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森·罗平的誓言

作者:莫里斯·勒布朗
亚森·罗平的誓言

奥贝尔特先生突然被杀在自己寓所的电梯里。亚森·罗平从他秘书那里得知他是接到一名老侦探的信后拿着信出去的。但现场并未查到此信,当罗平赶到这个老侦探家时,老利探也已被人用同样的方法杀害了。那么这封神秘的信到底落到了谁人之手!是谁将信盗走又将此二人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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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伯利东偏纪要

西伯利东偏纪要

又名《伯利探路记》。边疆地理著作。清曹廷杰(1850—1916)撰。不分卷。廷杰有《东三省舆地图说》已著录。此书系光绪十一年(1885),作者奉召密访东西伯利亚原属清朝的领土,包括自海兰泡至黑龙江入海处,乌苏里江流域,绥芬河下游的广袤地区。五月九日至十一月六日,历时一百二十九天,行程一万六千余里,收集到一百一十八条重要资料,十二月成书,五万七千余字。前有作者《上希元禀文》,后附军机处、吉林将军奏折三件。均系清末中俄关系重要文献。正文所记一是军事地理,以俄军分布、武器、弹药、粮食储存、兵工厂、医院为主。二是经济地理,包括气候、水土、森林、农作物、工矿产品、水陆交通、电讯、城镇港湾、商业贸易等。三是民族地理,详载赫哲、尼夫赫、乌第改、鄂伦春、汉、朝鲜、俄罗斯等民族居住地域、人体特征、经济、文化、风俗、人口户籍数目等。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该地区的人文地理、自然地理专著。不仅考察永宁寺碑,并有首次拓制碑文之举,十分重要。宋将牛皋、王贵和一些汉族名人后裔定居东西伯利亚的记载,首见此书。其学术价值和政治价值,深为国内外史学、地理学、民族学专家所推崇。有《皇朝藩属舆地丛书》本, 《辽海丛书》本。李文信批注(附1985年《辽海丛书》后)可供参考。又收入丛佩远等新编《曹廷杰集》1985年中华书局铅印本)。

岭南卫生方

岭南卫生方

本书为宋元时期研究岭南地区流行性疾病——瘴疟的专著。前二卷辑入李待制瘴疟论、张致远瘴疟沦、王棐指迷方瘴疟论、汪南容治冷热瘴疟脉证方论(疑与前王棐为一人)、章杰岭表十说、继洪卫生补遗回头瘴说等。卷三为明以后人增附,收入娄安道八证标类及《东垣药性赋》,后附日人山田筒之《募原偶记》。此书早于吴又可《温疫论》三百余年,提出瘴疟与伤寒不同,主张治疗因地制宜。可与《温疫论》互为表里,但一主苦寒,一主辛温,盖以岁运方土异其治耳。现据中医科学院图书馆藏东瀛天保十二年学古馆雕板影印。

洞玄灵宝三师名讳形状居观方所文

洞玄灵宝三师名讳形状居观方所文

洞玄灵宝三师名讳形状居观方所文,原题「张万福编录」,张万福即唐玄宗时长安太清观道士。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谱录类。篇首有张氏小序,谓道士读经讲诵,行道烧香,入室登坛,皆须先礼师存念,然后行道,否则真灵靡降,礼师则须知其方所,存念则须审识形容。故张万福将道士参受三师名讳形状及住观方所之科仪辑录成编,以便查考。全篇分七节,〈正一师讳〉、〈五千文师讳〉、〈神咒师讳〉、〈洞神师讳〉、〈升玄师讳〉、〈洞玄师讳〉、〈上清师讳〉。每节略记道士受某经时礼拜存念三师名讳形状、住观方所之仪轨。

明末四公子

明末四公子

陈贞慧、侯方域、方以智、冒辟疆四人, 为何皆不肯入清廷为官? 方以智被诬,是否因为名字与他人相似? 与冒辟疆成就一段佳话的董小宛,是否真的曾经入宫为妃? …… 明朝末年,朝廷腐败,内忧外患接踵而至。有世家子弟四人,忠孝节义,文采风流,心怀天下。高阳在书中讲述了明末清初时期,四位受人敬爱赞羡的公子陈贞慧、侯方域、方以智、冒辟疆的生平事迹,并通过多方考据,结合大量史料文稿,对历史事件进行了独到的解读。

原诗

原诗

诗论著作。清叶燮著。四卷。旨在推究诗之本源,探讨诗歌创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分内、外二篇,内篇“标宗旨”,外篇“肆博辨”,体系严整。论诗首倡源流正变、沿革因创之说,认为诗歌的发展是由源及流,由本及末的生生不息的过程,反对执源而遗流或得流而弃源的片面行为,把沿革因创的辩证统一,看作是诗歌发展的自身规律。同时还认为时有正变,而“诗变而仍不失其正”,诗歌发展的大势是“踵事增华”,“因时递变”。从理论上根本否定了复古拟古的风尚。其次,就创作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提出了理、事、情和才、胆、识、力之说。理、事、情概括了作为诗歌表现对象的客观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而才、胆、识、力则综合了作为创作主体的诗人的才能、胆量、见识和笔力,四者之中,尤以“识”为主。所论高屋建瓴,自具系统,识见远远突过前人。此外,还把诗人之“胸襟”视为“诗之基”;又认为诗无定法,以克肖自然为法,以及对艺术思维中的虚实相成、有无互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的认识等,都是深中肯綮之论,部分地揭示了创作的本质规律,把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也是继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之后,最具系统性的诗歌理论著作。但因其未能摆脱儒家传统观念的束缚,因而也就无法把其初露端倪的艺术辩证法贯彻到底。在探讨文学发展的规律时,也往往忽视社会生活诸因素的影响,此为历史局限性所在。有《己畦集》本、《清诗话》本和人民文学出版社霍松林校注本(1979年版)。

吕公实政录

吕公实政录

一名吕新吾先生实政录。明吕坤著,七卷。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赵文炳刊印,集于《吕子遗书》第四函。本书集著者于万历年间历任山东、山西、陕西各官时所作之各类政牍、文稿,共七十一篇,汇为一书。全书内容分五部分:(1)明职(卷一),分别评述仓官、巡检、税课司、司狱官、教官、州县佐贰、知州、知县、知府等各官应尽之职,计二十五篇;(2)民务(卷二、三、四),分为养民之道、教民之道、治民之道三目,内有糴谷条约、禁约风俗、有司杂禁附官问二十三条、编审均徭、弭捕盗贼等二十六篇;(3)乡甲约(卷五),内有乡甲会规、圣谕格叶、和处事情以息争讼、纪恶以示惩戒等十一篇;(4)风宪约(卷六),内有提刑事宜五十三款(分人命、盗情、奸情、监禁、听讼、用刑等目)、各类起诉状式二十七种、审失单式、按察事宜二十款及报政实单等五篇;(5)狱政(卷七),内有监犯、仓犯、驿犯等三篇,附辨盗一篇。各部分前有总论,以下分各篇详述,内容丰富,事涉广泛,其中各类状式对研究明清州县法制具体状况尤具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