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小志

作者:佚名
花木小志

(清)谢坤撰。收录花木130余种。有道光间《春草堂全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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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门

生死之门

甫获美国文学大奖且与癌症名医订婚的旅日美籍女作家被发现死在纽约自宅的卧房内,现场留有半把剪刀。法医监定后,判定遗留在现场的剪刀不是凶器,让警方遍寻不着的另外半把剪刀才是致命凶器。凶案发生时,现场门窗紧锁,无法进出,唯一可以进出的起居室内只有医生之女一人,因此警方就锁定这名发现尸体的年轻女孩为首要嫌疑犯。警方在死者卧房上面的阁楼内发现了曾有另一名金发女子居住的痕迹,经过调查,赫然发现该名女子是女作家的姐姐,在九年前就已宣称投海自尽,这些年来遭幽禁于阁楼内,为女作家捉刀写书,却在命案发生不久前逃走。不久,警方找到了她的尸首,并得知她在女作家身亡前一天服毒自尽,留下的遗书表明她是医生之女的亲生母亲。不利的因素一一浮现,这名年轻女孩真是为了报复而痛下杀手吗?消失的另外半把剪刀会是破案关键吗?死者身亡时穿着正式和服又有何含意?

无上三元镇宅灵箓

无上三元镇宅灵箓

无上三元镇宅灵箓。撰人不详,约出於南北朝末或隋唐之际。假托玉皇降授金明七真。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神符类。吉冈义丰《三洞奉道科诫仪范の成立について》认为本箓出自梁孝元帝承圣元年(552年)。述以灵箓镇宅。

清和真人北游语录

清和真人北游语录

题曰“弟子段志坚编”。卷前李进、张天祚二序称诸弟子录尹志平之讲论,杜德康刊。李志常与尹志平同为全真道第三代。志常为本书题序撰于元太宗十二年(1240年)。本语录重在论述性命修炼及阐释《老子》,倡清静无为。

七十二朝人物演义

七十二朝人物演义

明代文言短篇小说集。40卷。又名《七十二朝四书人物》。明刊本题“李卓吾先生秘本”,“诸名家汇评写象”。卷首序署“庚辰秋仲磊道人撰于西子湖之萍席”。日本内阁文库、静嘉堂文库皆有藏本。北京图书馆藏有一部残本(缺5—9卷)。有光绪二十三年(1897)上海十万卷楼石印本,每卷一图。有总评和旁评,题署同前。这部小说共写了“宰予昼寝”,“公冶苌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有澹台灭明者”等40个故事,各以“四书”中一句话为标题,各写春秋战国时一个人物。其中以“子路问路”、“孝哉闵子骞”、“公输子之巧”写得比较生动,人物性格鲜明,文学性较强。

坡门酬唱集

坡门酬唱集

二十三卷。宋邵浩编。邵浩字叔义,浙江金华人。生平仕履均不详。前有张叔椿序云:岁己酉,朅来豫章。机幕邵君实隆兴同升,出示巨编,目曰 “坡门酬唱”,总成六百六十篇。命工锓木,以广其传。末题绍兴元年 (1131)五月二十四日。又有邵浩自作引云:绍兴戊寅(1158),浩年未冠,肄业成均。隆兴癸未(1163),始得第以归。因取两苏公兄唱弟和,及门下六君子平日属和两公之诗,摭而录之,曰“苏门酬唱”。淳熙己酉 (1689),浩官豫章,临江 (今四川忠县)谢公为之作序,且更曰 “坡门酬唱”,末题绍兴庚戌四月一日。考癸未为孝宗隆兴元年 (1163),己酉为淳熙十六年(1689),上距高宗绍兴元年辛亥(1131)已五十九年。且庚戌为建炎四年(1130),亦不得题绍兴。二序纪年显然有误。案淳熙己酉,孝宗为禅,次年庚戌,即光宗绍熙元年。则序内绍兴必绍熙之讹。特据浩引所言,叔椿序当先成,乃浩引题四月,叔椿序反题五月,亦为舛误未合。殆传写既久,或经后人所妄改。前十六卷为轼诗,而辙及诸人和之者。次辙诗四卷。次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张耒、陈师道等诗三卷。亦录轼及诸人和作,惟李廌为缺。其不在八人之数,而别有继和者,亦皆附入,为注以别之。其诗大抵同题共韵之作,比而观之,可以知其才力之强弱,与意旨之异同。较之散见诸集,易于互勘,谈艺者亦深有裨益。至于本集所有,《山谷外集》所载次韵子瞻书黄庭经尾付蹇道士,次韵晁补之、廖正一赠答诗,补之又有和子瞻种松、赠杜舆秀才三首,今坡集载坡诗止二首,而此集均未编入。是为小疵。有 《四库全书》 本。

诸儒论小学

诸儒论小学

蒙学,一卷,清陈宏谋撰。宋儒论蒙养道理,俱从源头说来,彻内外,贯始终,多不胜录。兹录其切近时弊者,以补前编所未备焉。鲁斋先生于元代以教化为己任,一时蒙古诸生多所成就。今观用人于其所长,教人于其所短,因其所明,开其所蔽数语,已括设教之大端矣。夫教法具在,行之惟人。小子何知,父兄师长之责也。林致之谕父师,其旨深矣,因并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