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

作者:弗洛伊德
梦的解析

又译为 《释梦》。精神分析学说初创时期的代表作。西·弗洛伊德著。1900年第1版 (德文)。在弗洛伊德生前共再版过8次。有英文、俄文、西班牙文、法文、瑞典文、匈牙利文、捷克文等多种外文译本。中译本台湾省学者赖其万和符传孝译。西·弗洛伊德 (Sigmund Freud,1856—1939),奥地利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心理学的创始人。提出人格结构理论、潜意识理论等。主要著作还有 《精神分析引论》、《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等。本书共分7章。第1章介绍了1900年以前有关梦的科学研究。第2章介绍了梦的解析方法。第3章提出了梦是愿望的达成。第4—7章分别阐述了梦的改装; 梦的材料与来源; 梦的运作; 梦程序的心理。本书系统介绍了梦的理论。涉及到梦的材料、来源、本质、功能、表现方法、象征性、程序、解析方法,以及围绕作者的性本能的核心观点而提出来的改装、凝缩作用、转移作用、校正、退化现象等许多问题。弗洛伊德为阐明自己的精神分析观点,使用许多自创的术语和概念。本书结构欠严密、层次欠分明,论述未能严格遵循逻辑顺序,各章节之间也缺乏有机联系,论点重复交错。书中泛性论观的表述及行文艰涩,在初版后相当长时间里未能引起学术界充分重视,以后又有很大争议。但其在世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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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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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魏阮籍著。又称《阮步兵集》、《阮嗣宗集》。从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前后变化较大。《乐论》大约写成于正始初年(正始年始于240年,终于248年),继承了儒家的礼乐观,强调礼乐的教化作用,认为“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通易论》、《通老论》写成于正始年间,强调儒道合流,名教与自然相结合,主张“臣之求君,阴之从阳”(《通易论》),认为名教的基础在于自然,理想社会应当无为而治,“君臣垂拱”(《通老论》)。《大人先生传》、《达庄论》写于正始之后,全面继承了老庄思想,认为自然、天地、万物同为一体,皆一气之盛衰;善恶、是非、死生都无所区别;理想的人生应当无慧无求,顺应自然,“恬于生而静于死”(《达庄论》);认为今日士大夫恪守礼教当与裤中之虱无异;理想的社会形态应当无君臣、无礼法。现存最早版本是明嘉靖间陈德文、范钦刻本,此外还有天启、崇祯间张燮编《七十二家集》本,明末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本,清严可均辑入《全三国文》本(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等。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以陈、范本为底本校勘出版两卷本,上卷文,下卷诗。

外科传薪集

外科传薪集

外科著作。清马培之撰。一卷。培之有《纪恩录》已著录。是书载方二百一十余首。皆述其主治、药物组成、剂量、药物炮制和用法。所载方剂,除马氏自拟方外,兼采成方及民间秘方、验方。末附“许恒君传用法”。培之医学造诣颇深,内外俱精。所载方剂,疗效颇佳,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有一九三六年世界医书局印《珍本医书集成》本。

鲍参军集注

鲍参军集注

南朝宋诗文别集。鲍照著。钱振伦注。黄节补注诗集并集说。钱仲联增补、集说并校。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2月出版。全书分6卷。卷1为赋、表、疏,卷2为启、书、颂、铭、文。这两卷均为钱振伦注,钱仲联补注、集说并校。卷3、卷4为乐府,卷5、卷6为诗,这4卷均为钱振伦注。黄节在钱注基础上补注并集说,钱仲联增补注释、集说并校。各篇作品经过各家依次注释、补注、集说及补集说,作品引用的典故出处,字、词、句的涵义,行文的章法结构、艺术特点等均能较全面地被阐释出来。是到目前为止较好的鲍照集注释本。书前除钱振伦序文附钱仲联小序、黄节序外,尚有张尔田序及虞炎《鲍照集序》、张溥《鲍参军集题辞》、《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宋书》本传、《南史》本传及钱仲联所作《鲍照年表》。书后附有鲍照之妹鲍令晖诗7首。钱振伦是第一个为鲍照集作注的人,但当时没有来得及刊行。黄节在钱注基础上对诗集部分所作的补注并集说,曾由北京大学排印问世。

台湾土地制度考查报告书

台湾土地制度考查报告书

这是一本许世英先生前任福建巡按使会办福建军务时,于民国三年间派员至台调查台湾土地制度所得的报告书。奉派调查者系前司法部编纂程家颍,这本报告书即为程氏所撰。原书为铅印本;本书所据省立台北图书馆藏本「卷首」部分前缺第一至第四面,可能载有序言。所存第五至十一面,则载两件公文书,尚可据以觇知这本报告书的来历。惟两公文书未冠文题,今分别加以「会办福建军务福建巡按使呈大总统文」与「调查员详福建巡按使文」字样。其「呈大总统文」中明白指出:民国四年一月组织成立(福建)土地调查筹办处,并委程氏为筹办员。可见当时派至台湾调查,其目的为筹办福建清丈求取借镜之资料。因此,原报告书于第二章之后,并列有第三章「条陈闽省清地办法大纲」。按这「办法大纲」计分七目:一、宜定调查之目的;一、宜定预算之计划;一、宜定土地之种类;一、宜定地积之标准;一、宜定改赋之方法;一、宜设查定之机关;一、宜定应否发给丈单。现在刊行这本报告书,意在提供台湾土地制度的史料,与原报告书有所不同;因将第三章略去,特存其目如上。又,原书附有图表三十九号(第一、二章部分),大多殆属册式与图样;除留若干具有参考价值的「统计表」分别移插正文中(其表次已加以改动)以外,馀亦从略。至附录「日本登记制度考查报告书」的一并删除,自不待言。

四书人物考

四书人物考

明代薛应旂撰。全书共四十卷,分作:纪(帝王)三卷、传(臣人)三十七卷。其内容将《四书》中所载人物按照身份、国别、时代、行业等进行分类,援引诸书(礼记、左传、史记、战国策等典籍),详其事迹。此为明嘉靖三十七年刊本。《四书》原文中谈及的各类人物凡 280 人之众,薛应旂将凡是与《四书》人物相关的行迹、辞命、章疏、礼乐、政教等见于经史诸子者悉为收录。资料主要来自于《礼记》、《左传》、《史记》、《战国策》、《国语》、《吕氏春秋》、《吴越春秋》、《新序》、《说苑》、《孔子家语》、《孔丛子》、《列女传》等先秦两汉的古代典籍。薛氏编纂《四书人物考》的另一个目的是有裨问学。据薛应旂自序所说,该书是作者在董理浙江学政罢归之后,“将平生所录古人行迹各注于名氏之端者,编为纪传,总四十卷,其泛引杂证,虽尝删次,而文章事行,苟有裨于问学治理者咸在所录”,可见,《四书人物考》对于试子们科考提供了方便的应试资料,省却了诸多翻检之劳,同时,也为我们今天研究与理解《四书》的内容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因此,整理历代科举文献,收录《四书人物考》,既可以如实反映科考文献的历史,也对研究《四书》不无裨益。【文中会有错字,可以对比PDF图片版阅读】

维摩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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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注疏。作者不详。一卷。首尾齐全。自后秦鸠摩罗什译《维摩经》之《佛国品第一》疏释至《见阿閦佛国品第十二》。分序文及释文两部分。在序文中,作者认为大乘可分法相宗、破相宗(指般若空宗)与法性宗。《维摩经》与《华严》、《楞伽》、《涅槃》、《起信》等,均属法性宗。认为《维摩经》以不思议解脱为宗,并将此解释为理、行、报、用、教五种不思议。释文时并非逐句疏释,而是有重点地摘抄部分经文而疏释之,故名《维摩经抄》。释义简略精要。历代大藏经均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