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姆

作者:吉卜林
基姆

鲁德亚德·吉卜林创作小说,基姆是个小孩的名字,英国白人小孩却生於印度长於印度,他的父亲是爱尔兰小牛团队的旗手,流落东方殖民地,在基姆三岁时抽鸦片死去,把孩子留给一个欧亚混血的穷女人,但他这位潦倒的父亲坚信,有一天一切都会好转的,有一天会有骑骏马率领世界最精锐部队的上校来迎接基姆,会有九百个奉绿地红牛为神的健儿吹号欢迎基姆,这个预言遂像咒语般,被封存在基姆脖子上所掛的护身符里,护身符里其实是三份文件,一是他老爸的退伍证书,一是基姆的出生证明,另一份只是他老爸的签字。年幼的基姆成长於贫穷大街,生存技俩无一不精,被街坊所有人称之为 “世界之友”,有一天,他意外结识了一名来自北方雪山的西藏年老喇嘛,莫名其妙成为喇嘛的徒弟。这位道行崇高的肃仁寺住持德秀喇嘛有个悲愿,他千辛万苦打算走遍印度,寻找一条传说中的河,一条可涤尽人世罪恶的河,相传是释迦牟尼还身为王子时射出一箭所涌现出来的河,这奇怪的一老一少、一白一黄便由此结伴而行,在广阔无边的印度找寻自己的召唤——在无限大的世界中一种幸福无所事事的冒险旅行。

吉卜林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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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该书共七讲,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一讲和第二讲,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讲到第六讲,共四讲。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讲,梅特兰重点评述了对于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他警告学人在对诉讼形式进行分类时必须注意具体的历史晤境。

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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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林语堂。1953年美国出版英文本,1976年台湾远景出版中译本。该书是《林语堂三部曲》之三,但故事与前两部没有联系。小说写三十年代初期西安一个记者与女学生之间的爱情故事。在西安学生举行声援“一·二八”抗战游行示威中,出身高门的女学生杜柔安遭到军警的袭击受伤,后被《新公报》驻西安记者李飞援救送入医院,二人逐渐相恋。不久,李飞受命去新疆,李、杜在三岱驿度过了一段甜蜜的生活。杜柔安回到西安后,父亲已死,其叔杜芳霖坚决反对侄女与李飞的结合。此时杜柔安已怀孕,她不顾家中的阻挠,放弃遗产,独立谋生。后李飞自新疆归来,与杜柔安补行了婚礼。作品反映了青年妇女反对封建婚姻的个性解放思想,同时表现了作者爱国主义的激情。

无盦词

无盦词

詹安泰《无盦词》词序的内容,大致可分为记事、写景、抒情、怀人、忧国、论学六类,其中以记事类为最多。词序的文笔清新雅洁,风格感慨凄郁,常常流露出诚挚的感情色彩。

词源

词源

南宋末年张炎著。炎字叔夏,号玉田,又号乐笑翁。南宋初大将张俊的六世孙。祖父辈皆以词名,且擅音律。张炎前期生活优游,宋亡后落拓江湖,一生致力于词的研究与创作,是南宋词坛名家,有词集《山中白云词》或名《玉田词》,对清浙西派有很大影响。《词源》是他晚年的著作,分上下两卷。《词源》一书元明两代收藏家均未著录。嘉庆十五年江都秦恩据元善起斋旧钞,刊于《词学丛书》,始有足本行世。原书成于元成宗大德间(1297—1307),约二万五千字。有张炎自序,书末有钱良祐、陆文圭二跋。主要记述张炎在词学上用功40年的心得体会。上卷14目,谈音律;下卷16目,谈对词人的评价和自己的词学理论。

图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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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袁守定著,4卷。本书据经史所载及著者阅历所得,论居官为政之道,用以自镜以期对斯民有所裨益。取古人“夫苟中心图民,智虽不及,必将至焉”之义而名此书。内有为民、视民如子、治民如家、祥刑、治狱至仁恕、非至明不敢折狱、非佞折狱、慎用三木、不用刑求、不躬坐狱讼、判讼误当考正、体恤狱囚、赈饥之法、通融平粜之法等多目。

大隧道本生

大隧道本生

《大隧道本生》选译自巴利三藏经藏之第十一经《巴利本生》。本生一词是说众有情因业力因果而生死轮回的故事,佛本生说的是佛陀前生的故事。这些本生故事散见於各部派的经典中,斯里兰卡的大寺派把所有佛本生收录在一起辑成《巴利本生》,内含547则本生,皆为偈颂,或说是格言警句式的叙事诗,如果只读这些偈颂可能不易理解,因而在本生经流传的同时,就有讲述完整故事的散文体本生经传流布,二者配合起来,珠联璧合。由於按斯里兰卡的传统,只有经典才可入藏,而经传是不能入藏的,因此卷帙诰繁的经典传注都另编入藏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