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文纪

作者:梅鼎祚
西汉文纪

二十四卷。明梅鼎祚编。明冯惟讷曾辑陈、隋以前之诗以成《古诗纪》一百五十六卷;梅鼎祚仿其意而辑陈、隋以前之文,编为 《文纪》,此为其一。此编则一以 《史记》、《汉书》为主,而杂采他书附益之。所据根本,较诸子杂言犹为典实。所收于班、马二史之外者,亦藉以参校是非,不至如《皇霸文纪》之滥。诸如《飞燕奏笺》,《成帝答诏》,《张良四皓往返书》,《孔臧与弟子书》,《东方朔宝瓮铭》,《李陵、苏武往返书》,《刘向上关尹子》、《子华子》、《於陵子奏》,《扬雄润州牧箴》,《卓文君、司马相如诔》诸篇,依托显然者,皆能辨之。其他如《西京杂记》、《东方朔别传》、《搜神记》、《博物志》,《佛藏辨正论》所载诸篇,及 《孔安国尚书序》,《孔衍家语序》等文,虽未一一厘正,但所漏甚微。唯《新书》节录数篇,则 《新语》、《春秋繁露》之类,以例推之,当亦收入,却弃之未载;《列女传》及扬雄诸赋并节录其序,以例推之,其他亦将多不胜收。此见殊无义例。其于诏制既以各帝分编,又往往随事附各篇之后,端绪庞杂,于编次之体亦显乖谬。此书有《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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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

台湾县志

台湾县志

台湾地方志。清王礼修,陈文达等纂。十卷。本志利用旧志资料和档册,并广采见闻,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成书,约十七万字。前有舆地、学宫等五图。正文分舆地、建置、秩官、武备、选举、典礼、赋役、人物、杂记、艺文等十志,含封域、沿革、土产、风俗、潮汐、海道、兵防、营制、朝贺、诏令、户口、田赋、祥、灾、奏疏等八十目。土产目所载占仔、甕菜、檨、番柿、地瓜、薏苡、洋茶等传自海外。户口记康熙年间地亩、田赋数字甚详。记陆饷、水饷、杂税、存留经费尤详。记妈祖庙、五妃墓、澎湖暗澳城、弥陀寺等近百处名胜古迹。艺文志所收季麒光《条陈台湾事宜文》、高拱乾《台湾赋》、李钦文《平台记》等颇有史料价值。有康熙五十九年(1720)刻本,台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校勘铅印本并附索引。李秉乾《台湾沿革和方志管见》(载《福建省图书馆学会通讯》1982、1)可参考。

黄帝阴符经注解(邹䜣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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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阴符经注解,题「崆峒道士邹䜣注」。邹䜣即南宋理学家朱熹化名。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又《四库全书》收入此书一卷,标名《阴符经考异》。是书经文取四百余字本,分上中下三篇而不题章名。注文着重以理学心性理气之说释经,并多处附加按语,考订校对各家经文异同。其断定「人以愚虞圣」以下一百十四字为经文,可备一说。书中又有黄瑞节附录,颇引朱子及须溪刘氏(刘辰翁)之说释经。据《四库提要》引《吉安府志》,黄瑞节乃元代人,而是书问世已至元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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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著者姓名不详。此书记载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遣徐达、李文忠分道出塞,追击王保保以及袭破应昌府的战事。但记载颇为简略。此篇载明初太祖命将北征之事。纪事简略,惟详于徐达、李文忠所上二表,太祖封爵诸臣诏谕及君臣鉴戒之语。似后人摘钞明太祖实录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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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载明太祖历代世系,及其自微时以至即位后事。略以编年为次。凡皇后、太子、诸王谥号封爵,皆详列之。书中称成祖为今上,则永乐时所编。天潢:皇族,宗室。玉牒:帝王族谱。此书以编年体叙明初帝王世系,故名之日《天潢玉牒》。有《金声玉振集》本、《纪录汇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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