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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女郎
去年春天,三泽顺子刚从东京的一所女子大学毕业,就立刻进了R报社工作了。当时,在入社考试时,有关人员问她希望到哪个部去,她回答说,想到社会部。有关人员看了她的履历表说:“你的英语不错嘛!”是的,三泽顺子毕业的那所女子大学,英语教学是相当有名气的。然而,后来顺子没有能到社会部去,却被分配在R报社的资料调查部。和顺子同时考入报社的女性还有事业部的一个,校阅部的一个。所谓的资料调查部,工作大抵是这样的:这个部多半是调查政治社会中的一些难题,提供新闻报道资料。而实际上则是浆糊加剪刀的手工操作室,在这个手工操作室里,他们要把所有的报纸、杂志搜集来,进行剪贴,然后再按事件、人物等,进行分门别类的保存。当然,其中也有一些珍贵的照片。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海客论
海客论,唐末五代渤海国人李光玄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太玄部。此书称渤海国海客李光玄人中华访道,初遇道人授以服气导引之术,继遇元寿先生授以还丹之道,遂撰成此论。按《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收入李光玄撰《金液还丹百问诀》一卷,其内容与本篇基本相同,但文字多出三页,当为同书之不同版本。
词律校勘记
词论。 清杜文澜(1815—1881)撰。二卷。文澜有《古谣谚》已著录。此编为校勘万树《词律》一书而作。杜氏极重视万氏《词律》,“研究之际,旁及他书,偶有发明,笔之简首,岁月既久,所记遂多”,而成是编。杜氏所校,广涉词牌、作者、文字,发明较多,足补万氏原作之不足。为读《词律》必须参考之书。有咸丰十一年(1861)曼陀罗华阁刻本。
胡适留学日记
这本札记是胡适在美国留学时期(1910-1917)的日记和杂记。全书共分成十七卷,胡适先生将他自己的文学主张、思想演变都写成札记,或者把和朋友谈论的问题,或通信、或面谈的大概写在其中,有时也将自己想的问题、思想的材料、步骤、结论记在里面,还有他的自喜、夸大、野心、梦想等等。这样赤裸裸的记载,至少可以写出一个不受成见拘缚而肯随时长进的青年人的内心生活的历史。《胡适留学日记》记录了十七卷留学期间的札记。十七卷札记是作者在美国留学时期(一九一零——一九一七)的日记和杂记。原来题作《藏晖室札记》,民国二十八年上海亚东图书馆曾排印发行。
未曾有经
十二部经之一。梵名阿浮陀达磨Adbhutadharma记佛菩萨现种种神力不思议事之经文也。华严疏钞二十一曰:‘阿浮陀达磨,此云未曾有,亦云希法。’四分饰宗记三本曰:‘阿浮陀达磨,此云希法,旧名未曾有。’法华玄义曰:‘佛现种种神力,众怪未曾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