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开府集笺注
作者:庾信
诗文集注本。十卷。北朝周庾信撰,清吴兆宜注。庾信集在隋代有魏澹为其作注(见《隋书·魏澹传》),惜未传世;至清代又有胡渭对它加了注释,但也未能成书。吴氏此书在采辑胡注的基础上,又与徐树谷等人作了补注,是集合众手而成的。卷一、二赋,卷三乐府,卷四、五诗,卷六至卷一○文。用明张溥《百三名家集》作底本,诗的部分据朱曰藩本补入《咏桂》、《庭前枯树》二诗,又从《海录碎事》辑得《愁赋》、《荡子赋》的残句,皆为其他各本所无。但据《文苑英华》卷三二六,《庭前枯树》为孙万寿作,又据《艺文类聚》卷八九,《咏桂》为范云作,可见吴氏轻信前人旧本而失于考证。注释主要着力于注明典故、字词的出处,比较简略,且缺点也比较明显,《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援例评云:“如注《哀江南赋》经邦左汉一事,引《史记·索隐》误本以园公为姓庾,以四皓为汉相,殊不免附会牵合。”这种牵强求合的情况还可举出一些,如《三月三日华林园马射赋序》:“阶无玉璧,既异河间之碑。”所谓“河间之碑”,当指后汉张超《灵帝河间旧庐碑》,文载《艺文类聚》卷六四,而吴氏则错误地把河间看成是河间相张衡,并引张衡《西京赋》文句来加以说明,致使正文文意了不可通。至于该注而未加注的情况更所在多有。总的来说,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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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十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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