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里活

作者:陈诗教
花里活

三卷。明陈诗教撰。著有《花里活》一书。是书的主要内容是记载古往今来的花卉故事。全书按朝代分编,内容大多因袭陈言,特别是在考证方面疏漏较多。至于《花里活》的书名,来源于唐李贺《秦宫诗》中“秦宫一生花里活”之句,秦宫本是梁冀的奴才,这里引以自比,既有失作者的身份,也见陈氏失考之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据编修程晋芳家藏本列为存目。

陈诗教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法哲学原理

法哲学原理

全名《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研究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及法等观念形态的哲学著作。黑格尔著。1821年出版。中译本196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范杨、张企泰译。本书有1个序言,正文部分分为导论和3篇。第1篇“抽象法”,其总的特点是自由意志借外物以实现自身。自由意志体现为个人对外物的关系,也就是个别人的特殊意志;它通过“所有权”表现出来,然后以“契约”的形式转移;最后则由于“不法和犯罪”而与其他的特殊意志相对立。这三个阶段构成“抽象法”的整体。第2篇道德,其总的特点是自由意志在人的内心中实现,成为道德意志。这个实现过程也经历了三个阶段:故意和责任阶段;意图与福利阶段;良心与善阶段。由于意志已经摆脱了个人的主观目的或动机,而以道德为目的,追求善的实现,所以它已经成为具有普遍性和无限性的良心。当良心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时,道德便转化为伦理。第3篇伦理,伦理也是一个实现的过程。自由意志既通过外物,又通过人的内心,得到充分的实现,成为伦理精神。这个过程也分为三个阶段:直接的自然的伦理精神表现为以“爱”为根据、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当这种直接的伦理精神解体、分化时,社会伦理实体就由家庭发展为“国家”。国家使每个成员具有客观性、具体性和伦理性,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本书对社会生活进行了辩证的考察,对封建关系进行了批判,明确地主张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合理性,“宣布了德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时刻即将到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6页)。

东京梦华录

东京梦华录

宋孟元老撰。十卷。元老生平未详, 自号幽兰居士。从其父宦游南北,于崇宁二年(1103) 卜居京师二十三年。经“靖康之变”后徙居江左,追念汴京繁华往事,以为如“华胥之梦觉”,乃以《梦华录》名书。成于绍兴十七年(1147)。共八十六目。卷一记东都旧京城、河道、禁中宫殿、内外诸司;卷二卷三记街巷、酒楼、饮食果子、交易、铺席;卷四记宫中婚嫁;卷五记民俗、娶妇育子、京瓦伎艺各色人名;卷六至卷十记正月元旦至立冬、除夕等全年节日风俗,以及宫廷上寿仪式、歌舞、百戏、关扑等娱乐。所载各色点心、小吃、果品、面食、香药等,不下数十百种,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反映北宋末年城市繁华盛况、民间风俗,与之相适应的物质文化水平,于美食、文娱生活颇有参考价值。有日本《静嘉堂秘笈》本,《津逮秘书》本等。一九五六年古典文学出版社刊行标点本,一九五九年商务印书馆出版邓之诚《〈东京梦华录〉注》,一九八二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刊行《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武林旧事》与本书之合刊本。

岚斋集

岚斋集

《岚斋集》,李跃撰。《新唐志》著录二十五卷,《宋志》著录一卷,似已残佚。李跃生平不详。《侯鲭录》卷八引其佚文,叙及唐末干符至干宁间无宗相,可见作者当为干宁(894―897)以后人。从现存残文片断,约略可知原书当记逸闻故事,不涉神怪。书今不存。

金丹真传

金丹真传

道家气功著作。明·孙汝忠撰,张崇烈注,李堪疏。汝忠字以贞,长治(今属山西)人。孙氏原著刊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其父号烟霞散人,信奉道教,汝忠尽得其传,撰成此书。撰年未详。首载筑基、得药、结丹、炼已、还丹、温养、脱胎、元珠、瑶池等9篇,每篇经文之后为注疏。尤以疏为详细,可谓丹学之阶梯。

薛丁山征西

薛丁山征西

该书采用章回体形式,讲述了唐代薛丁山的故事。 唐贞观年间,薛仁贵征东有功,被封为平辽王。因与皇叔李道宗结怨,被陷下狱。幸于危急之际,西凉哈迷国犯境,徐茂公立推荐仁贵挂帅征战,逃过此劫。仁贵征西,误中圈套,被困锁阳城,为苏宝同飞刀所伤。当他伤重昏迷、魂游地府之际,得知儿子薛丁山尚在人间,并知自己与儿子有一段难解死结。

因明入正理论解

因明入正理论解

因明入正理论解,一卷,明真界集解并跋,冯梦祯序,有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