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盂兰盆经译注

作者:佚名
佛说盂兰盆经译注

一卷。首尾完具。经文叙述目连以神通力入十八王三昧定,不能知母死后生于何处,故向佛求告。佛谓其母已生于地狱饿鬼中,如设盂兰盆,以百一饮食奉佛施僧,可使其母离饿鬼三劫之苦。经中谓诸国王、长者均因此而设盂兰盆会以救七世父母于地狱饿鬼道。佛并应阿难之请,说明目连母乃因前世贪悭而入地狱。此经为《大唐内典录》卷七所载,称它为《盂兰盆经》之别本,“五纸,未知所出。”正为五纸,可知确为当时流传之本。但《开元录》卷十八判其为疑经,称:“时俗传行,将为正典。细寻文句,亦涉人情。事须审详,且附疑录。”此经把“盂兰盆”径直解释为一种盛放东西的器皿,并由此衍出金盆、银盆等七宝盆,以此盛种种供养品以奉佛施僧。从这一点讲,颇似出于中国人之编撰。但内容与《盂兰盆经》、《报恩奉盆经》基本相同,故是否确系中国人所撰,尚须考证。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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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长篇小说,1925年出版,1926年被欧文·戴维斯改编成剧本。居住在长岛的尼克·卡拉韦是中西部地区来的一位年轻人,在纽约市证券交易所工作。跟他家毗邻的一个大院充满了神秘气氛,有关其主人杰·盖茨比的传闻颇多。他原来的名字叫詹姆斯·盖茨,是从西部来的一个穷孩子,在他当陆军中尉时爱上了美貌盖世的戴茜小姐,但后者跟粗野的富翁汤姆·布坎南结婚。后来,盖茨比借助百万富翁丹·科迪的一臂之力发迹,住进了富丽堂皇的大宅里,挥霍无度,经常举行宴会来吸引社会名流。在尼克的精心安排下,盖茨比得以跟戴茜再次见面,旧情复燃,使她成为自己的情妇。她丈夫跟汽车库工人的放荡不羁的妻子默特尔·威尔逊有暖昧关系。默特尔从家中逃出时不幸被戴茜开的车撞死,而车不停地开走了。盖茨比千方百计地要保护戴茜,但他的情敌汤姆对盖茨比恨之入骨,对默特尔的丈夫说是盖茨比的汽车压死了他妻子。一天下午,威尔逊闯进盖茨比的家中进行报复,用枪打死正在游泳池中游泳的盖茨比,然后自杀。大宅里一片凄凉,只有尼克在料理后事,在出殡时除了尼克之外只有盖茨比的父亲亨利·盖茨在场。盖茨比的死象征着美国梦的破灭。

芳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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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文别集。徐明善撰。《四库全书》曾据编修汪如藻家藏本编入别集类。汪如藻家藏本是明抄本,2卷,收入文章120篇。《豫章丛书》所收《芳谷集》为3卷,收入文章111篇。两种《芳谷集》均无序跋,不知何人、何时所编。其中误收入元明善所作《赠平章董士选三代官制启》3篇,可知本集是后人所辑,并非由徐明善手定。《豫章丛书》所收《芳谷集》3卷,内容是:卷1—2为序,卷3为说、记、制、题跋,卷末有丛书编者胡思敬的跋语,说“芳谷恪守先民矩矱,所著多有物之言。元儒自刘静修、吴草庐、黄文献外,未有能过之者。”徐明善的文章的确较少有浮言虚语,但比于刘因、吴澄、黄溍,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而言,都是有明显差距的。

康熙绛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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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 清刘显第修,陶用曙纂。显第,字泽远。辽东东宁卫(今辽宁辽阳)人。贡生。康熙二年(1663)任。宏才多干,百废俱兴,严禁火耗,减轻百姓负担,优礼士绅,政绩甚多。用曙,生员。正文七门六十二目十一附目。图四幅。起修于康熙八年,成于九年并刻印。记事止于同年。星野门论星象不必与地域区分强行联系。坊乡目中有后述,记本地民无世业,人口凋敝,户不盈甲,甲不盈里,是绛州难以雄邑称也。水利目中记兰村西北山上有间歇泉,定时涌出。职官门先置官秩目,序历代设官变化。田赋目记知县刘氏代民捐马工和粮食银两,并有作者小记,论赋役宜轻不宜重,宜公平不宜有诡。人物门乡贤目特详,记韩云、韩霖兄弟。由于乾隆《绛州志》中删去韩霖事,所以此志所载尤足珍重。霖之著述目录详见光绪和民国年所修之志。艺文门中记霖五言绝句八首,为各志所无。还有马中锡《一间轩赋》,为其《东田集》中所无,注文云系马氏为都御史时所作。有康熙九年刻本。北图、南京地理所、中科院图藏。

洞霄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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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观志。南宋邓牧(1247—1306)撰。六卷。 牧字牧心,号九鉴山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学者。宋亡隐居于洞霄宫,终身不仕、不娶,自号“三教外人”。著有《伯牙琴》。洞霄宫在今浙江余杭县南大涤、天柱两山间,为道教“七十二福地之一”。时牧隐居于此,受超然馆住持沈多福嘱,与本山道人孟宗宝搜讨旧籍,作此志。于大德九年(1305)成书,五万余字。分宫观、山水、洞府、古迹、人物、碑记六门。宫观门记洞霄宫、九锁山门、虚皇坛、三清殿、冲天观等宫观建筑四十七处,述其位置、历史沿革。山水门记天目山、大涤山、天柱山、白鹿山等名山多处。可为开发旅游业提供资料。五卷后附住持知宫等题名,有及大德十年事,疑为道人所增。人物门有邓牧及叶林二传,前题“续编”二字,不知续者。书名图志,然有志无图,当为传写脱佚。有《四库全书》本,《知不足斋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益州名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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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成都名画记》。 品评。宋代黄休复。三卷。1006年。有《画苑》本。 收录自唐乾元初至北宋乾德( 758~968)间于益州(今四川成都及周围地区)所见画迹和在蜀画家五十八人。品评分为逸、神、妙、能四格(妙、能两格又各分上、中、下三品), 各立小传, 评述画艺作品。评为逸格一人,神格二人,妙格上品七人, 中品十人,下品十一人。而写真二十二处无姓名者附焉。能格上品十五人、中品五人、下品七人,而有画无名,有名无画者附焉。提出“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把“逸格”摆在第一位, 画之分品,至此成为定论。对研究四川成都这样某一区域性的画家群的品评,起到典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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