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正宗赞

作者:希叟绍昙
五家正宗赞

四卷。又作《正宗赞》。宋代希叟绍昙撰。收录从菩提达摩至雪峰义存以及禅宗五家的耆宿计七十余人的略传,各传之后附有四六排偶之赞,描绘诸禅师作略风貌,宋宝祐二年(1254)刊行。后收入《续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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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象考成

历象考成

历法推算著作。 清代康熙年间官撰,完成于1722年, 为修订图表不合、解多隐晦之《西洋 新法历书》而作。42卷。上编16卷 阐述理论,名“揆天察纪”,下编10 卷述计算方法,名“明时正度”,另附 运算表16卷。有几项主要改进,如 测定黄赤交角为23°29′30″更精确计 算平太阳时与真太阳时时差,以白 道为根本计算日食三差,采用月面 方位法计算月食方位。然全书采用 丹麦天文学家第谷·布拉赫的体系 和某些第谷数据,理论落后,以至雍 正八年(1730)六月初一日食,预推与 实测不符。乾隆二年至七年(1737— 1742)又加修订,成《后编》10卷,除 增修雍正年间重编之日躔日离表 “表解图说”外,还采用许多新数据, 精确度提高。《后编》用地心系椭圆 运动定律和面积定律(颠倒的开普 勒第一、第二定律),即认为太阳沿 椭圆轨道绕地球运动,地球在一焦点上。

周易音义

周易音义

音义书。唐陆德明撰。为陆氏所著《经典释文》第二卷《周易音义》单行者。此书征引汉魏经师有关《周易》的注解音切,包括子夏、马融的《传》,孟喜、京房、费直、刘表、董遇的《章句》,荀爽、郑玄、宋衷、虞翻、王肃、王弼、姚信、王廙、干宝、黄颖、蜀才、尹涛、费元珪的《注》,陆绩的《述》,张璠、荀爽的《集解》,谢万、韩伯、袁悦之、桓玄、卞伯玉、荀柔之、徐爰、顾欢、明僧绍、刘瓛的《系辞注》,王肃、李轨、徐邈的《音》,褚仲都、周弘正的《义》等。这些著作绝大部分已经亡佚,此书保存其部分音读训诂,为研究古代文字音韵和词义的变迁,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凡物流形

凡物流形

《凡物流形》是1994年发现的战国道家古佚书,是上博简中的一部重要著作,由曹锦炎整理,现存于上海博物馆,甲本第三简背有“(凡)勿(物)流型(形)”四字,故名。《凡物流形》大概作为早期黄老著作,在继承战国南方道家著作《太一生水》所提出“水(流体)为宇宙之母体和载体的命题”之后,继续深化发展太一(水道)思想。战国时期庄子在《庄子.天地》写道:“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流)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修)反德,德至同于初。”这里所谓“流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深刻的意识到“流—物—理—形”这个生成序列,而此“形“乃物(物体)与理(规律)的统一。

书传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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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明胡广等奉敕撰。元代科举,习《尚书》者用蔡沈《书集传》,兼用古传疏。明太祖洪武年间,敕令刘三吾等人修《书传会选》。书成,颁行天下。其书于蔡传驳正者66条,是洪武中尚不独宗蔡《传》,专主蔡《传》定为功令,自《书传大全》始。该书疏证蔡沈《书集传》。基本抄袭陈师凯《书蔡传旁通》、陈栎《尚书集传纂疏》。顾炎武《日知录》谓“《书传会选》虽不及先儒而尚有功于后学,至永乐中修《尚书大全》,不唯删去异说,并音释亦不存矣。吾尝谓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此书现存明刻本多种,详见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古籍善本书目》)。

春秋传说例

春秋传说例

一卷。宋刘敞撰。此书与杜预《春秋释例》、陆淳《春秋纂言》相类,旨在发凡举要,阐明其《春秋传》褒贬之例,实为其《春秋传》一书之纲领。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原书凡四十九条,然无传本。今本是 《四库全书》编辑者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只得二十五条,“且多零篇断句,不尽全文”。《春秋》一书之例(亦称义例》是历来治《春秋》者最为关切的热点。《公羊》、《榖梁》二传以阐发《春秋》大义为主,认为《春秋》大义主要在例中; 《左传》 以事说经,亦有所谓 “五十凡”。三传对《春秋》之例已是大不相同,而后儒之说《春秋》又例,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春秋》有例无例,是鲁史旧例或是孔子所创之例,可以说是涉及《春秋》一书性质的根本问题。此书之说例,虽是为其书而作,实则仍是说《春秋》之例。如《遇例》条云:“公与诸侯遇,志也,外遇不志也。其志者,以我有事接之也。所以谓外遇不志者,遇者小事,小事不志。”现在学者一般认为,所谓《春秋》之例,实际上是修史的一些用辞惯例,即使是这些例,《春秋》也未完全划一。因此,用例来阐明《春秋》大义,必然只能是臆度妄断。而刘氏之说例,即使不涉及所谓大义,也多臆说。如《弗不例》条云: “弗者,诡辞也; 不者,直辞也。”此书于宋哲宗时被旨刊行,现存有宋嘉定九年汪纲刻于新安本、宋邵氏刻本、清《通志堂经解》本、汪刻丛书本、聚珍本、闽覆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十住毗婆沙论

十住毗婆沙论

梵名Das/abhu^mika -vibha^s!a^-s/a^stra 。凡十七卷。龙树菩萨造,后秦鸠摩罗什译。略称十住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论系要约华严经十地品(十地经)经文之大意所作之诠释。汉译本中,罗什将十地称为十住;十地即是指大乘菩萨修道之十个阶位而言。然龙树并非完整注释十地经,仅注释初地(欢喜地)与第二地(离垢地)之一半,此或为原典不备,或翻译未完成所致。本书序品先叙菩萨、十地之意义及区别三乘。本文计分三十五章(品),自第一章至二十七章略行品为初地之注释,第二十八章以下始论第二地。初地部份首先说明欢喜地之内容,再说明菩萨之理想(愿)、实践(行)、果报(果)。至第二地力陈十方便心之重要性,并详说大乘菩萨之十善业道。本书第三十五品第九篇之易行品为净土门之重要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