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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疹生民切要
中医,儿科,清代喻昌撰,成书于清康熙三年(1664)。卷上列痘疹预防调理,治法二十八条,辨汗下两说,春冬寒盛、夏秋热盛用药准绳等;卷下列辨气血两虚,火攻法,以及小儿麻疹等证治。
南宋杂事诗
清诗总集。七卷。清厉鹗、符曾、吴焯、赵昱、沈嘉辙、陈芝光、赵信等撰。此编作者六人每人百首,符曾一百零一首。诗中采摭故实以咏南宋杭州史事,凡与杭州无关者概不入咏。此编为补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西湖游览志馀》而作。凡田《志》有者则避之,或同一事田《志》所阙或所录未详,则广为搜罗,以资博览。其主旨在于网罗一代轶闻。作者上采正史、政书,下搜宋以来诗词文集,旁及野史笔记,别传方志,金石碑刻,取材十分广泛,征引书籍近千种。作者以七言绝句及小注方式,归纳故实,上及开国典礼、宫庙建筑、帝王燕射、典祀国祭、传国玺印、御笔书法、驾幸宴乐、宫闱秘史、陵寝盗发、宋金交涉;中关臣工忠奸、百官除授、科场轶闻、释道理学、文人趣事、画家琴师、音乐书画、佚诗佚文、典籍聚散、时语方言、名胜古迹、园林亭台、花卉树木、鱼禽虫兽、碑刻题名、文物古董、文房四宝、纸钱楮券;下涉四时节令、时尚风土、市井景象、歌妓舞女、名酒名菜、糕点食品、丝绸瓷器,乃至谑语优言、谶兆图纬、火灾火葬、阴曹志怪、戏曲小说等等。凡是南宋整个时代发生在杭州的大小事件,都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反映,可作为一代诗史读。诗以记事,事即注于下。往往合数事以成一诗,鳞次分注,详载书名,并列总目于首,登记作者姓氏。因过于注重排比事实,许多篇章不免有牵缀堆砌之处。但综观全书,大多还可以作为诗读,其中也有不少佳句。赵殿成在《题辞》中即列举七十馀联。故此编不仅有史料价值,亦是一编较好的咏史诗集。此组诗写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至雍正元年(1723)之间。此编前有查慎行、万经、章藻功三《序》并赵殿成《题辞》,后附《南宋杂事诗引用书目》。初刊于雍正间,乾隆丁亥(1767)有小山堂刊本。常见者有刘子端手录、芹香斋摹镌本和同治十一年(1872)淮南书局本。另有道光间扶荔山房刊本。
春秋左氏古经说义疏
是书又名《左氏古经説》、《春秋左氏古经説疏证》,是廖平于经学“二变”时改《左传》爲“今学”后的著作。成于光绪三十四年(一九〇八),同年由成都府中学堂刊刻。全书十二卷,以鲁十二公爲次序,各爲一卷。廖平初治《左传》,分爲两端,其从《汉书·艺文志》中的《左氏微》得到啓发,将《左氏春秋》分爲义例的“説”和记事的“传”,沿着先“説”后“传”的次序,依次著成了《左氏古经説读本》、《左氏古经説汉义补证》(又名《春秋古经左氏説汉义补证》)、《左传汉义证》、《左传汉义补证》,而《春秋左氏古经説义疏》经、传同载,与《左氏古经説汉义补证》、《左传汉义证》之经、传别行不同,是廖氏集其《左氏》学诸成果而成之作。原书每卷下标有“井研廖氏学”。全书旨在阐发经义,广引二传、《礼记》、《论语》、《国语》、《史记》等以相印证,博采贾、服、许、班等汉儒师説,以匡杜説之失。其间采杜説较刘文淇爲严,多推传例、师説以补古注所无。主要版本有光绪三十四年(一九〇八)成都中学堂刻本、民国八年(一九一九)重刻本、民国十年(一九二一)四川存古书局《六译馆丛书》重印成都中学堂刻本。兹据成都中学堂刊本整理。
四书正误
共6卷,清初哲学家颜元编,为读南宋朱熹《四书集注》和讲解《四书》所作的笔记。后由门人辑录成册。今有《大学》、《中庸》、《论语上》、《论语下》、《孟子下》各一卷。除注释外,多为批评程朱的内容。《四书正误》认为宋儒理学的“明理”,是“离了治情讲心性,离了平好恶讲治情,离了待人接物讲平好恶,所以为禅宗”(卷一)。脱离现实的理学是流入了佛教禅宗一路。“前圣鲜有说理者,孟子忽发出,宋人遂一切废弃,而倡为明理之学。不知孟子之所谓理义悦心,有自己注脚。曰仁义忠信,乐善不倦。仁义又有许多注脚……今一切抹杀,而心头玩弄,曰孔颜乐处,曰义理悦心,使前后贤豪皆笼盖于释氏极乐世界中”(卷六)。意谓理学之“理”并非儒家经典原义,而是源于佛教。认为“理”不过是事物的“条理”,“理者,木中纹理也,指条理言”(卷六)。批评理学以作事会妨碍“存心”、“尽心”的明理工夫,鼓励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勇于任事,努力作事。“不任其事是程子特见。若吾儒隐居求志,凡兵农礼乐,为君为相为百职,职掌机宜,哪一件不去理会……无志小儒、章句禅寂之士不得假此以文其陋。”(卷三),批评理学的“即物穷理”只是读书穷理,对与实际事物有关的学问则茫然无知。“自汉宋来,学字已误,况博乎!况问、思、辩、行乎……学,学礼、学乐、学射、御、书、数等也。博学之,则兵农钱谷,水火工虞,天文地理,无不学也……以多读为学,圣人之学所以亡也。”(卷二)理学家只是“静坐读书,居不习兵农礼乐大业,出不建富民教民之功”(卷四)。1923年收入《颜李丛书》。
春秋纂言
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宾”、“嘉”五例,则与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雷同。七例共八十八目。其《自序》云:“凡《春秋》之例,礼失者书,出于礼则入于法,故曰刑书也。”此书之体例虽近似张大亨《五礼例宗》,而其说经则近似苏轼与朱熹,认为《春秋》本是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反对支离破碎、刻巧变诈之说,其说以《左传》为主。如桓公三年春正月,吴氏以为阙文,反对前儒“桓无王明天讨不加”之说。此书初刻于元,现存田元刻大字本、《四库》系抄本。
传教大师将来越州录
传教大师将来越州录,一卷,日本最澄撰,亮照跋,编号二一六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