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御制玄教乐章

作者:佚名
大明御制玄教乐章

大明御制玄教乐章。一卷。底本出处:《 正统道藏》 洞神部表奏类。辑于明。实际应是两种,即《大明御制玄教乐章》和《大明御制天尊词曲》。前者包括醮坛赞咏乐章、玄天上帝乐章和洪恩灵济真君乐章,后者只有玄天上帝词曲。一部分乐章有工尺谱,词曲无工尺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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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琳娜的爷爷十分富有,可他突然暴死一只留下了一座破庄园,接着庄园里怪事不断:无人之处飞出枪弹射死了大孙女婿,小孙女也几次差点丧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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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清陈景云(1670—1747)撰。陈景云字少章,吴县(今属江苏省)人,散文作家、学者。少时苦读苦学,以博闻强记著称。十九岁就读于何焯门下,后来成为何氏的高足。曾应京兆试,落选后留寓藩邸,设馆教书,历时三年。后以母老辞归,居家著述,以著终生。卒后门人私谥文道先生。他以善长于史学、校勘学而有名于时,是继何焯之后吴中著名的学者。著有 《三国志辨误》、《纪元要略》、《纲目订误》、《通鉴胡注举正》、《文道十书》、《韩集点勘》、《柳集点勘》、《文选举正》等,对《文选》、韩、柳文集的文字多所考订,对前人之说有所辨正。他亦善写作散文,其文简严有法。《韩集点勘》四卷,此书取廖莹中世彩堂所注 《韩集》,纠正其错误,汇编成集。卷首注曰校《东雅堂本》,以廖注为徐时泰东雅堂所翻雕。末有陈景云自跋,称莹中粗涉文义,全无学识。其博采诸条,在选择上不够谨慎,即文义亦多疏舛。但其所校,考据史传,订正训诂,删繁补缺,较原本实为精确。有《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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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地方长官和司法人员中有相 当一部分人不熟悉法律。作者撰写《办案要略》旨在介绍办案经验,以增长官吏的办案知识,故内容颇求务实。全书的篇目为:论命案、论犯奸及因奸致命案、论强窃盗案、论抢夺、论杂案、论批呈词、论详案、叙供、作看、论作禀、论驳案、论祥报、论枷杖加减和论六赃。综合其内容主要可分三部分:勘验与定罪、量刑与执行、处理各种法律文书。作者认为,勘验与定罪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手段,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故常把此两者联系起来论述。主要有光绪十年(1884)元和张廷骧 刊行的《入幕须知五种》本和群众出版社 1987年出版的注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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