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葡萄
作者:约翰·斯坦贝克
约翰·斯坦贝克的长篇小说,1939年出版,翌年获普利策小说奖。主人公约德家乡的土地被地主们收回卖给了畜牧公司,农民的破旧房子被拖拉机夷为平地,农民不得不离乡背井,从俄克拉何马州向加利福尼亚州迁移。约德家卖掉了全部家产,买了一辆破旧汽车,一家祖孙三代共十三口人,乘着这辆汽车加入了逃荒者的行列。路上,祖父和祖母经不起颠簸,相继去世。到了加利福尼亚,他们找不到固定的工作,只好在农村找些零活干,但又时时遭受到警察的迫害。在一次跟警察的冲突中,同来的牧师凯绥被警察逮捕,身陷囹圄,但却使他懂得了穷人“犯罪”的原因。他出狱后积极组织罢工斗争,影响了约德,使约德投身到斗争的激流之中。凯绥的行动遭致坏人的仇恨,被全副武装的警察用棍子打死,约德盛怒之下,夺过棍子将凶手打死。约德为了逃脱警察的追踪,不得不躲在丛林的洞里,坚强的母亲理解儿子的心情,坚决支持他的行动。约德下定决心要沿着凯绥走过的道路走下去,表示“凡是有饥饿的人为了吃饭而斗争的地方,都有我在那里。凡是有警察打人的地方,都有我在那里……。”小说绘声绘影地描写了流浪农业工人的颠沛流离的困苦生活、他们之间的友爱精神以及他们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这种真实的揭露引起了统治者的恐慌,因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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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疑案
罗杰疑案 (又译作: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罗杰·亚克洛伊命案、迷雾、谜情记、阿克罗德谋杀案)是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长篇侦探小说,也是其成名作和代表作。《罗杰疑案》讲的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罗杰被“我”和他的管家帕克发现死在他的书房中。因为“我”对罗杰比较了解以及“我”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我”成了波洛的助手。随着案件的剥茧抽丝,嫌疑人的逐渐排除,最后结局出人意料。
双溪集
诗文别集。宋苏籀撰。十六卷。籀字仲滋,眉州(今四川眉山)人。辙之孙,迟之子,南渡后居婺州,官至监丞。是集为淳熙十六年(1189),其孙诩所辑编,卷一至五为诸体诗三百二十首,卷六为赋八首,卷七为表二十六篇,卷八为书十一篇,卷九为札子、议七篇,卷十为杂著八篇,卷十一为疏、记、题跋十八篇,卷十二至十四为启六十九篇,卷十五为辞、颂、青词、祝文、祭文、墓志铭十四篇。卷十六为《遗言》,记祖父辙之语录若干条。籀十余岁时,侍辙于颍昌九载,未曾去侧,亲承祖训。其文雄骏疏畅,赋文诸篇,犹存眉山苏门法度。然集中有上秦桧二书,献谀奸妄,殊坠其家声。有诗《南园》:“花骢轻壁隐轻雷,消却冰山不复来。坟士未干为馁鬼,园花虽好为谁开!”乃晚年之作,阅历已深,感叹人生情愁,后人多记之。有《丛书集成初编》据《粤雅堂丛书》本排印本。另有《四库全书》 本, 作十五卷,《遗言》另行著录。
喉科大成
喉科著作。4卷。清马渭龄(醉古山人)撰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马渭龄生平事迹不详,全书介绍喉风、喉疳、喉痧等30余种喉科病,列述治疗方剂近百首。书后附口起泡,喉生红豆等杂病方剂。现存光绪七年(1881年)刻本。
高坡异纂
明代文言志怪小说集。杨仪撰。今存《烟霞小说》本、 《古今说部丛书》本、《说库》本(以上均三卷);《续说郛》本、《五朝小说》本(以上均一卷)。关于本书书名,据作者自序称, “高坡者,京坻之里名”,而“异纂”即不同于正经文史的“琐屑谈”,接近于今日的短篇小说。仪字梦羽,常熟(今属江苏)人。嘉靖进士。官山东副使。后移病家居,构万卷楼藏书其中。惟以读书著述为事。有《螭头密语》,《骊珠随录》等。此编专记奇人异术者。凡四十九篇,二万六千余字。自序云:“高坡者京邸之里名,异纂者琐屑诙谈,不足于立夸云耳。”
明会要
清龙文彬编纂。龙文彬(1821—1893),字筠圃。清永新 (今江西省永新县)人。进士出身,官至吏部主事。治明史多年,熟悉明朝掌故。是书于同治、光绪间成书,共80卷。分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祥异、方域和外藩15门,下再分498目,辑录有关明代典章制度的资料,包括史实、琐言故事以及论例辨证等。该书仿《西汉会要》体例,引用书除 《明史》外,还有 《通典》、《通纪》、《明会典》、《明实录》、《明臣奏议》、《日知录》、《春明梦余录》等史籍二百余种,引文后并注明所引书名 (但书中卷73、74“方域门”,卷78、79、80”外藩门”没有注出处)。其中有些资料,可补《明史》的不足。又其帝系、礼、乐、舆服等门,为明代帝王事迹和宫廷规制提供诸多资料,可作为检索制度资料的工具书使用,但于探索典章制度,其价值不及明代官修的 《明会典》。此书清代有广雅书局本行世,1956年,中华书局出版标点排印本。暂时只有四十卷,找到在补。
崇祯记闻录
本书(一册一二四面七四、四○○字)分八卷,据「痛史」本「崇祯记闻录」略去卷一前半部天启元年至七年部分,改题今名。作者苏州人(书中屡有「吾苏」语),在籍记明季遗闻。书为随笔体裁,逐条列举;其中记地方杂事以外,对于崇祯朝政并甲申国衄、乙酉南都败亡以及后此苏、松变故与海上关系,多所记述。所可异者,原书起自明天启初元,讫于清顺治十年(癸巳);而末尾十年已非崇祯时事,何以名为「崇祯记闻录」?书首有崇祯戊寅(十一年)天寥道人叶绍袁撰序(自序),所言与原书不合。今加「弁言」,因作考略;结语云:『书非叶氏所作,序文亦非本书所有。作者苏州人(籍吴县或长洲),堪以认定:以当时人记当时事,已足可取,固不必问其出自谁手!原书名为「崇祯记闻录」,原止有四卷,卷末因另收他人之作为「附录」。卷五以下,为原作者所续,或为他人所增』。本书略去天启部分,约尚不及全书十分之一。至卷囚末所收他人之作,计有三文:首篇后署草莽陈莽波臣(疑有错字)记「国难睹记」,系记目击北都国变事;次篇未署撰人「史阁部、黄虎山殉国纪略」,系记史可法、黄得功成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