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卷第六
摩诃止观卷第六上
第二、明破思假入空破法遍。分二:初、标列。
第二、体思假入空破法遍者,即为三:一、明思假。二、明体观。三、明其位。
次、解释。分三:初、明思假。分十三:初、列思假名。
思假者,谓:贪、瞋、痴、慢,此名钝使,亦名正三毒。
「正三毒」:思惑有四,慢入痴摄,故但云三。颂曰:『痴起贪、瞋,二生慢,举二(贪瞋)摄二(痴慢)成欲思,无明即痴,染(色染、无色染)即贪,掉举遍三(贪瞋痴)俱定爱。』
次、出头数品数。
历三界为十,又约三界凡九地,地地有九品,合八十一品。
「历三界为十」:欲界贪、瞋、痴为四,上二界无瞋合为六。「三界九地」:欲界六天合为五趣杂居地,色界十八天,合为四地(离生喜乐、定生喜乐、离喜妙乐、舍念清净),无色界四天为四地(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非非想),三界共九地。「地地有九品」:欲界一地中有九品贪、瞋、痴、慢(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上八地各有九品,除瞋使,故成八十一。又以智断惑,智分分明,惑渐渐尽,何止有九,立教判果,且略为九。如九品往生,亦为接凡,大略而说。
三、明惑功能。
皆能润业,受三界生。
四、与见辨异。
初果犹七返未尽,如灯灭方盛。虽复有欲,非妇不婬;虽复有瞋,垦地不夭;虽复有愚,不计性实。道共戒力,任运如是,故称正烦恼也。
「初果七反」:从极为言,楞伽云:『下七,中三五,上者即生涅槃。』成论云:『于七世中无漏至熟,如服葯法。』即欲界九品思惑,润七番生死;所谓以惑润生,经生断惑。颂云:『初品润二生,二三四各一,五六共润六,第七断三品。』「如灯灭方盛」:在出曜经。「虽复有欲」等者:道共戒力,一切不犯;虽有事惑独头相应,了法缘生,不计性实;以于三毒无邪,曰正;虽能润生,不招四趣。
五、简异见惑。
不同见惑,烂漫无方,触境生著。
见惑随著,作四趣因。故正三毒,在于具缚圣者初果身中,非但不为四趣作因,起亦离合,有取有舍,故「不同见」。
六、释思惑名。
称思惟者,从解得名。初观真浅,犹有事障;后重虑真,此惑即除,故名思惟惑也。
称思惟者,从重虑得名。此惑因于重虑缘真,方能断故,故名「思惟」。
七、明二部同异。
数人云:欲界为贪,上界名爱。成论人难此语:上界有味禅贪,下界有欲爱;爱贪俱通,何意偏判?
成论难数人,以上贪下爱相对并难。「根本味禅」:即十二门禅。于禅定生爱味,故名有垢。维摩经问疾品曰:『贪著禅味(轻安、寂静、妙味)是菩萨缚。』
八、以名异义同难。
若言下界贪重,上界贪轻,贪轻可非贪耶?此亦是一并。
「一并」:准彼论师复应更以瞋并恚。上界既以轻贪名爱,何不以轻瞋名恚,而言上界不行瞋耶?
九、和通。
但佛有时对缘别说,假名无定,岂可一例?
十、明立名之意。
但令召得烦恼,即须破除,何劳诤于贪爱?
为令识境,何劳苦诤?
十一、举譬。
譬如除粪,惟以却秽为先,分别非急;入道要在方便,名相傍耳。
十二、示本论。
若欲委知,毘昙、成论备悉明之,可往彼寻。
十三、结本意。
空假之观,今所论也。
次、明体观。分四:初、标列。
二、明体观者:若生灭门,先用析智断见,后还用析智重虑断思。无生灭门,初用体见入空,后还用体思重虑,更不余途也。
空兼析、体,是故别标。今是衍门之初,非正显彼。
今达心本源,无明寂静,名止息止;安心此理,名停止止。常住之理,非止非不止;对无常动,故言为止;即是非止非不止,是名中止,具三义也。
四、用六十四番。
复次,智障心中,即有三假、四句止观,信法回转,四悉檀巧修,皆例如前说。
五、重示四句方法之相。
如是四句,即是观门,若离此四,无修观处;善巧方便,因门而通,得见中道;见中道时,非即四观。若于一观得入,余句即融,不须更修;若未通入,但勤修四句,方便取悟;若执此四,即为所烧,遮壅不通;若无执滞,即是观无明四句得悟也。
「句」:即是门。由一一句,皆能通理;为不了者,施设多门。即以四句为能通处,非所通理。因能通处,见所通处,故云因门随句见理,诸句自融。诸句研试,会有相应。「烧」名起执。
次、观法性即相续假。分二:先法,次喻。
二、约法性破无明者。上四句观于智障,求无明生,决定叵得。或生一种解,或发一定,决谓无明,即是法性。如此计者,非是悟心,但发观解。
进观无明,无明未破,有一分定,谓为法性,是故须推为从何生。
次、譬。
如闇见尘杌,决谓尘杌。
前观无明,知非法性,故喻尘杌。今观法性,知非法性,所如尘杌,应须观破,不了之想。
次、正示观法。分二:先、列句观法。
即当移观,观于法性。为当无明心灭,法性心生?为当不灭,法性心生?为当亦灭不灭,法性心生?为当非灭非不灭,法性心生?
次、约句破执。
若无明灭而法性生者,灭何能生?不灭生者,明无明并共生者,即有二过;离则不可。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三、用六十四番,不出止观。
如是四句,一一句中,信法回转,四悉善巧,即能得悟,通四门池。虽未得悟,决定谓此中道观智,能破无明;常如是学,更不余修也。
三、观真缘即相待假。分二:初、明自行。又七:先、出待相,为所观境。
三、约真缘破无明者。观此观智,待谁得名?为智?为非智?若横待者,十方诸佛,是智,是明;待我,无智明也。若竖待者,我于将来,破除盲冥,而得大明;待今,是无智、无明。
即观法性无明观智。「为智为非智」是总立。无明非智,推此非智,待谁得名,故有自他、横竖二待。望佛为横,我当为竖。
次、列句观法。
如是智明,为是缘修?为是真修?真缘合修?离真?离缘?
三、约句破执。
若缘修者,缘是无常,云何生常?若是真修,真不应修。
破真、缘,共、离自坏。缘在地前,故云「无常」,非谓分段生死无常。若从缘生,即从无常生,终无此理,故云「云何生常」。若彼诸佛,及我将来是真修者,「真不名修」。
四、寄彼异释,以辨性过。
释此有两家:一云缘修显真修,二云缘修灭真自显。
五、正判。
真自显,是自生;由缘显,是他生;真缘合,是共生;离真缘,是无因生。
六、略明观成,无四句计。分二:初、标。
四句求智不可得,亦不得无智。
观成横竖俱无,障亦叵得。
次、释。
何以故?待智说无智;智无,故无所可待;故无智亦无。
待佛智,说为无明;佛智本无,无明叵得;所观无明,既不可得,能观观智,亦复非有,故云「亦无」。
七、辨得失。分二:初、失。
若执真缘为是者,不能发中,俱是障智。
判属智障,故失。
次、得。分二:初、明能通门。
若不执者,即是四门。
不执,故得以能通,故成「门」,名得。
次、明所通理。
若得契理,理非真、非缘、非共、非离,不可说示。
虽观四句,理实非四;四既无四,一亦无一。此中阙六十四番。
次、明化他(前观法未周,自行未满,故未明化他相)。分二:先、总举。
若有机缘,亦可四说;悉檀方便,无复定执,随缘异说,闻即得道。
次、别释。分十:初、释缘修。又二:初、法。
所谓从无常生于常。大经云:因是无常,而果是常。
「无常」等者,如前所说,前为破执,故云不应。今明随机,语同意别。无常望常,无常是他;故大经破外道中云:『汝法中因常,而果无常;何妨我法因虽无常,而果是常。』故可从缘而生于真。
次、喻。
又云:从伊兰子,生栴檀树。
「伊兰」:树名,花可爱,气味甚恶,臭及四十里。经论多以伊兰喻烦恼,栴檀比菩提。本文伊兰如无明,栴檀如法性。大经,闍王闻法得授记已,自述叹云:『今见从伊兰子生栴檀树,栴檀树即我心无根信也。先不知后生信,故曰无根。』
次、释真修。
或时云:从法王种性中生,即是真修。
「法王种性」:自也。从榖生榖,名为「种」;榖种不变,故名为「性」。从我心生,义之如「种」;无始不变,故名为「性」。不同从佛而生信心,故名为自。
三、释共生。
或言:因灭无明,则得菩提灯。
由内法性,及外观智,无明灭已,即得菩提,名「共」。
四、释离生。
或言:非内观、非外观,而得是智慧(云云)。
「非内」:非法性。「非外」:非缘修。「(云云)」:一一句末,皆应结云「得是智慧」。
五、结成三观。
无得之得,以是得无所得,入空意;无所得即是得,入假意;得、无所得,皆不可得,双照得无得,即中意。
「得」:是假。「无得」:是空。「得无所得」:即是中道。
六、明菩萨作论利他。
诸菩萨等,或偏申一门;如天亲明阿黎耶识,为世谛别有真如,此是论之正主,禅定助道皆是陪从庄严耳;如中论申毕竟空,空为论主,其余亦是助道耳;余门亦应有菩萨作论申之。作论异说,岂离四门?因门有殊,契会不异。若得此意,何所乖诤,苦兴矛盾?
「天亲」:即世亲。长兄无著劝其赞大乘,遂造唯识及十地论等五百部大乘论,时人呼为千部论主。「中论」:具名中观论,龙树造,说八不中道;破空,破假,并破执中之见。「岂离四门」:一切诸教,四门摄尽;四门虽殊,通理不异。「矛盾」:如楚有货矛、盾者,自相违也。
七、用四悉四门中四论以修止观。
若用四门修观者,或乐或宜,或对或入。一门既尔,余门亦然。观行虽别,得道何异?
「乐、宜、对、入」:即四悉檀。依门中「悉」,以修止观。
八、明门功能。
经论为缘不同,古来诤竞难可通处,用此解释,冰冶云销。
「冶」:音也,镕化。
九、明门中观行功能。
如此观行,契教根理,印会允合,有何是非?
十、举得辨失。
明眼之人,依义不依语;有智之者,必不生疑。无目无解,徒劳愍怪,讵可益乎?
三、料简。分二:初、一问答。又二:初、问。
问: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无明破时,法性破不?法性显时,无明显不?
问意:二既相即,应俱破显。
次、答。
答:然理实无名,对无明称法性。法性显,则无明转变为明;无明破,则无无明;对谁复论法性耶?
次、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无明即法性,无复无明,与谁相即?
次、答。分二:初、引冰喻答。
答:如为不识冰人,指水是冰,指冰是水。但有名字,宁复有二物相即耶?
答意:虽俱假立,终无并住;虽无并住,无明在故,假立二名;法性生时,二名俱泯。
次、更引珠喻答。
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则无水火;一物未曾二,而有水、火之珠耳。
珠非水火,遇缘故生。理性非二,从缘故说。
四、明位利益。分六:初、释中位。
四、修中观位者。前两止为中道双遮方便,两观是双照方便;因此遮照,得入中道,自然双流,自然双照。
初释修、证,存次第,故用地前为二方便;至初地,已任运遮照;故前后遮照,以为登地方便。
次、斥权位。分三:初、立三位。
修此双流,凡有三处。
「三位」:即通教八地、别教初地、圆教初住。通称三处焦柱。
次、兼序通别修证之位。
若别接通者,七地论修,八地论证。别教十回向论修,登地论证。
通教第七已办地,断三界正使尽;八支佛地,更侵习气。别教十向位,伏无明,习中观;初地,以中道观,破一分无明,显一分中道。受接如前述。
三、正斥权位。文分二:初、斥通教。
如此修证,高远迢递;初心众生,尚不得修干慧,云何能证八地耶?此中道观,于凡无益。
「迢」:音条。「递」:音弟。「迢递」:远的样子。通教干慧地,是外凡位,与藏教五停心齐;故云初心尚无念处,况八地耶?斥通、别权说位高,是故须破。
次、斥别教。
又,初心尚未入十信至回向,若无回向,岂得修中?无修则无证,此中道观,于凡夫人,望崖无益。
别教十信,是外凡伏忍位。「至回向」:中经三贤位。别教十向则伏无明习中观。
三、正显圆位。分六:初、立五品位。
今明圆教五品之初,秖是凡地,即能圆观三谛,修于中空,坐如来座;修寂灭忍,著如来衣;修佛定慧,以如来庄严,而自庄严;修无缘慈,入如来室。
引法华法师品,释成法空座、忍辱衣、慈悲室。五品之初,即随喜品,是外凡位;即知此心即空、即假、即中;亦知常境无相,常智无缘;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次、立相似位。分三:初、法说。
始从初品,进入第五,相似法起。
圆五品即随喜、读诵、说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五品为观行位,进入相似,即六根清净位。
次、举譬。
见鹄知池,望烟验火,即是相似位人,入六根清净也。
「鹄」:音户,即天鹅。大经十四云:『见有两种:一、相貌见,如见烟知火,名相似见。二、了了见,如菩萨见道,及观掌果等,名究竟见。』
三、引例释成。
例如外道,不修念处,永无煖分;二观亦尔,不修中道,似解不发。
三、正明中位。
今五品修中,能生似解;转入初住,即破无明。
四、引华严以证初住。
故华严解初住云: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正使及习,一时皆尽,无有遗余。初发过牟尼,此之谓也。
六根净位,界内惑尽,且名无余;进破无明,方过牟尼(翻寂默)。
五、显观功能。
始自初品,终至初住,一生可修,一生可证。
六、重斥通别。
不待位登七地,尔乃修习;何暇欢喜,始入双流?
「不待」等者:斥通七地方接。「何暇欢喜」:斥别初地,始登中者。
四、正判权实。
前教所以高其位者,方便之说;圆教位下者,真实之说。
故四教仪,别教中云:『我家之真因,为汝家之极果。只缘教弥实,位弥下;教弥权,位弥高。譬如边方未静,借职则高;定爵论勋,其位实下。』
五、引证权实。
法华云:如此之事,是我方便,诸佛亦然,今当为汝说最实事。即此意也。
「方便」:证权。「实事」:证实。法华药草喻品偈。
六、更历教判。分二:初、明前权位。
复次,三藏菩萨,坐道场时,犹是具惑,故无双流,双流位在佛耳;通教有别来接者,双流位在八地;别教双流位在初地。故渐渐引之,其位稍低,实意弥显也。
通教九菩萨地,道观双流,迄十佛地;利根兼见不空,真、俗双流中道,故有被接义。应明当分、跨节二义。
次、明圆实位。分四:初、法说。
虽言初住破一分无明,是双流位,此是略语。
一摄一切,虽云一品,品实无量。
次、举譬。
譬如举帆,一日三千,略言一日耳。
三、引例释。
又如禅有九品,此亦大较;如佛得四禅,身子不知;身子入四禅,目连不知;目连入四禅,诸比丘不知;如此往推,禅不啻九品。初住亦尔,言一品者,亦无量品;此位能遍法界作佛事,不可限量。
止观九曰:『禅门无量,且约十门:一、根本四禅。二、十六特胜。三、通明。四、九想。五、八背舍。六、大不净。七、慈心。八、因缘。九、念佛。十、神通。』如四禅是一,入者不同,故品不啻九。
四、指经。
如首楞严、华严中广说;尚示八相,何况余耶(云云)。
四、更略结前三番中观,以成二空,名破法遍。分三:初、正明。
前两观后,已结成破法遍,如上说;今中道正观,观无明、法性,不依二边,不依四句,毕竟清净,无倚、无著。
「倚」:音椅,依靠。「今中道正观」:结前二空。「无明」:结前初番。「法性」:结前次番。「不依二边」:结前第三。「不依四句」:结成性空。「无倚无著」:结前相空。
次、证二空。
故净名云:稽首如空无所依。
佛具二空,故「稽首礼」。「如空」:以空喻空。「无所依」:无复性相。
三、结成。
此智豁开,一破一切破;靡所不遍,故名破法遍也。
「一破一切破」:进入圆初住。
次、明横门破法遍。分三:初、明来意。又二:初、法。
第二、约余门明破法遍者:上约无生一门,竖修三观,彻照三谛破法遍。无量诸门,望无生门,余门是横。
次、譬。
譬如径直重门,此则名竖;齐并逦迤,故称为横。
「逦迤」:音里一,延绵微有曲折。「径直」:从浅至深。门门意等,故名为「齐」;俱列意等,故名为「并」。
次、说门意。
若横若竖,皆得见王;故约横论观,辨破法遍也。
横竖虽异,无不见实,故曰「见王」。
三、正释横门。分五:先、列八不。
横门者,如中论八不: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
此八不,明佛说第一义谛。故论中归敬序云:『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法中第一。』
次、举例指广。
一论明八门,诸经论则无量。或不有、不无、不垢、不净、不住、不著、不受、不取、不虚、不实、不缚、不脱;如此等诸教行门,其数无量,俱皆能通,故称为门。
三、引论摄相。
中论云:若深观不常、不断,即入无生、无灭义。何以故?不生即不异,不灭即不一。生名集成,即异义;灭名散坏,即一义。不生即不常,不灭即不断;不生即不来,不灭即不去;不生即不垢,不灭即不净;不生即不增,不灭即不减;不生即不缚,不灭即不脱;不生即不有,不灭即不无。是故深观不生、不灭,即是诸门义也。
以二摄六,及垢、净等。论问:『诸法无量,何故列八?』答:『法虽无量,此八摄尽,故知诸教名异,不出此八。』论中既以初二摄六竟,云何须余六?
答:『为成初二,双双互摄,故今初皆入无生。』余七展转,更互相入,准此可知。
四、明竖门三谛义足,度入横门三谛。又三:初、别释。分十:初、将无生门阴入界境,十双互发,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观阴界入,次第、不次第,乃至三障、四魔者,余门亦如是。
「三障」:烦恼障、业障、报障。「四魔」:大论五曰:『烦恼魔、阴魔、死魔、他化自在天子魔。』
次、将无生门,十乘初文,界如三千,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观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一阴界入,一切阴界入;一性相体力,一切性相体力等,余门亦如是。
是将无生门中,十法成乘中初文,及不思议境中,十界、十如、三千存略。
三、将无生门,发菩提心,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发真正菩提心,起四弘誓愿,余门亦如是。
四、将无生门,安心止观,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安心止观,自行化他,信法回转,善巧悉檀,余门亦如是。
前三法列文并略,仅云「种种」。至破遍文相稍广。
五、将无生门,破遍三观空文,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识有、无,破单、复、具足,无言说见,一一皆有三假、四观;如是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者,余门亦如是。
是破遍中,竖三观中入空文。但是破见犹略破思,及以诸位,四门料简等。
六、将无生门,入假知病重数,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破见有七万二千三百八十四止观者,余门亦如是。
是将入假中,知见假重数文来。余知病中诸文,及识药、授药等文皆略。
七、将无生门,入中观无明,文来入诸门。分二:初、推自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自生非自生,故说自生空;自生空非自空,故说自生假;自假非假,自空非空,故说自生中,自中不但中,双照空、假;故说三观一心者,余诸门亦如是。
是将入中,初观无明文来。带前二观修中。
次、推三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他生非他生,共生非共生,无因生非无因生;乃至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八、将无生门,入中观法性文,来入诸门。分二:初、推自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自灭非自灭,故说自灭空;自空非自空,故说自灭假;自假非假,自空非空,故说自灭中,自灭中不但中,双照空、假;故说自灭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次、推三性来入。
若无生门,观智障他灭非他灭,共灭非共灭,无因灭非无因灭;乃至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九、将无生门,入中观真缘文,来入诸门。分二:初、推自性来入。
若无生门,自待非自待,故说自待空;自空非自空,故说自待假;自空非空,自假非假,故说自待中,自中不但中,双照二谛;故说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次、推三性来入。
若无生门,他待非他待,共待非共待,无因待非无因待;乃至三观一心者,余门亦如是。
初无生门中,明因成假,约无明法性,相对论灭,以为自、他、共、无因等;今入中道,文初揽前空、假,与中相即,已具三谛。故今四句,一一句内,皆结三谛。相续、相待亦复如是。又一一假中,皆初明自生,次明三句,在文可见。
十、将无生门,结破法遍文,来入诸门。
若无生门,三观结成破法遍者,余门亦如是。
次、总结。
以无生门,如上等诸法,度入余门,纵横无碍;如金刚刀,无能障者。
明无生度入二经。分四:初、通明入相
若得此意,通释经论,随义回转,文义允当,无处不合。
次、正明二经。分二:先、明无行,次、明金刚。分四:初、无行中。又二:初、引经略标。
所以者何?若将此义,释无行经,即转无生意,入无行门。
次、明十乘三文
所谓:谛无行,智无行,菩提心无行,安心于止观无行,破见思无知、无明等无行,生死、涅槃、中间等皆无行,无行行,无行位,无行教;如是等一切,悉入无行门中说,究竟具足也。
「谛无行」:是妙境。「智无行」:是依境起解。「菩提心无行」:是发心。「安心于止观无行」:如文。「破见思无知无明等无行」:即破遍。「生死涅槃中间等皆无行」:是通举始终行位;生死始,涅槃终。「无行行」:行则观成破惑;「无行位」:位则三根出假;「无行教」:过离法爱已,入初住位,必有起教。
次、明金刚。分四:初、明引经六尘不住。
若释金刚般若经,即转无生意,度入不住门中种种不住;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布施。
次、明十乘三文。
不住境智布施,不住慈悲布施,不住见思中布施,不住无知无明中布施,是名檀波罗蜜;不住色中持戒,乃至不住色中般若。初地不应住,乃至十地不应住;虽诸法不住,以无住法住般若中,即是入空;以无住法住世谛,即是入假;以无住法住实相,即是入中。
「十乘观法」:即观境、发心、安心、破遍、通塞、调适、对治、位次、安忍、法爱。「不住境智乃至见思无明等」:且举十乘初三文,以破遍文,是元度入故也。「初地不应住乃至十地不应住」:系引经中不住之文。地尚不住,以未极故,况复住于境智等也;虽云不住,以无住法住般若中,是则三谛复通初后,故圆六即皆得名无住。
三、更判位。分二:初、正判。
此无住慧,即是金刚三昧;能破磐石砂砾,彻至本际。
次、释判。分三:初、明分得金刚。
故仁王经三处明金刚三昧:七地、初地、初住;即是金刚无住,释三教位义。
通「七地」(真含二中),别「初地」,圆「初住」。三教位皆破无明,分得金刚无住。
次、明究竟金刚。
又云:释迦牟尼入大寂定金刚三昧。
三、释疑。分二:初、疑。
若尔者,常途不应云:无碍道有金刚,断道无金刚。
「无碍道」:即无间道,乃前念之因道;解脱道,乃后念之果道。「断道」:断惑之道位;如见道断见惑,于修道断思惑。
次、释。
经云佛有,岂非断道有耶?
常途所释,金刚唯在伏道,故云断道无金刚。故以等觉,为金刚位;妙觉唯断道,故无金刚也。
四、以论意结。
天亲、无著论,开善广解,讵出无生、无住之意耶?
「开善」:梁钟山开善寺,智藏法师。二论所说,亦不出十乘不住。
三、明用经意。
略举二经,示度曲之端耳。
「度曲」:以音曲度入余门。如弦管不殊,而曲各异。弦管如横,诸曲如竖。
四、明经功能。
若得此意,千经万论,豁矣无疑。此是学观之初章,思义之根本,释异之妙慧,入道之指归;纲骨旷大,事理具足,解一千从,法门自在(云云)。
五、更料简。分二:初、问。
问:无生一门,申一切佛法,复何用余门耶?
次、答。分五: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门。
答:法相如此,二义相须;人人不同,各各自行,应须余门。如净名三十二菩萨,各说己入不二法门。
「二义」:无生对余。
次、出他解。
若言生灭,是生死为二;不生不灭则无二,乃是空门,何关中道?
三、今家正解。分四:初、示能通之门。
今解生是生死,灭是涅槃,是为二;双遮二边,得入中道,是为入不二法门。
次、明自行。
此菩萨自说己门,不说他门。华严云:我唯知此一门。即是各说入门,门则无量也。
三、明化他。
又他缘不同,逗化非一。前一番人,闻说无生无灭得悟,余非其宜,所以无益;次菩萨更说不垢不净,入不二门,当其所宜,闻之得道;是则横门无量,八千菩萨,各各说之。
四、结酬前难。
云何难言,一门足耶?
故前明有自行、化他二门。
四、更于门门,复明四悉。
复次行人,依无生门,修四三昧;或时欢喜顶受,或信善心生,或恶觉执破,或怳怳欲悟。若尔者,此无生门,是其道门;若不尔,非其门也。
「怳」:音谎。「欢喜」:即世界。「信善」:即为人。「执破」:即对治。
「欲悟」:即第一义。
五、明无灭等门,有四悉益。分三:初、法。
当更从无灭门入,喜生、善发、执破、近道。当知无灭,是其道门;不尔,于其非门。如是广历众门,一一检试,会有相应。
「喜生、善发、执破、近道」:即四悉门。
次、譬。
张罗既广,心鸟自获。
三、结。
为是义故,将横约竖,以显门通也。
三、明横竖一心。分六:初、明来意。
第三、横竖一心明止观者:如上所说,横竖深广,破一切邪执,申一切经论,修一切观行,逗一切根缘,回转无穷,言烦难见;今当结束,出其正意。
始从外外,终至佛法,内外偏圆,有执皆破。故兼申一切经论,明见思破位,大小不同。「今当结束,出其正意」:结束以上广相,使修观者,正明一心。
次、明横竖诸门,度入一心。
若无生门,千万重叠,祇是无明一念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不思议三谛,一心三观,一切种智,佛眼等法耳。无生门既尔,诸余横门,亦复如是。
三、结成一心。
虽种种说,祇一心三观,故无横、无竖。
四、分门解释。分二:初、列。
但一心修止观。又为二:一、总明一心。二、历余一心。
次、释。分三:初、总明一心(对下贪等一一相别,故名为总利者举总已了于别,为未了者,下更别云)。分三:初、略示观法。
总者,祇约无明一念心,此心具三谛;体达一观,此观具三观。
次、明度入意。分三:初、标。
若不得前来横竖诸说,如此境智何由可解?
次、释。分四:初、因缘生法度入。
前说一念无明,与法性合,即有一切百千梦事;一阴界入,一切阴界入。无量单、复、具足、无言等见,三界九地一切诸思,十六门破等诸法,先已次第横竖闻竟;今闻一心因缘生法者,即悬超前来一切次第因缘生法,悬识不可思议因缘生法。
「悬超」:一心中具,无复次第,不同前竖。
次、诸法即空度入。
前说诸法,皆三假、四句,句句求实不可得。单、复诸见皆空,九地诸思皆空,十六门皆空;先已闻故,今闻一心即是空,悬超前来次第诸空,悬识不可思议毕竟妙空。
三、诸法即假度入。
前来所明诸假,覆疏倒入,分别药病、授药等法;先已闻故,今闻一心,即假悬超前来次第之假,悬识双照二谛之假。
「覆疏倒入」:自行虽破,未委分别,故名为「疏」;次为利他,更广分别,故名为「覆」;破已复来,故名为「倒入」。
四、诸法即中度入。
今闻非空非假者,悬超前来诸空皆非空,诸假皆非假。又,前来分别一切非有非无,单见中非有非无,复见中非有非无,具足中非有非无;三藏中非有非无,通门非有非无,别门非有非无;前已闻故,今闻非有非无,悬超前来诸非有非无,悬识中道不可思议非有非无。
三、结。分二:初、正结。
如此三谛一心中解者,此人难得。
次、释结。
何以故?约心论无明,还约心论因缘所生法,故有前来一切法。约心即空,故有前来诸空;还约心论假,故有前来出假等;亦约心论法界,故有中道非空非假。三谛具足,祇在一心;分别相貌,如次第说。若论道理,祇在一心即空、即假、即中;如一刹那,而有三相;三相不同,生住灭异;一心三观,亦如是。生喻假有,灭喻空无,住喻非空非有;三谛不同,而祇一念;如生住灭异,祇一刹那。三观三智,三止三眼,例则可知。
三、约一心开佛知见。分二:初、正明。
如是观者,则是众生开佛知见。言众生者,贪恚痴心,皆计有我,我即众生;我逐心起,心起三毒,即名众生。此心起时,即空、即假、即中;随心起念,止观具足;观名佛知,止名佛见;于念念中,止观现前,即是众生开佛知见。
「知见」:只是止观别名。于彼念念刹那众生,无不皆以寂照达之,何必初住方名为开。
次、约位。分三:初、约五品位。
此观成就,名初随喜品;读诵扶助,此观转明,成第二品;如行而说,资心转明,成第三品;兼行六度,功德转深,成第四品;具行六度,事理无减,成第五品。
「五品位」,即:随喜品、二读诵品、三说法品、四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是圆教外凡位,观行即,圆伏五住烦恼。
次、约相似位。分二:初、正明。
第五品转入六根清净,名相似位。
「六根清净」:是圆十信位,相似即,铁轮位,断见思,出三界。
次、引证。
故法华云:虽未得无漏,而其意根清净若此。
法师功德品云:『虽未得无漏智慧,而其意根清净如此。』但引意根者,以意摄诸根故。
三、分真究竟。分二:初、正明。
从相似位进入铜轮,破无明,得无生忍四十二地诸位。
「铜轮位」:是圆教十住位,分证即。「四十二地」:住、行、向、地、等、妙。
次、引证。分四:初、引二经证。
故法华云:得如是无漏清净之果报,亦是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以贤圣例佛,指妙觉是报。
「三贤十圣」:仁王经语。法华分别功德品偈。
次、引大经证。
大经云:得无上报者,有现报故,名无上报;无生后,故言佛无报。大经亦云:子果、果子。以现报故,即如子果;无后报故,不名果子(云云)。
「子果、果子」例云:子缚已断,果缚尚存。烦恼即是果家之子,阴果即是子家之果。有报身故,同于子果,不招后报,名无果子。
三、引光明证。
又金光明称为应身,境、智相应也。就境为法身,就智为报身,起用为应身。以得法身故,常恒不变;法身清净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尽未来际也。
境名「法身」,智名「报身」,境智相应,能起化用,名为「应身」。
四、引宝性释金光明。
宝性论云:常即不生,恒即不老,清净即不病,不变即不死。法身是净德,广大如法界是我德,究竟如虚空是乐德,尽未来际是常德。故知初住法身,即具如是常、乐、我、净,无生、老、病、死也(云云)。
「宝性论」:全名究竟一乘宝性论。论曰:『尘劳诸境中,皆有如来藏,下至阿鼻狱,皆有如来身,真如清净法,名为如来体。』
次、历余一心。
历余一心三观者,若总无明心,未必是宜。更历余心,即欲心、瞋心、慢心;此等心起,即空、即假、即中,还如总中所说(云云)。
以别望总,故名为「余」,不出无明,故云「一心」。
三、例余阴入。
前来所说,但观识阴作如此说,余四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是名观阴界入境,破法遍竟。
从初至此,单约识心,从此下乃至离法爱,具观五阴。以义便故,先例余阴入。
五、问答料简。分二:初、问。
问:入假中有因缘,入空何意无?入空以四门料简,假中何意无?
次、答。分二:先、答入空因缘。分四:先、总答。
答:入空亦有,略故不说耳。
次、别列。
何者?谓为解脱故,为脱他故,为慧命故,为无漏故,为法位故。
三、解释。分五:初、释为自脱。
夫生死缚著,劳我精神,非空不解。
次、释为脱他
自既有缚,能解他缚,无有是处;为脱他故,应须入空。
三、释为慧命。
贤圣以慧为命,慧命非空不立。
四、释为无漏。
诸神通中,无漏通胜;为胜神通故,应须入空。
五、释为法位。
又,法位非慧不入,空慧能速入法位。
四、结成。
入空因缘甚多,例后故说五耳。
假在空后,故云「例后」。
次、答入假无四意。
夫空观通于小大偏圆,欲分别不滥,须四门料简;假中不杂小,故不用耳。空观二种:析空专在小,体空小大共。今之料简,简于体空;虽同用体,所为处别,故须料简。别、圆能通,虽各四门,所通处同,故料简则闲耳。
小藏、大衍、偏三、圆一,皆有破于见思入空之位;然依门不同,故云「所为处别」。今文明竖,相似别教,故云「所通处同」。
六、寄释智障(引古人释智障之义,玄义释签六曰:『达磨郁多罗,此云法尚,是阿罗汉;佛灭后八百年中,于婆沙中取三百偈,以为一部,名杂阿毘昙。』大师引用,多无破斥;既是他义,略依他释)。文为二:初、一问答。分二:初、征起。
智障者,异解不同;今出达磨郁多罗释:烦恼是惑心,故烦恼是障;智是明解,云何说智为障?
次、答释。分六:初、释智为障。
智有二种:证智、识智。识智分别,体违想顺,想顺故说为智;体违分别,与证智为碍,故说智为障。
「证智」:是佛菩萨智。「识智」:是二乘智;虽得断惑名智,未顺实相,义当于识。「体违想顺」:小智违理,仍名顺想。复与佛菩萨智为障,故名「智障」。
次、约佛得脱知智是障。
又,佛于二障得解脱。
「二障」:即烦恼及智。
三、引涅槃证二解说。
涅槃云:断爱故得心解脱,断无明故得智解脱。
「心」:谓无漏。「智」:谓证智。智不被障,名智解脱。
四、引地持释涅槃意。
地持中说爱为烦恼首,故心解脱,对治烦恼障也。远难一切无明秽污,于一切所知,知无障碍,名智净,智净即慧解脱。
「地持」:菩萨地持经之略名。北凉昙无谶译八卷。地持名「慧」,涅槃名「智」,名异义同。
五、转释地持慧解脱。
若以智所知碍,名智障者,以无明故,于智有碍;正以无明,为智障体也。
无明障于证智,名为「智障」,破无明,故得智无障。
六、引证无明是智障义。
入大乘论云:出世间无明是智障;世间无明,贤圣已远离。即是先断烦恼障也。
「入大乘论」二卷,坚意菩萨造,北凉道秦译。由义品,入摩诃衍品,议论空品,顺修诸行品;大乘教之概论也。
次、一问答。分二:初、更转难智障。
二障俱是烦恼,云何以无明为智障?
无明与爱均属烦恼,云何单以无明为智障?
次、释。分五:初、释即智为障。
无明是即智之惑,以智为体,即智说障。
爱是烦恼,故与无明不同。
次、引例释智障。
例如无为生死,即无为而说生死,以无为为名也。
分段生死非无为而说生死。「无为生死」:摄大乘立七种生死中,有方便生死,即无为生死,在变易土。
三、释烦恼非即智之惑。
爱即四住地也,亦能障智;然是异心之惑,解惑不俱。体是烦恼,故当体为名,名烦恼障。
「解惑不俱」:有智慧时则无烦恼,有烦恼时则无智慧。
四、重释出爱与无明,其体不同。分五:初、明爱功能。
复次,爱能令诸有相续,能令心烦,与心作恼。
爱从果起,能续后果,故云「能令诸有相续」。爱的功能祇是烦恼。
次、出无明功能,从强受名。
虽无明覆蔽,然生由爱水,招生功强,故名爱为烦恼障。
三、正释无明功能是智障义。
无明不了,正与解脱反。
四、明爱是枝本。
爱性虽违,然以无明为本。
五、重释无明,亲能障智。
无明性迷,障智义显;故从所障,名为智障。
五、重简无明,名同体异,以辨二障,体相不同。分十一:先、问。
无明有二:一、迷理。二、迷事。何者是智障?
问意:虽有迷事、迷理之殊,二既同得名为无明,云何无明,得名智障?
次、引地持答。
地持说:二乘无漏人无我智,为烦恼障净智;佛菩萨法无我智,为智障净智。
引地,通论名同,别论则异,能所不同,得各不一。二乘以「人无我」为所障,以「烦恼」为能障;诸佛菩萨,以「法无我」为所障,「人无我」为能障。以二乘之所障,为佛菩萨之能障;于二乘人得名为智,诸佛菩萨则名为障。此亦即智是障,名为智障。
三、判向地持。分二:初、明二俱智障。
若尔,二俱是迷理为智障。
判向地持,人法无我,俱是所迷,俱名为理。二无我智,俱名净智。烦恼及智,俱理智家障。
次、明即是事智被障为智障。
又智所知碍,名为智障者,于一切法,知无障碍;即于事中,知无障碍;但是迷事,为智障。
四、征向所解。
若尔,何者为定?
迷事、迷理俱名智障,以何者为定?
五、会向二解,并有道理。
照事、照理之智,智虽有二,二无别体。智障、无明,亦无二性,虽有二说,而无二也。
以古人释有二不同,或以诸法被障,或以无明能障;能所事理虽殊,智体不别。
六、更出异解。
又心智为障者,究寻分别智,碍于如实,不得证智,此亦即智是障。
意明迷理为智障。
七、举小乘法对释于大。
以灭想灭心,故有断智之义;若舍分别,即向智障清净。
「断智」:是断灭。「智障清净」:灭智障,心不灭。
八、重释智障与中道智,非条然别。
又,非是条然,故智亦不断。
智障是无明,无明是法性,是故智障不可断也。
九、引经为证。
是以经有不失福之言。百论引佛说:于福莫畏者,助道应行也。
「百论」二卷,提婆造,天亲释,罗什译,论有二十品,各有五偈(三十二字为一偈),合有百偈,故称百论。引证福如无明,菩提如智;为助道故,先破烦恼;烦恼若破,此破惑智,体是证智,是故无失。
十、破执见。
人作一向之论,便有断、不断二途;计无矛盾,勿生偏执竞也。
破世执见。见有断不断,智体无殊。
十一、重释妨。分二:初、问一答二。初、问。
问:璎珞云第三观初地现前。今云何或说在八地?或说在初住?
「璎珞经」:菩萨本业璎珞经之略,摄于大乘律部。又菩萨璎珞经,则摄方等部。问意者:璎珞经中,列位始终,唯在初地三观现前;前道观双流文,何故有三处(通八地,别地,圆住)双流?
次、答。
答:借义相成。或借高成下,或言八地;或借下成高,故言初住。璎珞明别教,故言初地。
借高成下,故有通教八地;借下成高,故有圆教初住。
次、一问答。分二:初、问。
问:假、中两观明三根人修位,初观不见判修位?
次、答。
答:后观悉入位方修假、中,故约位判三根浅深;初观始于凡地,无位可判浅深。又璎珞亦有文云:四地名须陀洹,此应是下根;又三地明须陀洹,此应是中根;或初地明须陀洹,此语上根(云云)。
「四地名须陀洹」:指通教四见地,断见惑。「初观始于凡地,无位可判」:指三藏内外凡,未证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