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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忠毅公集
诗文集。明左光斗(1575—1625)撰。五卷。光斗字遗直,号浮丘,桐城(今属安徽)人。万历进士,除中书舍人。天启四年任左佥都御史。因与杨涟一同弹劾魏忠贤,列举其三十二斩罪,被陷害,下狱死。魏阉既诛,福王时追谥忠毅。是集凡奏疏二卷,诗一卷,年谱二卷。卷首有方震孺、陈子龙、方中履等序及《明史》本传。卷末有其弟左光先及其子左国材二跋。《左忠毅公年谱》二卷为其曾孙左宰所撰,首有遗像及赞语,记载其事迹颇详。据其子国材跋语所云,其父遭明珰之祸,著作多散佚,故集中仅存奏疏及诗。是集清代亦被禁毁,《违碍书目》、《全毁书目》均著录。有清初刻本,乾隆四年(1739)刻本。
中国文学常识
可以没知识,不能没常识。 《中国文学常识》撷取木心启蒙读物之一、《文学回忆录》之框架和灵感来源——《文学大纲》之精髓。郑振铎写的《文学大纲》,木心反复看了很多遍,以至于50年后,他到纽约开设《世界文学史》课程时,基本上都还是沿袭了很多郑振铎的观点。 《中国文学常识》内容上起公元前4世纪商代中叶,下迄20世纪初新文学运动,不仅涉及文学,还兼及史学、古籍、文字、绘画等,注重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用新的观点、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对中国历代文学作了系统的梳理,脉络清晰,材料丰富。书中有郑振铎先生鲜活的口语表达,也有许多神来之笔。 《中国文学常识》是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人文修养的理想读本。
笏山记
演义小说,三卷六十九回。东莞冷道人守白氏(蔡召华)著。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上海广智书局活版部印行。“笏山”,据书中自云“在云南蒙化之西,天日晴朗,人遥望万笏柱天,曰此笏山也,亦呼万笏山”(第一回),全书记的是笏山王颜少青统一笏山三庄五百余乡的征战历史,及其征战过程中与他十六位娘子的遇合因缘。本书兼有侠义、言情、公案、战争、理想等类小说的成分,叙述一连串光怪陆离的故事。其情节主线是一位叫颜少青的才子如何建立笏山王国,成为笏山王。笏山是小说虚构的一块与世隔绝的地域,说是在云南蒙化之西。作者笔下的笏山王国,并无什么新鲜的施政措施,依然是封建王朝的格局,看不到什么理想主义的色彩。小说的吸引力不仅在于它对贪官污吏和作为暴君写照的可庄公的揭露,主要还在于它曲折离奇的战争故事,以及在战争中夹杂着颜少青与十五位女子之间的爱情纠葛,所形成的令人目不暇接的场景。
剖心记
法律小说,二回,未完。我佛山人(吴趼人)著,亚东破佛评。原载《竞立社小说月报》第二期,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出版。宣统二年(1910),作者将小说的故事梗概另写成《山阳巨案》一文,刊于《舆论时事报》,后收入《我佛山人札记小说》。小说所据是一起历史上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清嘉庆年间,主人公为山东即墨人李毓昌。他在淮阳水灾时,奉旨到山阳县清查赈务,发现浮开赈户很多。山阳县令王伸汉怕他揭发,遂买通了李毓昌的仆人李祥等三人,贿赂未成,便寻机将他毒死。后来李毓昌的妻子发现了血衣,李的叔父到京里控告。于是开棺验尸,继而案情大白。皇上特旨将王县令与三仆都判了死罪,李祥为下手谋害的主犯,令解到李毓昌墓前,剖出心来致祭。皇上还奖励了李毓昌的家属,并御制《悯忠诗》三十韵来表彰他。这件事的大致经过,载在李次青的《国朝先正事略·循良传》中,吴趼人收集了材料,将它铺叙为小说。但小说只有二回,才写到李毓昌从小勤学,品格尤高,十四岁时在山东莱州府参加府考,被甘太守赏识,后来在宗师面前极力推荐,使他进了郡庠案首。作者在这里极力描写的是主人公的品格高尚。
岁寒堂诗话
诗论。南宋人张戒撰。二卷。戒字定复,绛州正平(今山西新绛)人。生卒年未详。北宋宣和末年(1125)进士。南渡后官至司农少卿。力主恢复中原,遭秦桧排挤打击,放逐后不知所终。原书已佚。今本系从《永乐大典》中辑出,较完善。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中收有上下两卷。张戒论诗时以儒家正统的文艺思想为准绳,倡导儒家诗教,“始明言志之义,而终之以无邪之旨”。强调“正而有礼”和“风雅之旨”,对孔子的“兴、观、群、怨”说给予了极高评价。在诗歌的内容方面,张戒本着“言志为本”的精神,反对单纯地模山范水,他对建安、陶、阮以前专以言志的诗歌予以了充分肯定,而对“潘、陆以后,诗专以咏物”、“雕镌刻镂之工日以增”的风气则力加排斥。
金刚经
在中国流传最广的 一部佛经。属般若类经典,全称《金刚般若波罗密经》,金刚喻坚固,这部佛经的名称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 “以金刚坚固之志和大智慧之心乘度彼岸”。《金刚经》为佛弟子阿难记述,如所有佛经一样,以 “如是我闻” 这句套语开篇,然后记录了释迦牟尼世尊在舍卫国给孤独园与长者须菩提的答问。释迦牟尼以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的三段论式,阐发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实相者则是非相” 的“性空幻有” 的基本观念,说明般若 (智慧) 就是不著事相 (无相),不生留恋 (不住)。卷末有四句偈文,为全经点睛之笔: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所谓 “有为法”,据注家说,就是 “凡有所为者皆是,上自天地造化,下至人之所为,皆 ‘有为法’。” 《金刚经》有六种译本,最早由鸠摩罗什译成汉文,后来真谛、玄奘、义净等翻译名家都曾重译过,但鸠摩罗什的译本最为流行。由于篇幅简约 (全经仅五千二百余字),述义深刻,文字通俗,所以流传颇广。禅宗五祖弘忍传教就以 《金刚经》为主,常劝僧俗持诵,说是这样 “即得见性,直了成佛”。六祖慧能是文盲,不识一字,但偶然听见别人念诵 《金刚经》,就豁然感悟,后遂以 《金刚经》作为禅宗的法宝。历代为其作注者不下百家,包括唐玄宗、明太祖、明成祖等帝王,堪成佛经之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