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门十规

作者:张宇初
道门十规

明代张宇初撰。一卷。认为清静为立教之本,性命神气为内修之要。学道修道就在解决“性命”的问题,道学即性命之学,并抨击扶鸾、附体、照水、圆光诸邪说。全书十章,对道教的渊源和流派,立教本旨及应遵循的规范, 都有简明扼要的叙述。收入《道藏》第98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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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德国康德著。1797年出版。是阐述其法权哲学的著作。认为自然权利的原则是哲学的系统的知识,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学家和立法者必须从这门权利的科学中推演出所有实在法的不可变的原则,这个不变原则即作为法律基础的道德的绝对命令。按照康德的体系,道德论、法的理论与永久和平论是从实践理性的根本命题出发的,所以该书开始的“序言”、“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道德形而上学的总分类”是属于道德形而上学这个总类的范围内的,用以说明其权利科学的基础。在这一部分之后才是权利科学,即专门论述法权的部分。权利科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私人权利,即私法,第二部分论公共权利,即公法。关于私法部分,该书论述了一切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原则,即所有权的形式,其次是论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的分类,即如何获得所有权。继续说明婚姻与家庭的成员的权利;由契约获得的权利的划分,即契约行为的原则。公法部分,首先论述文明社会中的权利,包含国家的权利、宪法、法律关系、国家形式,其次是民族权利和国际法,即世界范围内人的权利,他称为世界法,认为世界内人与人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均应由其道德原则加以调节的说明。康德的权利学说以其实践理性和道德律为基础,强调人的行为可以分为道德的与合法的,因而分为道德的自由和合法的自由。认为道德的自由是合法行为的基础,每个人不以别人为手段,每个人均以其自身为目的,则每个人均有其为人的尊严。以此原则推之于国家,则国家均应自律,由自律而取得国家的自由,则国与国之间就没有战争,国与国均以善良意志相互对待,则世界就保持其永久和平。法的形而上学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世界的永久和平。

上洞心丹经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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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洞心丹经诀,撰人不详。从内容看,似为唐宋间道士所作。三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本书抄录《抱朴子内篇》及《黄帝九鼎神丹经诀》等六朝隋唐丹书,重新改编而成书。其内容主要论述内外丹法术要诀。上卷首先指出:神仙至要在宝精行气及服食药物。宝精、行气之要在还精补脑和服气胎息。二者皆须选择时辰入靖行功,使「内外贞白,专气致柔如婴儿」;然后在身中运转精气,上入脑部泥丸宫;或吐纳调息,使「息息入胎」。行此术可致小则无病,大则升仙。服药之大要则在金液还丹。只用丹砂为药材,九转炼之而成金液还丹,服之可飞升成仙。若服食草木药,则以黄精为上品。书中称丹砂、黄精皆禀太阳之精气而生,故服之能令人长生。中卷主要论述内外双修之法。内修指阴丹、内丹,可驻形延年;外修指阳丹、外丹,可飞升成仙。「三一九室(行气固精术)者,内修之要也;还丹金液者,外炼之极也。」内外丹缺一,「皆未能升举」。下卷主要叙述黄帝服丹飞升及传授丹经故事,以及择日入山合药之宜忌事项。

争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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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白话长篇侠义小说,《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归之“英雄儿女”类,全称《绣像争春园全传》,四十八回。不题撰人,卷首有序,署“时在己卯暮春修禊日寄生氏题于塔影楼之西编墅龙光氏叙”,寄生氏当即为本书之作者,己卯为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作者的姓名与生平不详,仅知其为嘉庆道光间人,本书之后, 又写了小说《五美缘》。是书揉侠义与才子佳人为一,而以侠义为主,其中尤为马俊描写尽致,以为“是书中第一人,亦千古侠客之第一人”(《争春园全传叙》)。书中叙述汉代世宦之子郝鸾,得道士司马傲所赠三口宝剑,遵命寻访另外两位英雄。在开封争春园救得前太常寺少卿凤竹、其婿孙佩以及凤竹妻女家人,因此与宰相米中立之子米斌仪结怨。得义士鲍刚相助,郝赠其宝剑。凤竹一家走避湖广,不料孙佩锒铛入狱,其女凤栖霞亦于途中为米斌仪所掳,又为歹人骗卖于扬州妓院,后为马俊所救。郝鸾又遵司马傲之命,前往杭州,在西湖遇义侠“玉蛱蝶”马俊,结拜赠剑。马俊杀死米斌仪,入狱救出孙佩,与郝鸾、鲍刚、凤竹等人至铁球山聚义,共尊郝鸾为寨主。米中立欲弑帝自立,阴谋败露,叛乱边界,马俊等率官军及铁球山人众勘平内乱,班师回朝,众人各得封赏,司马傲亦收回三口宝剑。

张文襄公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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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不分卷,张之洞撰。之洞字孝达,一字香涛,又字香岩;清直隶南皮人。初由进士,屡膺督学典试之命。光绪七年以降,由阁学,外任督抚垂三十年。后入为军机大臣,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襄」。所遗著述,经潜江甘云鹏等辑为「张文襄公全集」,于民国二十六年印行。全集除卷首两卷外,都二百二十八卷。本书就其「奏议」、「公牍」、「电奏」、「电牍」及「书札」中选出关涉台湾各文,依时日顺序,混编成帙。综其内容,区分三部:一为关于对日商务交涉与台湾人事。时在同治甲戌(十三年)牡丹社事件后之六年(琉球亡后一年),张氏以词臣言事,深以保台为急。二为关于中法战争法军侵台前后兵事。时张氏任两广总督,奉命规越援台;凡是涉及台湾之奏稿、文移,均予采入。三为关于甲午、乙未(光绪二十年、二十一年)割台之役后援事宜。初时,张氏尚任湖广总督;随后,调署两江。由于两江总督兼任南洋大臣以及与唐(景嵩)、刘(永福)有旧交关系,竭力支援台防。书末,并附录「全集」卷首所载张氏「墓志铭」(陈宝琛撰)及两传文

因明入正理论疏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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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论疏前记,三卷,唐智周撰,日本贤敞与后记合序,又云因明论纪衡。简称《前记》。汉传因明著作。在日僧贤敞所作的序中,认为慧沼“虽撰述綦、断,究畅八门要旨”,但“未令于疏文分释,繇旃学者,虚功难以成业者乎,爰濮阳其门人也,覃思研精而考前哲,宗统噩而以彰灼,前后二记重披二因,玄猷妙晓,自他两益。”该著对《大疏》的诠解十分仔细,如对“五明”的提法、“从本为论”问题、八能立过失分类都有专述,特别对因明的论辩学体系,按《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作了系统介绍。对《正理门论》的本颂也有专解。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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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卷。隋代阇那崛多译。收于大正藏第一册。其内容叙述世界之组织、状态、起源、成坏等过程。分阎浮洲品、郁单越洲品、转轮圣王品、地狱品、诸龙金翅鸟品、阿修罗品、四天王品、三十三天品、斗战品、劫住品、世住品、最胜品等十二品。本经共有六种译本,然现存者仅四种,除本经外,余三者为起世因本经(隋代达磨笈多译)、大楼炭经(西晋法立、法炬共译)、长阿含经卷十八至卷二十二(东晋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译)。[出三藏记集卷二、大唐内典录卷七、开元释教录卷二、卷四、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