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约言

作者:陈之遴
命理约言

《命理约言》是清代的命理典籍。四卷,陈素庵著。陈之遴字彦升,号素庵。作者对命理学做出了全面清理和标准化创建,是一次规范性的小结,此书为命学精读本和教科书。书中第一卷为法,第二卷为赋,第三卷为论,第四卷为杂论。民国年间,全书经过当时命理学家浙江嘉兴人韦千里的校刊删注,名为《精选命理约言》,于是就渐渐通行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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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观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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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笔记。3卷。郑瑗撰。郑瑗字仲璧,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官至南京礼部郎中。该笔记在考证上尚有可取之处,恰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说:“其书大抵皆考辨故实,品骘古今,颇能有所发明。如论王柏改经之非,斥《纲目》发明书法考异之曲说,辨李匡又《资暇集》解律令之误,驳史伯璿《管窥外编》言天地之自相抵牾,又摘胡三省《通鉴注》所未备。又引《宋书·柳元景传》,证魏崔浩因有异图被诛,特假史事为名,所论亦有根据。在明人说部中,尚称典核。”不过,他论文较为保守。文中竟这样贬低司马迁《史记》:“《左传》法度森严,辞气古雅而整暇不迫,马迁才豪,故叙事无伦理,又杂以俚语,不可为训。”说明他不懂文章应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此外,他对明初诸家散文的评述,虽不尽妥当,但也可供治明代散文发展者参考。该笔记有《四库全书》本。

黄箓九阳梵炁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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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箓九阳梵炁灯仪》,撰人不详。约出于宋元时。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威仪类。此篇为道教灯仪之一,用于超度亡灵。行道者设斋燃灯,供奉太乙救苦天尊、九天生神上帝、九阳梵气天君、九州神君、九幽地狱冥官等神灵。依次向九方礼拜赞颂,念诵《九天生神宝章》,祈求九阳梵气普照九幽地狱,使亡魂拔度升天,并祈愿自身得道升仙,免堕地狱。

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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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

三国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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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现存重要古籍之一。高丽忠烈王时代的名僧一然所著的历史书。5卷2册,印刷版。记述新罗、高句丽、百济三国及古朝鲜的遗事。全书首先记新罗、高句丽、百济三国的年表,然后分五卷。1—2卷纪异,3卷兴法,4卷义解,5卷神呪、感通、避隐、孝善。除王历外,其余八个部分内含一百三十八个小节。成书年代不详,据推约作于1281年前后。

晚学盲言

晚学盲言

本书是作者在八十六岁时患眼疾以致“目盲不能视人、罔论读写”的情况下,自己口述,夫人笔记,然后口诵耳听一字一句修改订定。终迄时已九十二岁高龄,故题曰“晚学盲言”。全书共三部分,分别为“宇宙天地自然之部”、“政治社会人文之部”、“德性行为修养之部”。九十篇专题虽篇各一义,却相贯相承。每篇都是两个命题的对举,如整体与部分、抽象与具体、常与变、道与器、权与能、礼与法、雅与俗等等,均博而返约,致广大而尽精微,可谓是作者晚年对中国文化核心要义与中西文化异同的一次总结性的盖棺论定。上篇是宇宙天地自然之部,阐述了严正肃穆中的宇宙法则中隐含的文化意义与精神内涵。中篇是政治社会人文之部,阐述了文化这一思想精髓对政治和社会产生的关键性影响。下篇是德性行为修养之部。德性修养是作者对法学生命意义的超越性思考,让我们跨越了思想的狭隘与局限,获得了一种超凡的思想境界。

一字顶轮王瑜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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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瑜伽一字顶轮王真言观行仪则》、《一字顶轮王瑜伽观行仪轨》、《一字顶轮王瑜伽究竟仪则》等。密教仪轨经典。唐天宝十二年(753)不空译,田良立笔受。一卷。属持明密教佛顶部仪轨,说金刚佛顶瑜伽现行法,参入瑜伽密教观法。见载于日本《大正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