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经考异

作者:杭世骏
石经考异

二卷,清杭世骏著。此书有见于顾炎武《石经考》采摭未备,辨正未明,而纠讹补缺所著。上卷标十五目:①延熹石经;②书碑姓氏;③书丹不止蔡邕;④三字一字;⑤正始石经非邯郸淳书;⑥魏文帝《典论》;⑦汉魏碑目;⑧《隋书、经籍志》正误;⑨鸿都学非太学;⑩魏太武无刻石经事;(11)顾考脱落北齐二条;(12)《唐书·艺文志》载“石经”与《隋志》不同;(13)唐石台《孝经》;(14)唐石经;(15)张参《五经文字》。下卷标目为三:①蜀石经;②宋开封石经;③宋高宗御书石经。书前列有厉鹗、全祖望、符元嘉三人的序,对其书多高度评价;又引何休《公羊传注》证汉石经为一字石经;引孔颖达《左传疏》称魏石经为三字石经;引《魏略》、《隋志》、《晋书》证邯郸淳有功于石经;引《魏书·崔浩传》和《高允传》证魏太武时未尝无立经事,与杭世骏书相发明。但书中亦偶有疏漏,可与顾炎武、万斯同之书相参证。今存《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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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

少年

《少年》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1875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在《少年》中,作者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主人公阿尔卡季十九岁时的几段难忘经历,体现了主人公逐渐走向思想成熟、性格完善以及精神丰富的过程。这部小说打破了传统教育小说单一的线性层次,而体现出现代成长小说丰富的多层内涵,作者大胆地把社会小说、悬疑小说、心理小说融入教育小说之中,并以戏剧化手法使之融合起来。

王文成全书[标点本]

王文成全书[标点本]

三十八卷。明王守仁 (1472—1529)撰。王守仁,字伯字,自号阳明子,浙江余姚人。弘治十二年 (1499)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兵部,因忤刘瑾,杖阙下,谪贵州龙场驿丞,起为南刑部主事,累官至南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谥号文成。著有《阳明乡约法》(已著录)、《阳明全书》。阳明著述本各自成书。于隆庆六年(1572)谢廷杰合梓以传,书前有徐阶序。共三十八卷,首编语录三卷为 《传习录》。次文录五卷,皆杂文。别录十卷,为奏疏、公移之类。外集七卷,为诗与杂文。续编六卷,则是文录所遗漏,又搜辑编刊的。集后又附以年谱五卷,世德记二卷,也是钱德洪与王畿等编纂。王守仁虽然是一位大儒,但他的诗文创作均有功力,其初从李、何唱和,逐渐形成其诗调俊爽自然的风格。其诗感情较为浓郁,兴寄较为深长,擅于水到渠成地以结句点明主题。如《登阅江楼》中 “登临授简谁能赋,千古新亭一怆情。”不仅清雅而且颇多联想。其文亦写得畅达俊爽。如后世所传诵的《瘗旅文》,是他谪居龙场驿丞之时为客死异乡的陌生人所写的祭文。文意凄凉,催人泪下,颇有些艺术魅力。本集在明代末期版本佚失,以后有多种选本流行于世,但都缺略,不及此本完备。此本为标点本,本站也有四库本,可以搜索查找!

埋忧集

埋忧集

轶事小说集。清朱翊清撰。十卷,续二卷。翊清字梅叔,别号红雪山庄外史,归安(今浙江吴兴)人。生平事迹不详。是书于道光十三年(1833)至二十五年(1845)陆续写成。凡一百○九篇,约十九万字。内容丰富。有歌颂爱国思想的篇章,如《陈忠愍公死难事》、《瞿式耜》、《秦桧为豬》等。揭露统治阶级残暴、贪婪、腐败的篇什及讽刺官场丑恶,科场弊端,士风衰朽的佳作。如《大小》、《考对》、《殿试卷》等。此外,亦有野史逸闻、自然奇观、爱情故事。一般情节引人,语言凝炼。本书多叙世情,略述鬼怪,间杂以异闻考辨,且多辑录各书,尤以唐稗,清代笔记为夥。曰“彼劳山道士者”、“《聊斋志异》言”,或曰“此事已见《子不语》”,足窥其续六朝志怪与唐代传奇,尤其《聊斋》的传统,采撷进入近代史前后的中国社会题材入集,以寄幽怀,以销块垒。有同治十三年(1874)杭州文元堂刊本,民国间《笔记小说大观》本、岳麓书社一九八五年铅印本等。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简称《十九信条》。清政府为挽救垂危的统治而颁布。武昌起义爆发,湘、陕等省相继响应,清政府受到极大震动。1911年10月29日(宣统三年九月八日)驻滦州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与第二混成协协统蓝天蔚等联名致电清廷, 提出 “政纲”十二条,要求速开国会,改定宪法,组织责任内阁,皇族不得出任总理大臣及国务大臣等。同日,山西又宣布独立。清政府见祸起肘腋,深恐“兵谏”军队入京变生不测。次日,摄政王载沣以宣统皇帝名义下“罪己”诏,特赦党人,并急忙起草修补实行宪政的文件。11月3日(九月十三日)颁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规定国会有制宪、改宪、选举内阁总理大臣、宣战、媾和及决定财政等权力;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等。这个文件较之以前颁发的《钦定宪法大纲》,对“君上大权”虽有所削减,但仍规定皇位世袭,不受侵犯;皇帝有权任命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统率海陆军,而对人民的权利却只字未提。

郎潜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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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近代陈康祺著。五十三 卷。凡《初笔》十四卷,《二笔》十六卷,《三笔》十 二卷,《四笔》十一卷。《二笔》又称《燕下乡脞 录》,《三笔》又称《壬癸藏札记》,《四笔》又称 《判牍余渖》。专记清代之事,内容大致可分五 类,一是记文苑士林,二是记宦海官场,三是记 典章制度,四是记社会情况,五是记所谓圣君 隆治。第一类数量最多,或叙遗闻,或录诗作, 剖析源流,品评得失,颇有文学史料价值,王士 禛、朱彝尊、施闰章、赵执信、姜宸英、厉鹗、沈 德潜、翁方纲、钱大昕、洪亮吉等著名文人均所 涉及。《初笔》有自序,《二笔》有杨岘序,《三 笔》有张文虎序,有光绪间初刻本、宣统间扫叶 山房石印本、民国间《清代笔记丛刊》和《笔记 小说大观》本、1984年中华书局点校本。《四 笔》亦有自序,原仅见孤本抄本,1990年中华 书局据之排印出版。

古文尚书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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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毛奇龄与阎若璩等相辩诘,为梅賾所献《古文尚书》鸣 “冤” 而力辩其为真的著作。8卷。作者摘取《隋书·经籍志》之文为据,认为梅賾所献者乃《孔安国尚书传》而非《古文尚书》; 说《古文尚书》本传习世间,但贾逵、马融诸儒未能得见。认为《孔安国尚书传》为伪,而《古文尚书》为真。其书包括总论、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古文之冤始于朱熹、古文之冤成于吴棫(按: 吴棫《书稗传》 在朱熹之前,《朱子语录》曾引吴说,故当称 “始于吴氏,成于朱氏”) 、书篇题之冤、书序之冤、书小序之冤、书词之冤、书字之冤等十个部分。其立论多属强词夺理,难以成立,故不为后世所重。收入《西河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