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作者:卡夫卡
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长篇小说, 写于1914~1915年间(一说1918~1919年间),没有最后完成。主人公约瑟夫·K是一家银行的襄理,一天早晨,突然被法庭派来的使者宣布逮捕。这个法庭不是官方的,不宣布被告的罪状;被告在判决执行以前保持行动的自由。凡属被告皆有罪,既然开始审判,就无以赦免,被告迟早定要判罪。约瑟夫·K认为自己无罪,因此极力抗拒这种强加于他的暴力。他四处奔走, 延请律师,向他所熟悉的法庭侍从女士求情,向法庭画师寻求庇护。他逐渐发现,在法庭一切活动背后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无人对它负责,它也不向任何人负责;它只是不停地运转,专门与人为敌。约瑟夫·K意识到他自己原来是这个官僚机构中的一员,参与它对人的迫害。于是他产生了“犯罪”感,因此心甘情愿受到惩处。一年以后的一天夜里,两个黑衣使者来到约瑟夫·K的家,把他押到一个采石场的废墟,执行法庭对他的判决,用刀把他杀死,——他本来可以向左邻右舍呼救,从而轻而易举地逃脱,可是他却束手待毙,不进行丝毫反抗。
章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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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文纪
十卷。明梅鼎祚编。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为 《文纪》,此为其一。此编于酬答之文,参错附录,及误载前代册诰,与诸编略同,而体例尤为琐碎。如:永明五年九月诏,乃《齐书》撮叙其事,而以为诏词;高祖与周盘龙第二敕,明帝手诏王思远,乃只常言五字,只可存为故实,不应以文章目之;按编例,无姓名之文应附于末,而鱼腹侯子响还本奏独列于前; 代拟诸作,例归执笔人,而褚渊 《禅齐诏》,江淹《筑垒教》却未画一;曹景宗《与弟义宗书》、沈约《答陆厥乐蔼书》,犹言人虽入宋,事关齐代;宋顺帝 《答诛黄回诏》,则 《宋文纪》已自为一编,却又隔代阑入此编;刘虬《答萧子良书》已见二卷,又见六卷,等等,失检尤甚。书中如高祖 《与王彦之书》,尺牍误以为世祖; 崔觉 《与妹书》,尺牍误以为崔恭祖,对此间有小小驳正。但如黄回一人,隔数页而重注;曹虎一人,前注见北魏,而卷七又别出曹虎之名,且详注其爵里,矛盾者正复不少。由此,清《四库全书》编撰者仅以其为一代之文、且与他编形成体系,而收其于集部。此书有《四库全书》本。
论学绳尺
文章总集。宋魏天应编。十卷。 专为当时科举应试写作论说文而编写。所选之 文分为十卷,甲集十二篇,乙至癸集俱十六篇, 每两篇立为一格,如“立说贯题格”、“贯二为一 格”等,共七十八格。每题先标出处,次举立说 大意,而缀以评语。全书选文前另置《论诀》一 卷,先引吕祖谦、陈亮诸人论文之语,然后就文 章写作之“认题”、“立意”、“造语”、“破题”、“原 题”、“讲题”、“使证”、“结尾”等分别加以说明, 对宋代文章评点之学的发展,对明代八股文的 形成均有一定的影响。有《四库全书》本。
阳秋剩笔
不慧孤露失学,罕读楹书,先世手泽之余,都归灰烬。盖自庚子劫后,寄食江南,辗转舟车,未尝终岁卒读。然龙门所谓南探禹穴,北至涿鹿,不彗蓬踪,庶几过之。其间所见所闻,颇有可歌可泣者。迩者小隐秋山,低徊旧梦,兴至命笔,聊书百一,以志不忘已耳,非敢自托著作之林,从而文其固陋也。
太上玉华洞章拔亡度世升仙妙经
卷后《叙传授经事》称金皇统三年(1142年),杜长春得道后传授本经。本经凡9章,劝人去十恶,转诵真经,并述内丹。
灵宝领教济度金书
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南宋甯全真传授,宋末元初林灵真编辑。二人皆为宋元道教灵宝东华派宗师。据考林灵真所编原书仅十二卷。今《正统道藏》洞玄部威仪类。所收则增至三百二十卷,并附目录一卷,盖为元明间道流陆续增补而成巨帙。书中多次出现「大明国某州县某乡某里人」。即明人增修之证。书分二十品,辑录设斋建醮、祈禳炼度所用之各种科仪。包括立坛法度、各种斋醮之程式、仪轨及所用表章格式、符书云篆、偈赞颂词一等等,并附有多种符箓图像。所列科仪斋法虽极繁多,然其论斋醮之要,仍以内炼存思为科仪符法之本。强调法师须先内炼,自全其阳,方能为人炼度亡魂阴鬼,使其超升脱离幽冥。是为宋元诸符箓道派之公论。
龙树五明论
龙树五明论,二卷,失译,一四二〇。所谓五明,一般指声明(语言学)、工巧明(美术与工艺学)、医方明(医学)、因明(逻辑学,见因明学)和内明(形而上学)。汉语语境中的五明论,有时也指声论(文字、文法、语文学)、医方论(医学)、工巧论(营造)、咒术论(具有神秘力量的咒语)和符印论(印法)。汉语中最早提及五明的一个例证见于《五明论》。该书属中国佛教经典,被归到龙树名下,所以书名又常被写成《龙树五明论》。书中若干处提及医学,包括妇科学和产科学。据唐代玄奘和义净的记述,龙树亦曾在那烂陀寺就学和任教。一位名为智贤(音译攘那跋陀罗)的印度佛僧,于6世纪访问中国,与其他3位僧人合作译出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