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论
作者:蔡邕
一篇。书论。东汉蔡邕撰。此篇选自宋代陈思《书苑菁华》一书,主要论述书写者应有的精神状态。主张书写前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并对身法如何更好地表现字体要深加揣摩。其要有二:(1)主张作书之前要舒散,“任情恣性”,又要聚精会神,“如对至尊”,如是才书“无不善矣”。此说是蔡邕“禀乎人性”说的具体展开,既强调了书艺创作的超功利性的特点,又触及到了书法陶情写性的艺术功能,对后世“抒情”理论、“虚静”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2)认为“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要“纵横有可象”、“方得谓之书矣。”此说是蔡邕“肇乎自然”说的具体阐发,强调了书法艺术的状物、再现功能,开后世书论“观物取象”说之先风。然此说理解有纷歧,或以为是指书脉贯通,清代刘熙载《书概》:“昔人言为书之体,须入其形,以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状之,取不齐也。然不齐之中,流通照应,必有大齐者存。故辨草者,尤以书脉为要焉。”或以为此说所述的“象”,根本就不是指事物的固定形状,而是一种运动的形式或动态的形式,因此,不可视为简单的摹仿论。今有《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本、《述古从钞》本、《藏修堂丛书》本、《翠琅玕馆丛书》本、《艺术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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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记
记述广州一带奇闻轶事的笔记体著作。晋朝顾微撰。内容有关于五羊衔穗降临广州的传说,泥涂“石牛”求雨的神话,海中“文魮鸟”、“马”、“犀牛”和各种珍珠的传闻,百管谿温泉、怀化石墨和“益智”、“菖蒲”等植物形态、性能、用途的记述等。后辑入明朝陶宗仪的笔记丛书《说郛》
老学庵笔记
笔记。 南宋陆游(1125—1210)撰。十卷。游有《陆放翁全集》已著录。陆游晚年书室称老学庵,故名。此编以平时所录趣闻为正续篇,陈振孙称其书“所记见闻,殊有可观”。《宋史·艺文志》入杂史类,《文献通考》入“小说家”。其内容广涉两宋朝野历史掌故、典章制度、民间风俗习惯等。作者晚年退居山阴时所作,内容主要是记载遗闻轶事、考订诗文等,间亦采民间传说。书中对南宋帝王的奢侈、昏庸,权奸秦桧势力之大以及岳飞被杀害后临安人民闻而痛哭等重要历史事实有所反映。作者因长期居蜀,故书中记蜀事颇多。有《稗海》本、 《津逮秘书》本、 《学津讨原》本、 《四库全书》本、涵芬楼校排《宋人小说》本等。 另《续笔记》二卷,今仅存《说郛》本一卷。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李剑雄、刘德权点校本,将《续笔记》附入,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佚文三则。
廉明奇判公案
《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二卷,存万历二十六年1598余象斗自序本,又有明建安书林郑氏萃英堂刊本,不题撰人。上卷分人命、奸情、盗贼三类,计三十七篇;下卷分争占、罪害、威逼、拐带、坟山、婚姻、债负、户役、斗殴、继立、脱罪、执照、旌表等十三类,计六十八篇,上下两卷共一百零五篇。
玄英集
唐诗别集。方干撰。方干卒后其门人私谥玄英先生。《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为10卷,《郡斋读书志》题《方干诗集》,作1卷,并记:“其甥杨弇与(孙)郃编次,王赞为序,又为《玄英先生传》附。”孙郃序称:“先生有集十卷,弟子杨弇编之,余请王赞舍人为之序。”说明作10卷是正确的。此书曾有南宋刻本,但未见传世。今存有毛晋汲古阁刻本等。各家书目大都著录为10卷,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著录一种8卷旧抄本。《四库全书》据嘉靖十六年(1537)方氏裔孙方廷玺刻本著录,题为《玄英集》,8卷,其《总目》说:“只分八卷,诗三百七篇,卷目俱非其旧。”又说:“近时洞庭席氏《百家唐诗》本从宋刻录出者,虽仍作十卷,而诗亦止三百十六篇。”《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录》载有一种清抄本,10卷,外诗1卷。
古潭的声音
现代独幕话剧。田汉著。初载《南国周刊》1卷1期(1928年9月)。1929年修改,增加一个人物,再发表于《南国月刊》1卷2期(1929年6月1日),这个剧,从剧名看一种诗意(甚至是禅意)的象征,其主题是作者由读日本诗人芭蕉翁的诗句“古潭蛙跃入,止水起清音”得来的。整个剧给人的感觉只是这个从远方漂泊归来的诗人在赞美他从“尘世的诱惑”中救出来的舞女,给一个肉的迷 醉的人以灵魂的醒觉。在这里田汉表现了“灵与肉”的主题。在剧中,“鞋”和“潭”的意象是一种女性的意象,具有原型的意味。在剧中,诗人见舞女留下的高跟丝履,取一只来玩,“你看她还穿这双鞋!这要算她过去快乐生活的唯一的纪念了。……啊,鞋,和踏在你上面的脚和腿是怎样的一朵罪恶的花,啊!怎样把人引诱向地狱里去啊!……为什么一双人工做的小小高跟鞋,一上了她的脚就会变成一对把人引诱向地狱里去的魔鬼!”在这里,诗人对于鞋的迷恋, 以致可以引诱诗人和她一样跳入深潭是令人深思的。如果说,“鞋”是一种引诱, 那么“潭”则是一种回归。剧中的古潭,象征着生命的归宿,是“漂泊者的母胎”, “漂泊者的坟墓”,而最神秘的是舞女愿意投身于古潭去听那里面“发出的一种声音”。最后诗人自己也挡不住“古潭的诱惑”,纵身跳入了古潭。
优婆塞五戒相经
全一卷。又称五戒相经、优婆塞五戒略论。刘宋求那跋摩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释尊依净饭王之请,对于杀戒、盗戒、淫戒、妄语戒、酒戒等五戒,一一举出事例,述说各种罪恶之轻重,有不可悔罪,如杀戒中有自作、教人、遣使等杀人法,均属不可悔罪;另有中罪、小罪等,则可忏悔而达到灭罪。本经系仿小乘广律之解说形式而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