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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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词
十二卷。明崔铣 (1478—1541)撰。崔铣字仲凫,一字子钟,亦字后渠,河南安阳 (一作乐安)人。弘治十八年 (1505)进士,授编修,见刘瑾长揖不拜,出为南吏部主事,刘瑾败,召充内庭,明世宗即位,擢国子监祭酒后,官至南京礼部右侍郎,谥号文敏。著有 《读易余言》(已著录)、《文苑春秋》、《晦庵文钞续集》等,此集之所以题为 《洹词》,是因为崔铣家居安阳,境内有洹水之故。凡十二卷,其中,一卷、二卷为 《馆集》,三卷为 《退集》,四卷为 《雍集》,五卷至十卷为《休集》,十一卷、十二卷为《三仕集》。各集均按时间顺序编排,不分体裁,杂著、笔记亦参错于其间。崔铣力排王守仁的学说,认为不应该舍良能而谈良知。故持论行己、一归笃实。其所作的 《政议· 十篇》,准今酌古,无儒生迂阔之辞;《他若漫记十条》,可以补宋史之未备;《讹传·两则》,可以靖明代之浮言。由此可见,崔铣虽不以文章著名,但其文章却可流传于世而毫不逊色。有副都御史黄登齐藏本。
葬书
古代堪舆术书。旧本题晋郭璞撰。一卷。论葬事的宜忌。被堪舆家尊为“葬经”。书中所说的葬者原其起、乘其止、乘风则散、界水则止诸条,为“风水”之说所本。《四库全书总目》:“是其书自宋始出,其后方技之家,竞相粉饰,遂有二十篇之多,蔡元定病其芜杂,为删去十二篇,存其八篇。吴澄又病蔡氏未尽蕴奥,择至纯者为内篇,精粗纯驳相半者为外篇,粗驳当去而姑存者为杂篇。”
辨言
笔记。南宋员兴宗撰。1卷。兴宗字显道,隆州仁寿(今属四川)人。官至国史编修,实录院检讨。以历代经解传注之言有出入于道者,惧其不纯,因约众万之指,示精一之义,随意而订正之,撰为是编。其间采《左传》、《史记》、荀子、刘向、扬雄等所言,以及宋代诸儒之说,凡于理未安者,皆条举而系以辨,故曰“辨言”。其论多中理要,有特识者甚多。有《艺海珠尘》、《丛书集成初编》本。
菩萨戒品释
《菩萨戒品释》即印度无著菩萨《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戒品》的第四十卷至四十二卷首,是宗喀巴大师在1399年针对当时藏区佛教界部分修习大乘佛法但不守戒律的人所造,全论分为五卷,由三部分组成:总明持戒、广辨戒相、总结劝学,其中广辨戒相是其主体,系统阐述了菩萨戒由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组成的缘由、殊胜、受持的条件及三者的关系。点明菩萨戒相是由四种重戒和四十三条轻戒组成,这与梵网经戒的四重戒四十八轻戒不同。宗喀巴大师在《菩萨戒品释》开篇便以偈颂的形式表明菩萨学处和菩萨律仪是三世诸佛必须要走的必经之路,他认为: “先如教授发菩提心,是为佛子诸行所依。次若不以受菩萨学,受律为先学菩萨学,无时能趣无上菩提。故此即是三世菩萨惟一大道。”
法华经释签缘起序指明
法华经释签缘起序指明,一卷,清灵耀述并序,灵乘跋,有科文。
神鼎云外泽禅师语录
15卷,清行泽说,宏怤等编(依驹本印)。卷之一,菩提上堂。卷之二,老祖上堂。卷之三,神鼎上堂。卷之四,普说二。卷之五,小参。卷之六,小参。卷之七,机缘。卷之八,机缘法语附。卷之九,拈颂。卷之十,书问。卷之十一,偈净土咏附。卷之十二,诗。卷之十三,杂着。卷之十四,散话。卷之十五,散话附传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