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士风流

作者:波伏娃
名士风流

法国作家西蒙·波伏娃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54年。小说主要讲述了法国知识分子在二战后为法国的前途进行求索的故事。1944年的圣诞节之夜,功成名就的作家亨利在家里举行聚会,庆祝战争的胜利,讨论国家的前途。他们是思想文化界、政治界的一些风流人物。他的老师兼挚友迪布勒伊是位有影响的政治家,他成立了一个独立性较强的左派组织,并把亨利创办的《希望报》纳入到这个组织中。战后两大阵营进入冷战,国际形势紧张,亨利和迪布勒伊发生了分歧。最后,由于两人的信念一致,走到了一起,亨利娶了迪布勒伊的女儿,迪布勒伊的妻子也因不切实际的婚外情又回到家里。综观整部作品,作者通过对主人公的工作及家庭生活的展示,真实地反映出二战后法国知识分子对国家前途的彷徨、求索的急切心情,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内部两大阵营的矛盾与冲突。该作获得1954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

波伏娃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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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拉德的幻象

吉拉德的幻象

凯鲁亚克的半自传体小说,展现了他在“垮掉派之王”标签下不为人知的温情一面。书中讲述了他年幼夭折的哥哥吉拉德生前身后的往事。之所以题做“幻象”,是因为作者把对童年场景的回忆与想象融合在一起,刻画了一个圣洁而敏锐的吉拉德形象:他短暂的生命中虽然承受着疾病带来的巨大苦痛,但他的智慧和品德却始终感染着身边的人。这一形象对凯鲁亚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引发他对生存意义的深刻反思。

顺治泗水县志

顺治泗水县志

十二卷。清刘桓修,杜灿然纂。刘桓,上谷人,进士出身,顺治十八年 (1661)任泗水知县。杜灿然,邑人。刘桓宰泗水县,见旧志自明末纂修后,上距当时六十余年,天时人物变迁,赋役建置兴废,皆不能无记,乃博采旁搜,依次编修,遂成新志。《泗水县志》顺治十八年修,康熙元年(1662)刻本。全书十二卷,分为:方舆志,建置志,食货志,职官志,选举志,艺文志,灾祥志,牧政志。卷首有衮州总图、泗水总图、县治图、泉林图、文庙图、仲子祠图、历山舜庙图。此志每门前有小序,末有论断,极为精辟。然其体裁内容,多袭旧志,只是缺者补之,疑者正之,删其繁芜,增其未备。其中以赋役、户口、建置等,记述特详,论断亦当。此志尚有康熙三十八年(1700)增刻本。

全金诗

全金诗

金诗总集。74卷。清人郭元釪编,康熙五十年(1711)奉敕重篇。本书全名为《御订全金诗增补中州集》。书前有康熙五十年玄烨御制序及郭元釪序。玄烨在序中说,久欲得金诗之全,以补《金史》之所未备,卓然成一代之书,“会有《全金诗》之进,遂命更加搜缉,凡金人集之断简残篇,皆令附以入”。郭元釪序中申明本书的经纂过程,他说,自早年读《中州集》,就十分喜爱金诗,认为金诗“清真淡宕,有宋诗之新,而无其鄙俚;有元诗之丽,而无其纤巧。文质得宜,正变得体”。为求金诗之全,郭元釪据《中州集》进行了增补。《中州集》收入诗人240多位,诗1980余首。郭元釪辑《全金诗》,收入的金代诗人为365家,增120家;所入的诗5544首,约增加3560首。《全金诗》有“卷首”2卷。卷首上收入帝藻、公族等作,卷首下为乐歌。卷1—2为诸相,卷3为状元。卷4—7为宋耆旧,卷8为党怀英(“大家二人”之一),卷9—14为赵秉文(“大家二人”之二),卷15—21为“名家12人”即蔡珪、刘仲尹等人,卷22—52为“诸家”包括朱自牧、孙九鼎等人(其中卷44—50是李俊民的诗),卷53为异人、隐德,卷54—59为“河汾诸老”,包括麻革、张宇等,卷60—61为道释,卷62为“宴会”、“名媛”、“仙鬼”等,卷63—72为“遗献二人”即元好问(卷63—72)刘祁(卷72后半卷,共收诗8首)。作为一代总集,《全金诗》的编辑尽管有《中州集》作依据,但仍然显得比较仓促。体例上显然与《全唐诗》属同一系统。由于它顶着“御订”(或“御定”)之名和金诗本身不如唐诗的读者广泛,所以《全金诗》流传不广,也未见有针对它的补遗、正伪之作问世。首先,它成书较早,不可能利用乾隆年间自《永乐大典》辑佚书的成果,其次作品重出、漏辑时有所见。《全金诗》除了收入《四库全书》,尚有清康熙五十年序刊本,分装3函共30册。

胜国纪闻

胜国纪闻

清代野史,民国鵬九撰,鹏九生卒年不详。生平履历不详。胜国,亡国也。灭人之国曰胜国,言为我所胜之国也。左氏曰:胜国者,绝其社稷,有其土地。民国人收录清代野史六十四则。收入清朝野史大观。

战国策校注[四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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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书。元吴师道撰。《四部备要》本33卷。《战国策》编自汉刘向,注始后汉高诱。传至北宋,正文及高注均有佚缺。曾巩曾合诸本作校补。南宋时姚宏及鲍彪以曾巩校本为基础,分别作注。姚氏仍刘向所定编次,稍补高注之缺,重校正,兼训释,凡所增注,悉冠以“续”字,是为姚氏续注本。鲍氏则打乱刘向旧有章次,以王系事,重定编次,又考之《史记》诸书,新为之注,是为鲍氏新注本。吴师道以为,鲍注虽于高注讹漏多所补正,然缺失仍多。便以鲍注为底本,参以姚注,重作校注,撰成此编。是书一仍鲍氏所定章次,但又取刘向、曾巩所校33篇486章旧第置于卷首,以存旧本章次。是书为校补鲍注而作,凡校正者,标以“正曰”;凡补注者,标以“补曰”。书首有《校正凡例》并自序。《四库提要》称是书“撮举彪注之大纰缪者凡19条,议论皆极精审。其他随文驳正,亦具有条例。古来注是书者,固当以师道为最善矣。”

天王太子辟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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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失译人名。天王之太子名辟罗,由天飞来诣佛所,佛为说善恶应报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