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山残梦之七:五·二四事件

作者:严庆澍
草山残梦之七:五·二四事件

长篇历史小说。唐人著。写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从蒋介石逃离大陆写起,直至蒋客死台湾,描写了蒋家父子及蒋氏家族在台湾复杂环境中的种种活动及心理状态。《草山残梦第七集 五·二四事件》围绕 “五・二四” 事件展开,详细描述了该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一事件通常是台湾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体现,涉及到民众对国民党统治的不满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冲突和动荡,反映了当时台湾社会的不稳定和国民党统治面临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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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服从

论不服从

在《论不服从》这本文集中,艾里希·弗洛姆清楚说明了“ 服从”和“不服从”究竟意味什么 :服从人性和人道社会的目标,不服从各种偶像。他的论述仍有相关意义:反对盲从因袭,对司空见惯的“陋识”部分持批判的立场。弗洛姆的洞见结合了社会和政治现象所获得的心理学,促使他在一段时期内支持美国社会党,投身和平运动,呼吁采取裁军步骤。在这些活动中,他对各类人云亦云的“常识”以及官方的政治话语实践了他的不服从态度,他所服从的是心智健全的思考方式,与阿尔伯特·施韦泽、伯特兰·罗素等先知哲人们秉持的理念一脉相承。

李群玉诗集

李群玉诗集

诗别集。三卷、《后集》五卷。唐李群玉撰。《新唐书·艺文志》载《李群玉诗》三卷、后集五卷。三卷者,乃群玉于宣宗大中八年(854)“诣阙上表,自进诗三百首”者(《唐才子传》卷七)。后集五卷,当是三卷以外以及大中八年以后之作。今传《李群玉诗集》有南宋陈道人书棚本,卷数与书目记载吻合。原书今藏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但经《四部丛刊》影印,已成为通行之本。明末毛晋汲古阁刻《唐人八家诗》,将其诗按体分排,统前后集为三卷,名为《李文山诗集》,已非旧次。黄丕烈曾取宋本校毛刻,并云:“其(毛刻)异不可胜记,且其谬不可胜言,信知宋刻之佳矣。”(《士礼居藏书题跋记》)然宋本多有缺字,叶德辉《郋园读书志》七录有校记,依《全唐诗》补足宋本之缺字。席启㝢《唐诗百名家全集》本后集卷五末,有“东山席氏悉从宋本刊本琴川书屋”木牌记,是其所据亦宋本,但其墨钉缺字更多。

定性书

定性书

又称《答横渠先生定性书》、《答张横渠子厚先生书》,北宋程颢著。论述己性不分内外物我,主张通过定性的方法,达到廓然大公、顺应万事而不动情感的道德境界。张载提出“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的问题,为此,程颢特作《答横渠张子厚先生书》,表明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认为张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张载“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既然以“己性”为内,“以外物为外”,就不免要产生“己性”为外物引诱、“定性未能不动”的问题。程颢主张“性”无内外,宇宙之心同为一体,没有物我之分和主、客观之别。“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大公,物来而顺应。”若能懂得不“以内外为二本”,就不会产生不能“定”的问题。世上一般人受外物之累而丧失“天理”的根本原因是“自私”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自私”就会为追逐私利行为无所顾忌,和“廓然大公”相对立;“用智”就不能明白顺应自然的道理,和“物来顺应”相对立。程颢认为,“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做到了“内外两忘”,应顺万事而不动感情,就能达到“定性”的道德精神境界,“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程颢的“定性”即“定心”。他作定性说的目的,是反对张载道德论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为“灭私欲,存天理”提供理论依据。

论语学案

论语学案

明哲学家刘宗周阐发其理学思想的重要著作,凡十卷。此书为刘宗周讲义之纪录,用语体白话直抒胸臆,故“其论不无纯驳”(《四库全书总目》)。此书主要内容有四:一是以慎独为讲学之宗。《为政以德》章中说:“君子学以慎独,直从声嗅外定根基。一切言动、事为、庆赏、刑成无不日见于天下,而问其所从出之地凝然不动些子,只有一个渊然之象,为天下立皇极而已。”《朝闻道》章中又说:“闻道者,尽性焉已矣”,“然其要只是一念慎独。此一念圆满,决之一朝不为易,须之千古万世不为难,学者省之。”二是重义利之辨。《可以托六尺之孤》章中说:“古人济大事,全靠脚根定,只不从身家名位上起念便是,凡可夺处皆是此等作崇也”,“故君子非有才之难,而诚之难。”《士见危致命》章中又说:“学问只有生死一关为究竟地,寻常只有义利一关最难破解。”三是反对悟“空”。宗周笃信阳明之学,但对王学未流堕入禅学则深加鍼砭,主张“孝”、“悌”即为人性之“良知”、“良能”。他在《其为人也孝弟》章中说:“孝弟是后天最初一脉,为万化之所从出,故学以务本者本此。然孝弟之有本,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者是也,是为良知,是为良能。于此而反求其本,其为天命之性乎!”四是提出性即义理,而非气质。在《性相近》章中他指出:“愚谓气质还他是气质,如何扯着性!性是就气质中指点义理者,非气质即为性也。”有《四库全书》本。

长阿含经选译

长阿含经选译

未曾选录的经文包括:第三经《典尊经》、第九经《众集经》、第十一经《增一经》、第十三经《大缘方便经》、第十四经《释提桓因问经》、第十九经《大会经》、第二十三经《究罗檀头经》和第二十六经《三明经》。除了略选《地狱品》《忉利天品》《世本缘品》外,最后一经《世记经》的其余诸品概未加选录。

分别功德论

分别功德论

梵名Pun!ya -vibhan%ga 。凡五卷。又作分别功德经、增一阿含经疏。属印度小乘论部。着者、译者均不详,传系后汉时代所译出。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本书详释增一阿含经之前四品,并叙述有关佛弟子之事迹及修行之功德。虽属小乘论,但论述之内容叙及六度与十住,同时认可大乘戒与小乘戒,在思想上与般若经颇为类似,故知著者熟知大乘佛教。又由书中之称扬大天,可知著者亲近大众部之思想。本书如为后汉时代所译出,则最迟约于二世纪之后所成立。然学界或有谓本书乃于东晋之后译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