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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免十二年以前积欠诏
唐玄宗文集
李隆基
放免十二年以前积欠诏
元率地税,以置义仓,本防俭年,赈给百姓。频年不稔,逋租颇多,言念贫人,将何以济?今献春布泽,务叶时和,自开元十二年闰十二月以前,所有未纳悬欠地税宜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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