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愚僧居士书

附邵慧圆居士来书:放生一事, 苦乏万全之策, 世人往往以放后重遭网罟为虑。即佛弟子, 亦多有此种怀疑。曾有人询及此事, 弟子应之曰:“仗佛慈力加被, 决不再投罗网。倘是宿业成熟, 人生亦遭杀戮, 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 见死不救, 便为忍人, 亦行其心之所安者而已”, 云云。意虽不错, 而义多挂漏, 语欠圆满, 不足以餍问者之心。昨见《净业月刊》, 载有我师复愚僧居士一书, 为世人解释放生小鱼被大鱼所食, 放之长江, 恐亦难免网罟之疑惑。反复诵读, 如剥茧抽蕉, 层层剔透, 精警明切, 得未曾有。洵足以折伏邪见, 开导愚蒙。拟请附于《嘉言录》后, 以释群疑。(以上为来书)Mur中华典藏网

放生一事, 原为感发同人戒杀护生之心, 实行自己恻隐不忍之念而已。世人多矣, 心行各异。纵不能全皆感动, 即感动一人, 彼一人一生, 即少杀若干生命, 况不止一人乎。至谓小鱼被大鱼所食, 即放之长江, 亦难免不遭网罟。此种计虑, 似乎有理, 实则为阻人善念, 助人杀业。其人幸得为人, 或不至身受杀戮, 故作此无理之理, 以显己之智, 能折伏放生者。使彼为鱼及诸生命, 当受杀时, 断断不肯起此种想念。唯冀有人救己之命, 别无他种救亦恐或后来又被别物所食、别人所得, 唯愿甘心受戮, 免致后复遭殃等念。即能当此时作此想念, 尚不足为训。况万万不能当此时作此想念, 而于无关痛痒时, 作此阻人善念、启人杀机之语。其人来生, 若不自受其报, 则日月当东行, 天地当易位矣, 言可妄发乎?大鱼食小鱼, 固有此事。放之又遭捕, 亦不能无有。Mur中华典藏网

若谓小鱼被大鱼食尽无余, 则无此事理。放者尽被人复捕去, 亦无此事理。何得如是过虑?譬如救济难民, 或与一衣, 或与一食, 亦可不至即死。在彼则当曰:“此一衣一食, 何能令彼终身温饱, 与之有何利益?不如令彼冻饿而死, 便可不至长受冻饿矣。”又如强盗劫人, 有力者为之捍御。彼将曰:“汝若能捍御彼一生, 则为甚善。唯捍御一时, 究有何益?反不如任彼抢劫一空, 后来不至再复抢劫之为愈也。”父母之于子, 常常抚育, 而慈母不能抚身后之子。彼将谓:“既不能抚育, 不如杀之之为愈乎。”君子修德, 不以善小而不为, 不以恶小而为之。彼必期于万无一失, 方肯行放生, 则令世人尽寿皆不行戒杀放生之事矣。其人将来必膺万无一人能救己于将死也, 哀哉痛哉!不禁络索言之。Mur中华典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