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三解

作者:邓玉宾
道德真经三解

四卷。元邓锜(生卒年不详)撰。邓锜,元人,号玉宾子,其余事迹均不详。撰有《道德真经三解》。邓锜认为,老氏之学,以《真常》为主,道德为宾,以前各家注解常将二者混为一谈,妄生异端;而各家注疏,假借玄谈,不得老氏之旨。《道德真经三解》,书前有邓锜序,自称撰于大德二年(1298),略述撰此书原由及全书概况。序后依次列 《真常三百字》、《老子大传》、《大道正统》、《大道历数》等数文。邓锜以道教思想注解《老子》,又杂以《论语》、《孟子》兼摄儒道。此书体例较清晰,于经文之下,分列经解、道解、德解三解。据自序称述,解经即正经句读,贯通各章旨意。解道则为直述天地大道,始终原反。解德则指交索乾坤,颠倒水火,东金西木,结汞凝铅,一动一静,俱合大道。此书释义晓畅,显见丹经之旨;参儒说以释道,自有心得;而三解之说,实有独见,可谓道学一家之言。现存明 《道藏》本、明 《道藏举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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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自“中英南京条约”规定开放五口通商后,德国也想从中国捞取种种特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德国趁机向清政府提出比照英、法订立条约的要求。1861年(咸丰十一年)9月2日,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崇纶、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与德使阿里丕艾在天津签订此约。共42款。附“专条”、“三汉谢城附列条款”。主要内容为: (1)两国互派使臣驻扎彼国京城。(2)准德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领事馆。并准德人在各口岸通商、赁房、买屋、租地及建造教堂、医院、坟茔等。(3)持照德国人准往内地游历,保护德国传教士。(4)规定商船交纳税钞及通商各项条例。(5)互交逃犯。(6)两国人民相涉案件,由中国官员会同领事审断;中国人欺扰德人而犯法者,由中国官员按中国法律治罪;德国人欺扰中国人而犯法者,由领事按本国律例治罪。德国属民之互控案件,由德官员查办。如德国属民与外国属民相涉案件,与中国无关。(7)中国今后所有施于别国之利益,德国“无不一体均沾实惠”。“三汉谢城附列条款”规定“律伯克、石磊门、昂布尔三汉谢城议事厅亦准自派领事官前往通商口岸,办理本城事务”。借此条约,德国从中国攫取到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与德国人深入中国内地活动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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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卷。清梁章钜撰,朱智续撰。梁章钜在嘉庆末、道光初任过五年的军机章京,这期间他阅读了大量的军机处档案,手不停披,随笔甄综,日有所积,并产生编撰图书的想法。为此,梁章钜又选取了一些曾在军机处任职者的诗文,咨访故老,从笔记、丛书和地方志中收集有关资料。道光二年 (1822),他离开军机处后,将平日所积资料,勘汇勾稽,编撰成《枢垣记略》。本书分为七个门类、十六卷,其中 “训谕”一卷、“除授”二卷、“恩叙”三卷、“规制”二卷、“题名”三卷、“诗文”三卷、“杂记”二卷,时间断限为: 自雍正八年 (1730)至道光二年,比较全面地介绍或反映了清代军机处的缘起、定名、职掌、性质、前后变化、人员升迁调补以及奖惩等规章制度,资料翔实,记述可靠,可补《光绪会典》、《清实录》、《清史稿》和其他官书的不足。光绪元年 (1875),和硕恭亲王奕䜣鉴于该书成后又历五十余年,其间军机处的制度和人员因时损益,于是令朱智续撰。朱智,字茗笙,浙江钱塘人。咸丰进士,官至军机章京、太仆寺卿,光绪时任兵部右侍郎。他续撰内容的断限为:自道光二年至光绪元年,门类仍为七个,卷数增加为二十八卷,其中“训谕”一卷、“除授”四卷、“恩叙”七卷、“规制”二卷、“题名”五卷、“诗文”七卷、“杂记” 二卷。除 “杂记”未增外,其他部分的内容都有很大幅度的增加。书前有奕䜣序、 梁章钜序。有光绪刊本。1984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何英芳点校的本子,书前增加了道光十五年朱士彦序 (梁本原有朱序,朱智本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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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发现于敦煌的摩尼教经典之一,为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住持长安摩尼寺的摩尼高僧奉玄宗的命令撰写的,是一部解释摩尼教仪规的书。该书谈到摩尼创教时撰写经典的事实,说他“腾七部以作舟航”(意为:写了七部经书,作为普渡众生的舟船),并列举了摩尼的七部经书,它们是:第一《大应轮部》, 译云《彻尽万法根源智经》;第二《寻提贺部》, 译云《净命宝藏经》;第三《尼万部》, 译云《律藏经》,亦称《药藏经》;第四《阿罗瓒部》, 译云《秘密法藏经》;第五《钵迦摩底夜部》, 译云《证明过去教经》;第六《俱缓部》, 译云《大力士经》;第七《阿佛胤部》, 译云《赞愿经》。这七部摩尼教经早已失传,国内外都未发现它们的抄本。吐鲁番曾发现数部《沙卜拉干》,波斯文标有“二宗/沙卜拉干”,可见摩尼所著的七部经典后又简化为《沙卜拉干》,也就是后来多次发现的摩尼教主要经典《二宗经》。因此,《摩尼光佛教法仪略》的发现,对研究摩尼教的产生、发展及教义、教法,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今已流失国外,现藏英国伦敦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