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玄德纂疏
作者:强思齐
二十卷。唐末强思齐 (生卒年不详) 撰。强思齐,字默越,濛阳 (今属四川彭县)人。他自幼即探讨玄关秘要,深得妙旨。前蜀王建赐号玄德大师。所撰《玄德纂疏》约成书于前蜀乾德二年 (920),卷首有杜光庭序文一篇。该书将上卷 (《道经》)三十七章分而为三:第一、一章,标道宗致;第二、三十五章,广明道法;第三、一章,总结指归。将下卷 (《德经》) 四十四章分而为三: 第一、一章,正开德宗;第二、四十二章,广明德义;第三、一章总结前旨。此书开篇解释“道德”的含义,认为“道是虚通之理境,德是志忘之妙智。”(卷一)。进而阐述二者的关系:“境能发智,智能克境,境智相会,故称道德。”(卷一)。该著引用旧注较多,除各章解题、段落分析、标明旨意等是作者之意外,其余几乎不参己见。其中以唐明皇所注《道德经》为主,又集各家所长而成。后世学者对其品评不一,但一般认为此书所引注疏太多,良莠并存,有繁冗之累,且集各家之说强合于一,使其体例生涩杂芜。然其流传广泛,影响颇深,仍有许多可取之处,是后世学者研究《老子》的重要参考古籍。现存明 《道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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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纪原
是流传下来的比较早的一部考证事物起源和沿革的专门类书。宋代高承编撰。全书共10卷,分为天地生殖、正朔历数、帝王后妃、衣裘带服、学校贡举、经籍艺文、什物器用、岁时风俗、农业陶渔、博弈嬉戏、草木花果、虫鱼禽兽等五十五部,每部下又分若干事,共一千八百四十一事。每事目下列引文,多引用原书原文。此书搜罗广泛,天文、历数、典章制度、飞禽走兽、花草虫鱼及其他许多事物,往往都能找到。由于各条是以类相从,要查找一事,先估计这一事物可能在哪一部,然后在该部查找。例如:观灯、竞渡、乞巧,这都是古代的风俗,我们可在“岁时风俗”部找到。《事物纪原》的特点是,如同书名所标示的是追溯事物的起源,探索事物命名的由来,凡书中所列事物,不论巨细都要“原其始,推其自”。此书特别对一些生活器物、食品等选录较多,还有不少资料可供研究科技史的参考。总之,对一事一物都考索古书,求其缘起,《事物纪原》确是第一部书它将散见于群书中有关事物起源的记叙搜集起来,汇成一编,集中地记录了我国人民在漫长的岁月里创造出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为我们保存了许多有价值的资料。但此书对事物起源的考证,失误之处也不少,而且有些条目的归部不甚合理,给人查找带来困难。不过,本书毕竟是开考源之作的先河,对后世有明显影响。明、清两代又陆续出现多种这方面的类书。
经学讲演录
范文澜著。载近代史研究所编《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全文分经学的开始、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之争,宋学、明清经学四部分,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扼要通俗地阐明了经学的产生、演变及其社会历史根源。指出,章学诚称 “六经皆史” ,《说文》和班固又各以 “常” ,“直” 释经,皆有所偏。实际上,所谓经,即孔子教授学生的课本。孔子 “述而不作” ,根据各种文献整理出易、书、诗、礼、乐、春秋六书,称六经,此即经学的开始。六经各有其专门内容。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其中孟荀两派,明显对立,反映原始儒学中保守派与适时派的矛盾,西汉后期到唐代,演变为今、古文之争。今古文之争,实际上是齐鲁之争。西晋永嘉之乱,今文消失。南北朝时期,南北各继承魏晋与东汉学风。唐初,钦定《五经正义》,(孔颖达撰) 统一南北经学,儒生凭《正义》应试,经学无从发展。由于靖内乱和反宗教需要,宋学兴盛起来。宋学以伦常为基础,同时与佛道结合,虽重气节,但流于空疏,成为明王朝覆灭的原因之一。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等主张经世致用,学、思结合,是有清一代经学、史学的开创者。由于雍正乾隆间,文字狱日烈,于是专事考据的乾嘉学派一时风行。道光以后,西汉今文经学昌盛,讲微言大义,好作引申附会。本书是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经学史的重要的学术专著。
周易集传
八卷,元龙仁夬著。书成于至治辛酉年(1321年)。《吉安府志》:“仁夬《周易集传》十八卷,立说主《本义》(即朱熹《易本义》),每卦爻下各分变象辞占。”今存唯八卷,仅上、下经及《彖》、《象》完具。其书即象诂义,于卦象、爻象互观析观,反复推阐,多发前儒所未发,而上下经及《彖传》、《象传》俱全。其阐说《易》旨,宗主程颐、朱熹之解为多;但又兼重《易》象,颇有独到创获之处。《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是书成于至治辛酉。董真卿《周易会通》称其有《自序》一篇,此本无之。朱彝尊《经义考》于旧《序》例皆全录,而亦无是篇,则其佚已久矣。《吉安府志》云:仁夫《周易集传》十八卷,立说主《本义》,每卦爻下各分变象辞占。
名医别录
药书。简称《别录》。3卷。梁·陶弘景辑。汇集《神农本草经》以后的诸家本草著述编录而成。其中除补充阐发了《神农本草经》365种药物外,又新增了365种药物。分别记述其性味、有毒无毒、功效主治、七情忌宜、产地等。原书早佚,主要内容收载于《证类本草》及《本草纲目》中。
天台治略
清戴兆佳著,10卷,清康熙末年刊印。本书辑著者于康熙五十八年至六十年(1719—1721)任浙江天台县知县时治理全县政务所作之公移、谳语、条教等各类公牍,以阐明“以廉正己,以勤涖事,以严毅约束胥吏,以慈爱拊循百姓……推此以往虽宰天下不难”之理。全书按体裁分为详文、谳语、告示、启、杂著、呈批等六部分,事涉广泛,其中谳语中尤以有关契约、田产、风化事为多,如有佃卖主田等事、异姓乱宗等事、背据占掠等事、契外占吞等事、逆祖坑叔等事等目,告示中以钱粮、租赁事为多,如有严禁奸棍违禁焚烧低假潮银、严禁市侩行使低假饼银事等目,各文稿中还含有大量刑事、民事、吏治等方面的案件,如有杀命陷命等事、借命抄抢事、活夺人妻事、号典弟命事、请严亏空之法、严交代之察核等事等多目。全书内容丰富,各类文稿约有三百余篇,各篇中亦多有分析论理之言,对了解当时当地的法制状况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维摩义记
凡四卷或八卷。隋代慧远(523~592)撰。又称维摩义记、维摩诘所说经注、维摩义疏。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八册。本书系对于维摩经之文义作解释。初阐明声闻、菩萨二藏,并举出渐、顿二教之别,而判维摩经为菩萨藏顿教之法轮;次释维摩经之经题,以下次第阐释文义。本书字句精练,而释义高妙,颇能发挥维摩经之奥旨。因著者属地论宗,故书中处处显现该宗‘阿赖耶真识说’之特色。又书中遇有须详释之处,屡出现‘义如别章’之词;‘别章’乃指大乘义章,故知此书撰于大乘义章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