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言
作者:章太炎
训诂书。近人章炳麟撰。11卷,前有自序,后有刘光汉(师培)、黄侃二序。全书搜集方俗异语800多条,均按类编排,计《释词》第一、《释言》第二、《释亲属》第三、《释形体》第四、《释宫》第五、《释器》第六、《释天》第七、《释地》第八、《释植物》第九、《释动物》第十,共10类,类各1卷, 第十一卷是《音表》。作者学问博大精深,对古今音尤有深入研究,故能从声音、训诂以通古今之变,能从时地出发,说明词语的错综演变,能够“疑于义者,以声求之,疑于声者,以义求之”(清戴震语);解释一词,广征博引,参伍验证,穷究其源。如《释亲属》第三:“《广雅》‘翁、公、叜、爸、爹、㸙,父也’。今通谓父为爸,古无轻唇,鱼模转麻,故父为爸,或谓之爹。惠、潮、嘉应之客籍谓父为叜,音如宿;或书作叔,非也,世无以叔呼父者。公称今多移于王父,曹州无赖相为老㸙,依曹宪止奢反。”为我国词源学的研究开辟了新路,末附《岭外三州语》一卷,为考释惠州、嘉应州、潮州客家方言中部分词语源流之作。有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日本铅印本、宣统元年(1909)文学会社石印本、浙江图书馆校刊《章氏丛书》本等。
猜你喜欢的书
台风杂记
台风杂记是日本人佐仓孙三撰的。他在台澎割让後入台,供职於台湾总督府民政局的警务部门有三年之久。他曾到各处去巡视过,和台湾社会接触较多,因此把所见所闻的事情记载下来成为这部书。书中记事共计一百一十四条,举凡衣食住行、社会习俗、宗教信仰、教育程度以及农工商贾、器皿产物,莫不有所叙述。每条之後,皆附评语,是佐仓氏的几个朋友写的。评语除补充事实外,多以台湾与日本本土作比较,说明台湾习俗,有些很好而足资取法,有些不良而应加改革;大体可以说是持平之论。若以此书与那些摘录方志和私家着述纂为台湾风土记之类的着作相比较,自以此书能显出当时的真相。因此将省立台北图书馆藏的明治三十六年(光绪二十九年)八月东京国光社排印本抄录出来,加以标点,列为台湾文献丛刊之一。
云林堂饮食制度集
古代食谱。元代倪瓒(1301—1374)撰。倪瓒,初名瑛,字元缜,号云林,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与黄公望、吴镇、王蒙合称为元代四大画家。晚年隐居。著有《清闷阁集》等。《云林堂饮食制度集》辑录有关主食糕点、菜肴、茶酒、调味品等50多种烹制与饮食方法,其中以鱼蟹为多,是一部反映水乡无锡一带的食谱著作。
老子本义
哲学著作。清魏源撰。自序成书于嘉庆二 十五年 (1820)。合《老子》通行本81章为68章,除夹句 校字外,分章引述前人注释,最后诠以己意。《序》 中认 为《老子》之本义是“黄老之学” 而非 “老庄之学”,其 “言以身治身、以家国天下治家国天下,则其辄言天下无 为者,非枯坐拱手而化行若驰也。” 还指出: “后世之述 《老子》者,如韩非有《喻老》、《解老》,则是以刑名为道 德,王雱、吕惠卿诸家皆以庄解老,苏子由、焦竑、李贽 诸家又动以释家之意解老,无一人得其真。” 书中认为老 子与儒家的根本区别,在于对阴阳之择取不同: “圣人之 道恒以扶阳抑阴为事。其学无欲则刚,是以乾道纯阳,刚 健中正,而后足以纲维三才,主张皇极。老子主柔宾刚, 而取牝、取雌、取母、取水之善下,其体用皆出于阴。阴 之道虽柔,而其机则杀,故学之而善者则清净慈祥,不善 者则深刻坚忍,而兵谋权术宗之,虽非其本真,而亦势所 必至也。” ( 《老子本义》)认为老子与佛教也有区别: “老 明生而释明死也,老用世而佛出世也,老中国上古之道而 佛六合以外之教也。” (同上书) 最早有光绪年间桐庐袁氏 刻《浙西精舍汇刊》 本,后有商务印书馆 《丛书集成初 编》本、世界书局《诸子集成》本。
碧苑坛经
《碧苑坛经》系明末清初全真道龙门派高道王常月的重要宣教经典,龙门派能够在清初出现“中兴”局面,很大程度上跟王常月推行的持戒重律、开坛授戒、炼心养性等措施相关。生死问题是宗教的核心问题,道教也不例外,因而追求“长生久视”就成为了道教道、法、术思想体系的首要目标。王常月在《碧苑坛经》当中也着重探讨了他对“不死”的看法,这反映了全真道在明末清初修道思想上的一种回归,即回归到蒙元时期的修道思想主流上,也是一种正本清源的举措。
李清照词集
作者是(宋)李清照。本书主要为收集李清照诗人的精选优秀作品。北宋是一个文化相当成熟的时代,作为这个时代的上层土大夫阶层,“为了得到政治权力、社会影响力和文化上的领导权,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文化传统,并能参与和分享时代思潮及其格调。而宋代理想的上层阶级的妻子不仅简单地献身于丈夫的家庭,她还要有管理方面的能力及文学天才和人际关系中高超的技巧,使她可以保持家庭的繁荣昌盛。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
律学著述。元拔合思巴(即八思巴)撰。一卷。是《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的附篇,撰于元至元七年(1270),至元八年先后译成维吾尔文和汉文。书中将“戒学”分为三类:(1)“未得令得仪范”,在《近圆羯磨仪范》中已说;(2)“已得律仪,不犯护持方便”;(3)“若有犯者令修补法”。“习学略法”即比丘得戒之后的修学之法,亦即此书的第二和第三两类。第二类又有五种护持:一以依止师护持;二以对治想护持;三了知应舍相违护持;四净自戒律护持;五依安乐住缘护持。其中“了知应舍相违护持”又总集为五篇二百五十三律仪法。此书见载于《碛砂藏》、《永乐南藏》及《频伽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