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丹篇

作者:佚名
大丹篇

大丹篇,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似为五代宋初道士编集。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辑录唐末五代丹经歌诀,略加注释而成书。所录歌诀包括:《龙虎上经》(即元阳子《金液还丹歌》)、《黄牛山金碧歌》、《刘真人歌》、《九霄真君大丹歌》、《荆南李真君大丹金液诀》、《彭真君歌》、《术中经》(即陶植《还金述》中篇)、《鬼谷先生九转金液大还丹歌》、《裴相公歌》等。以上除首篇乃元阳子论述外丹法术外,其余各篇多言内丹。大抵以阴阳五行之说解释坎离龙虎交媾,金液还丹生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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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集

象山集

南宋陆持之编纂的陆九渊的著作集。28卷,《外集》4卷,另附《语录》4卷,共36卷,九渊号 “象山” ,故名。成书于开禧元年 (1205年) ,嘉定五年 (1212年) 由袁燮刊行。前28卷,皆书、表、奏、记、杂著、行状、墓志、墓碣等。《外集》 4卷皆程式之文。《语录》 4卷,本于集外别行,后重刻时乃附于集末,以成全书。集中的书信、杂著和语录互相发明,合而观之,更能清楚地反映出陆九渊的哲学观点。认为“天下有不易之理,是理有不穷之变,诚得其理则变之,不穷者皆理之”(《象山集》卷21) 。提倡心学,强调 “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千万世同此心此理” (同书卷22) 。认为 “人心至灵,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同上) 。九渊之学以悟为宗,认为只要悟得本心,不必多读书,就能确然有得。此书是研究陆九渊理学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四部丛刊》收录《象山先生全集》。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有《陆九渊集》。

顺治河南通志

顺治河南通志

河南地方志。清贾汉复等修,沈荃纂。五十卷。汉复字膠侯, 号静庵,山西曲沃人。明季为淮安副将。入清隶汉军正蓝旗。累官兵部尚书,陕西、河南巡抚。荃字贞蕤,号绎堂,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顺治进士。累官翰林院编修,詹事府詹事。卒谥文恪。著有《充斋集》。河南旧有三志。是志以明嘉靖志为本,补其缺略,订其纰谬,续以清代事迹,于顺治十七年(1654)刻印成书。约一百三十万字。冠有贾汉复等十九人序。分图考(含河南郡县图、省城图、河图二十六幅)、建置沿革、星野(附星宿图四幅)、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附封内河图)、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古迹等三十目。沿革以朝代、郡国所设州县为顺序,列自唐虞,止于清初。复分叙八府所属州县沿革。祥异附于星野,主记历代自然灾害,兵革大事。山川目记述全省山岭河泉、渡口桥梁等数以千计。河防目承袭旧志,并绘制河防图,主述黄河历代迁徙,间录历代修河奏巯,为治黄史料。是志为清初门目体志书之代表作,康熙间曾以是志体例为本通饬各地修志,对后世方志影响甚大。有顺治十七年刻本。

玉清元始玄黄九光真经

玉清元始玄黄九光真经

玉清元始玄黄九光真经,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间。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此经首录四言经文三百余字,谓大梵天非无非有。真体自然,降神流世,为人精魂,阳魂护精,阴魂育血。世人若能抱一守真,可保真体不变,化俗成真,复归于大梵天。又称常诵此经,可使精血内凝,形神和合,邪魔隐避,「久而神炁相合。凝神为体,聚精为质」。篇末附元始天尊说《混元劫一普度万灵神咒》。

蜕

长篇小说(未完)。初载1938年2月16日《抗到底》半月刊第4期至1939年3月16日第23期。初收《老舍小说集外集》。现收《老舍文集》第9卷、 《老舍小说全集》第5卷。
《蜕》这部仅写了九万字的文章是老舍第一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它反映了各阶层群众抗日救亡的激愤情绪。在国人的行为和精神特征上,老舍首先注意到的是生命力的衰退和萎缩,国人缺乏强烈的意志冲动和由此而来的外在动作,没有生命的活力和奋斗精神,这就是小说《蜕》提到的问题,从而引发的故事的高潮部分。

春秋事语

春秋事语

先秦帛书。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记载春秋历史的古佚书。原书无题,整理小组据内容定为《春秋事语》。存十六章,每章以句首为章名:一杀里克章,二燕大夫章,三韩魏章,四鲁文公卒章,五晋献公欲得随会章,六伯有章,七齐桓公与蔡夫人乘舟章,八晋献公欲袭虢章,九卫献公出亡章,十吴人会诸侯章,十一鲁桓公少章,十二长万宋之第士章,十三宋荆战泓水之上章,十四吴伐越章,十五鲁庄公有疾章,十六鲁桓公与文姜会齐侯于乐章。每章记一事,不分国,亦不编年。所记史事最早者为十一章中鲁隐公被弑(前712),最晚的是三章内的韩、赵、魏三家灭知氏(前453)。文字以记言为主,亦记事,所记基本与《春秋》三传和《国语》等书相同。在校勘上有重要价值。

迩言

迩言

理学著作。南宋刘炎撰。十二卷。此书共十二章,分别为 《成性》、《存心》、《立志》、《践行》、《天道》、《人道》、《君臣》、《治道》、《今昔》、《经籍》、《习俗》、《志见》。全书立言醇正笃实,且合于人情,近于事理,无迂阔难行之说,亦没有刻核过高之论。如认为,“井田”、“封建”,形成非一日之功,破坏亦非朝夕之故,不必拘泥其制,能存其意,亦可以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