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说“喂”之前
作者:卡尔维诺
《在你说“喂”之前》所收录的(包括未发表的),是他1943年(当时未满20岁)到1984年的部分作品。其中不乏原属长篇小说的构思,后来却发展成短篇的成果。关于书开头几篇未曾发表,且十分简短——卡尔维诺称之为《极短篇》——的短篇,或野悒L创作初期,1943年笔记中的一段话,可以瞭解他的态度:“因为压抑,所以有寓言。当一个人无法明白表达己念时,便寄情于童话。这些极短篇,是一个年轻人在法西斯治下的政治、社会经验的映照。”他还说,等时机一到,也就是法西斯政权结束的战后,寓言故事就不再必要,作家可以从事别种创作。不过由未收录及本书为数不少的作品标题和日期来看,尽管年少信誓旦旦,卡尔维诺多年后仍未放弃他的寓言创作。
章节列表
升序↑卡尔维诺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梦幻居画学简明
画学论著。清郑绩著。五卷。分凡例及论山水、论人物、论花卉、论翎毛、论兽畜等。提出“画虽小技,当究用笔用墨,炼形炼意,得气得神”。就山水画的述古、论形、论忌、论笔、论墨、论景、论意、论皴、论树、论泉、论界尺、论设色、论点苔、论远山、论题款、论图章等基本技法入手,强调“形象乃为画学入门之规矩也”,然后,才能谈“从有法归无法”。又从述古、工笔、意笔、逸笔、尺度、点睛、肖品诸方面,论及人物画,指出“写山水点景人物,以山水为主,人物为配”;而“写人物补景山水,则以人物为主,山水为配”。强调在一幅画中,或意笔,或工笔,不应有“一幅两家”的现象,认为“此近俗流弊”,“殊不合法”。又以述古、树木、草木、藤本等论花卉,提出“写花草,不徒写其娇艳,要写其气骨”。强调“色墨并用,工意兼全”、“练笔毋失花情,写生善用墨气”。以述古、山禽、水禽,论翎毛,在叙述传统基本方法之后,指出“须平日多看生鸟,胸有成见,执笔乃得传神也”。以兽类、鳞虫论兽畜,强调“不徒绘其形似,必求其精神筋力。盖精神完则意在,筋力劲则势在。”书后有作者同治五年(1866年)所作跋。《画论丛刊》据绍兴周氏藏钞本收录。
国学知识大全
本书是吕思勉先生为指导青年学子阅读国学的开示门径之作,写就于先生的学术盛年期,在民国时期一经出版,即受到当时的国学爱好者和整理者的大力追捧,一时有洛阳纸贵之誉。虽世易时移,但其价值却历久弥新,仍对当代国学爱好者与研究者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本书整理汇集了《国学概论》、《经子解题》、《理学纲要》、《中国文化史》、《历史研究法》、《史学与史籍》和《中国史籍读法》等著作,堪称一部全面完整的国学巨著。作者观点权威,论述严谨,考证精详,旨在给读者带来更深刻、纯粹的阅读体验,实为不可多得的国学入门佳作。
乐记
《礼记》篇名。为先秦儒家关于音乐问题的理论著作。相传汉成帝时,刘向校书辑得音乐理论文章二十三篇,并将其中的十一篇(《乐本》、《乐论》、《乐礼》、《乐施》、《乐情》、《乐言》、《乐象》、《乐化》、《魏文侯》、《宾牟贾》、《师乙》)编入《礼记》。
红楼梦补
章回小说。清归锄子著。四十 八回。故事直接百二十回《红楼梦》九十七回黛 玉离魂,处处照应前事。叙黛玉魂归离恨天,警 幻仙子怜之,令黛玉返魂。黛玉还魂后,决心割 断情丝,返回扬州故里。宝玉不知,于中举之日 逃往大荒山。宝钗因宝玉出走抑郁成疾,吐血 而亡。后贾母得知宝玉下落,命王熙凤将其找 回,应殿试,中进士,授官翰林。皇帝念其为元 妃胞弟,钦赐与黛玉完婚。黛玉善理家政,贾府 家境渐裕,时晴雯病愈,宝钗亦借体还魂,琪官 又将袭人送回,数人得以团圆。宝玉、黛玉推己 及人,广为施舍,扶善济贫,贾府家业重振。书 中所叙,显然违背曹雪芹原意,唯人物描写、语 言风格尚有几分相似。有嘉庆二十四年 (1819)藤花榭刊本、光绪二年(1876)上海申报 馆聚珍本、光绪二十四年上海熔经阁石印本、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上海世界书局铅印本等。 近有1987年春风文艺出版社排印本。
民国三大校长
作者是云五、罗家伦。蔡元培、梅贻琦、张伯苓三位校长,同是了不起的民国教育界领袖,以造育青年人才与提倡学术为终生事业,他们的成就昭垂后代。三人在办学理念方面特色明显,在人格魅力方面也颇有建树。心怀救国,以教兴国;以人为本,教师先行;学贯古今, 中西合璧,是三人共同的特点。本书汇集王云五、罗家伦、毛子水、叶公超等民国时期掀起过时代风浪的学者记录、回忆三位校长教育理念与为人治学的经典文章以飨读者。
礼部志稿
一百一十卷。明泰昌元年(1620) 官修。卷首列名乃礼部尚书林尧俞等纂辑。《明史·艺文志》有俞汝楫《礼仪志》一百卷。据松江府知府揭荐生员俞汝楫纂修《礼部志书》公移,并礼部准聘赴局批文,则此书当出俞汝楫之手。本书曰《礼部志稿》,盖其草创初成,尚未定名之本也。本书主要记述明代礼部建制、设官、职掌,及有关制度。卷一至卷六为“圣训”,录洪武至隆庆之诏谕;卷七记建官建署;卷八记礼部总职掌;卷九至卷二十四记仪制清吏司职掌;卷二十五至卷三十四记祠祭清吏司职掌; 卷三十五至卷四十四记主客清吏司职掌;卷四十五、四十六记精膳清吏司及司务厅职掌;卷四十七至卷五十为历官表;卷五十一至卷五十五为奏疏,录与礼部事务有关者;卷五十六至卷六十三为列传;卷六十四至卷八十四记仪制清吏司事例;卷八十五至卷九十三记祠祭清吏司事例; 卷九十四至卷一百零二记主客清吏司事例; 卷一百零三为精膳清史司事例;最后七卷为总事例。全书叙述详赡,首尾贯通,内容丰富,史料价值颇高。如所录“释菜”、“荐举”等诏旨,为《明实录》所未载;所记王妃冠服、百官常服,较《明史·礼志》为详; 所记大宴乐章,较《明史·乐志》为详;而录贡举起送之额,诰敕表章之式,较《明会典》为备;经筵传班员额,拾《明集礼》之所遗;朝觐赏赍诸制,可补《星槎胜览》西域行程之缺。不足之处,只所录案牍之文,稍显冗杂。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