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之家
作者:易卜生
挪威易卜生的戏剧。1869年以后,易卜生开始以社会和家庭题材为主要内容的现实主义戏剧创作。这类剧被称为“社会问题剧”。《玩偶之家》是其代表作。作者通过娜拉的婚姻问题,提出了当时挪威的伦理道德、宗教法律和妇女解放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剧始,娜拉的婚姻看上去是幸福的,但却蕴藏着危机。几年前,为了给丈夫治病,她伪造父亲签名筹措了一笔钱,这件事她一直瞒着丈夫,希望靠自己的努力悄悄将这笔钱还上。但事不凑巧,海尔茂新近要辞退的职员正是掌握娜拉伪造签名证据的人,于是事情被揭穿,海尔茂顿时怒火万丈,痛斥妻子下贱无耻、毁了他的名誉和前程,并声言要剥夺她教育子女的权利。当事态意外得以平息后,他首先想到的是“我没事了”。这件事使娜拉彻底认清了丈夫的自私虚伪以及自己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她毅然抛弃了这附庸地位,走出了家门,娜拉的独立精神与反抗意识为争取个性解放的资产阶级妇女树立了典范。但如鲁迅所问:娜拉走后会怎样呢?对于这个问题,作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易卜生是无力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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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集
八卷。元赵文(1239—1315)撰。文字仪可,一字惟恭,号青山。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宋亡入闽,依文天祥。元兵破河州,与天祥相失,遁归故里。后为东湖书院山长,授南雄路儒学教授。著有《青山稿》。据明焦竑《国史经籍志》载赵文有《青山集》三十一卷,但久已散佚,清初已无传本。此本系由《永乐大典》中辑出。共八卷。卷一、二为序,卷三、四为记,卷五为碑记、赞、跋、书后之属,卷六为墓志铭,卷七为古体诗,卷八为近体诗、词。今观其诗文,皆自抒胸臆,绝无粉饰。有《四库全书》本(自《永乐大典》中辑出)、《四库珍本丛刊》本,另有清乾隆翰林院钞本,藏于北京图书馆;清抄本,藏于南京图书馆。
民国政制史
《民国政制史》由著名政治学家钱端升所著,初版于 1939 年。彼时,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的艰难时期,民国已走过二十余载历程,钱端升出于对国家政制发展的深刻洞察与学术责任感,撰写了这部著作。 钱端升是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者之一,在政治学、法学领域造诣深厚。在《民国政制史》中,他以详实的史料和严谨的分析,梳理了从辛亥革命后到 20 世纪 30 年代末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脉络。书中详细阐述了民国时期的中央与地方政府架构、选举制度、政党政治等内容。例如,对北洋政府时期复杂多变的内阁更迭、国会运作进行了细致剖析,展现了这一时期政治制度在传统与现代间的挣扎与摸索;也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训政体制进行了深入探讨,揭示其本质特征。 这部著作不仅是对民国政制发展的忠实记录,更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它为后人研究民国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成为该领域的经典之作。其研究方法与视角,为后续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帮助学界更好地理解民国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逻辑,以及这种演变背后的政治、社会因素,对深入探究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轨迹意义深远。
名公书判清明集
简称《清明集》。宋代诉讼判决书和官府公文分类汇编。十四卷。编印者没有署姓名,只题了“幔亭曾孙”的别号。这个别号的意思是“武夷乡人”。可以确定《清明集》的编印者是福建崇安人。本书约成于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或稍后。判词作者共四十九人,其中事迹可考者只有十九人。他们分别是:胡颖、蔡杭、翁甫、吴势卿、刘克庄、范应铃、吴革、方岳、宋慈、真德秀、马光祖、王遂、姚珤、李昴英、叶武子、赵汝腾、王伯大、史弥坚、方大琮。共分官吏、赋役、文事、户婚、人伦、人品、惩恶七门。门下分类,每类则收判语若干条(篇),共四百七十三篇。卷一至二,为官吏门,分十五类:申儆、申牒、奖拂、儆饬、禁戢、澄汰、周给、顶冒、鬻爵、借补、权摄、受赃、对移、昭雪、举留生祠立碑。卷三分赋役门与文事门。赋役门下分财赋、税赋、催科、受纳、纲运、差役、限田七类;文事门下分学校、书院、祠堂、科举四类。卷四、卷五均为户婚门之争业类。卷六为户婚门之赎屋、抵当、争田业、争屋业、凭屋、争山、争界至七类。卷七为户婚门之立继、归宗、检校、孤幼、孤寡、女受分、遗腹、义子等八类。卷八也属户婚门,共十类:立继、户绝、归宗、分析、检校、孤幼、女承分、遗嘱、别宅子、义子。卷九亦为户婚门,共十一类:违法交易、取赎、坟墓、墓木、凭屋、库本钱、争财、婚嫁、离婚、接脚夫、雇凭。卷十为人伦门,下分父子、母子、兄弟、夫妇、孝、不孝、乱伦、叔侄、宗族、乡里十类。第十一卷为人品门,共有宗室、士人、僧道、牙侩、公吏、军兵、厢巡七类。卷十二至十四均为惩恶门,其中卷十二包括奸秽、诱略、豪横、把持四类,卷十三为哗徒、告讦、妄诉、拒追、诬赖五类,卷十四为奸恶、假伪、斗殴、赌博、宰牛、妖教、淫祠、淫祀、诳惑、巫觋、贩生口、慝名书、竞渡十四类。全书共分一百零三类,减去户婚门中七、八两卷名称重复的六类,实有九十七类。
资治通鉴纲目前编
《资治通鉴纲目前编》18卷,外纪1卷,举要3卷。元朝人金履祥撰。金氏有感于朱熹之书前史空缺之憾而成此编。该书上溯帝尧之世,下讫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晋。发凡体例,以纲以目悉遵循朱子之书,所据均注出处,以示为信史。明人陈仁锡将此书与朱子纲目合刻刊行问世。玄烨据以批评时,共得批语2条。
春秋考
十六卷。宋叶梦得撰。叶梦得之治《春秋》,多有攻击三传者,而此书是旨在申明其所以攻击三传,只是根据周代法度典制以为断,并非自己所臆测。所以书中所言皆讨论周典,以求合于《春秋》之法。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此书辨定考究,无不精详。《四库提要》亦誉此书“其文辨博纵横,而语有本原,率皆典核”。今观此书,其持论较为平和公允,较少凿空之论。如其云:《春秋》者,古史之凡,而其目则在史”。又云:“《公羊》张三世、藉位以鲁以托王义、黜周为二王后,不足据。”又云“《春秋》虽讳国恶,但不为尊者讳,不为亲者讳,不为贤者讳。”虽不尽正确,但较诸儒之说《春秋》者,则稍胜一筹。叶氏好发新说,如此书《统论》释《春秋》书名云:“春者,阳之中。秋者,阴之中,天道所以生杀万物者;《春秋》赏罚之法,法者天也,岂古之史概以是为名,特鲁能守之不易乎?”此书于宋宁宗开禧年间由其孙叶筠刻于南剑州,元程端学《春秋三传辨疑》多引其说,可知其时尚有传本。明代藏书家皆不着录,可知已佚。今本是《四库全书》编辑者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其内容占原书十之八九。现存有宋开禧叶筠刻本、闽覆本。
法华经疏
法华经疏,二卷,宋竺道生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