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吉卜赛人

作者:劳伦斯
少女与吉卜赛人

它写于1926年,并于1930年死后出版。The Virgin and the Gipsy 也译作《处女与吉卜赛人》、《未婚少女女与吉卜赛人》以反抗虚伪的道德文明著称的廿世纪最伟大英国小说家劳伦斯,再次以其犀利讽刺的文笔,“离经叛道”的精神,塑造了这本“问题小说”,也是他的最后一本小说。在本书中,一个追求真爱的女人,由于无法忍受她那具有自恋倾向和精神性阳萎的牧师丈夫,而毅然抛弃了家庭、子女,并跟随一个身无分文的年轻人出走。十多年后,禀承了母亲这种“堕落”根性,同样生长在这个病态家庭里的两个女儿,目睹父亲那种槁木死灰的“圣徒”生活,以及祖母那种伪善、弄权的卑鄙面目,也在她们内在自由的渴望与外在的诱惑中,挣破礼教的束缚,步上了母亲的后尘。就主题的探讨而言,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姊妹作,而在处理的手法则更胜之。主题的出现不再是诉诸孤立的独白,而是藉周遭环境的演变,把故事一步步地推入问题的核心,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书里精采的情节所吸引。这位一直被世人误解的作家,在本书里向您提出了他最后也是最具体的解释。想要了解劳伦斯的“最后结论”的人,不能不读这本书。

猜你喜欢的书

薄伽梵歌

薄伽梵歌

亦译《世尊歌》、《神之歌》、《黑天歌》。指古代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第6篇《毗湿摩》。共18章,七百颂。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经典。记载了大神毗湿奴的化身黑天(Krsna)和战士阿周那(Arjuna)之间的对话,黑天以哲理说服阿周那把俱卢族和班度族争夺王位的战争进行到底。它是综合性的哲学诗,贯穿了数论、瑜伽和吠檀多三派的哲学思想和伦理观念,宣扬了业(行动)、智(认识)、信(信仰)的统一。认为“法”既是国家、社会和整个世界的秩序,也是个人行为的道德准则。遵法、执法是社会成员的天职和责任,人只有认识了这种道理,在完成自己的职责中才能使个体灵魂“我”与宇宙灵魂“梵”相结合,从而使灵魂得到拯救。并认为虔诚信仰和崇拜大神毗湿奴和他的化身黑天,人才能从世俗的生活中得以解脱。后吠檀多派哲学家曾有多种注释,并译成多种文字流传欧亚各国。对印度近代资产阶级民族解放运动也有一定影响。

河边小镇的故事

河边小镇的故事

作者川端康成。就像所有的小镇一样,战前位于郊外的这座小镇也曾显得十分宁静。然而,空袭焚毁了它。战争结束后不久,小站的南北出现了黑市,建起了市场,形成了一条热闹而狭窄的通道。 这些市场又两三家两三家地被改建成住房的模样。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里便成了闹市。不过,这里的道路仍是像以往那样狭窄。

大元一统志

大元一统志

元代官修地理总志。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由札马剌丁、虞应龙等编纂,至元三十一年(1294)完成初稿,共七百五十五卷。后因得《云南图志》、《甘肃图志》和《辽阳图志》,遂议重修,由孛兰盻、岳铉等主其事,成宗大德七年(1303)最后完稿,计一千三百卷,六百册。是书综合了唐《元和郡县图志》、宋《太平寰宇记》和《舆地纪胜》等书成例,分为建置沿革、坊郭乡镇、里至、山川、土产、风俗形势、古迹、宦迹、人物、仙释诸门类,比前代总志设类更为齐备。所用资料,据金毓黻考证,长江以南各行省,大半取材于《舆地纪胜》和宋元方志;北方各行省,多半取材于《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和金元方志。所引旧志,今多不传,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成后,藏于秘府,后于元顺帝至正六年(1346)刻版。明嘉靖以后,此书逐渐散佚。近人金毓黻曾蒐集整理﹐刊有《大元大一统志》残本十五卷﹐辑本四卷。金毓黻有辑本并加考证,收在《辽海丛书》内。后赵万里又加以辑录,分成十卷,题为 《元一统志》,1966年由中华书局出版。

明刻话本四种

明刻话本四种

《李亚仙》、《王魁》、《女翰林》、《贵贱交情》四种话本,明万历末年(约一六一〇)小说传奇合刻本,上栏刻小说,下栏刻传奇。书已残,仅存一册,不知全集书名。此成本鱼口镌有“小说下”三字,可见原书所收话本至少有上、下两集,其中《李亚仙》,因残佚首二页,故标题为编者所补,此篇疑即《宝文堂书目》所载《李亚仙记》,和《燕居笔记》中的《郑元和嫖遇李亚仙记》不同,可能是宋元之间的话本。《王魁》,也是宋人话本,疑即《醉翁谈录》甲集《小说存目》中约《王魁负心》,文字写得古朴简洁,可能明人有加工修改。王魁的传说,在家元人曲笔记中星屡提到,但长久以来不见话太。此话本关于王魁的事迹,不但与《类说》《待儿小名录拾遗》中所记的王魁事迹有不同,又有许多细致的情节和精彩的描写。话本的作者对王魁的负心作了深刻的贬斥,显然是说话人站在劳动人民主场的“演述”。此话本后原附有《严武》条,现依然一同收入本集。《女翰林》、《贵贱交情》二篇都是明人话本。和冯梦龙编入《三言》的两篇,文字上有较大的出入,可见冯梦龙编《三言》时,对这些话本部作了认真的修改和删节。

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本书不分卷,集录台湾南部(今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澎湖各县及台南、高雄两市)碑碣诸文而成。又以东部(台东、花莲两县)遗碑寥寥,未能成帙,而以「附录」之一刊于本书之末。所录碑文,系由黄典权先生历年采访并参以各县市有关文献机构之拓片、刊物所获得。断代始于明季,而终于清光绪二十一年。存文五百十一件,酌依「台湾中部碑文集成」例(见第一五一种篇),分为三类二录编次:(甲)记:凡记叙文属之,计二百零九件;(乙)示谕:凡官宪示禁及谕告、执照之类属之,计九十五件;(丙)其他:各种捐题及不属以上两类者属之,计一百四十一件。附录一「台湾东部碑志」:东部地区碑文属之,计四件;附录二「重要简碑纪录表」:碑文简短而有文献参考价值者属之,计六十一件。各类碑文,又按年代先后排比。

放光般若经

放光般若经

全称《放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亦称《放光般若波罗蜜经》、《放光摩诃般若经》、《摩诃般若放光经》、《般若波罗蜜放光经》、《摩诃般若波罗蜜放光经》、《光般若波罗蜜经》、《放光经》等。佛教经典。西晋无罗叉、竺叔兰译。二十卷(或三十卷)。是《大般若经》第二会的异译。述记般若波罗蜜法及其功德,并劝众生修持之。共九十品,始《放光品》,终《嘱累品》,经名盖依初品而立。据《出三藏记集》卷七,本经系三国魏齐王甘露五年(260)由颍川朱士行入于阗抄得梵本九十六章六十万余言,后由弟子弗如檀送回洛阳,至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始由于阗僧无罗叉执梵本,竺叔兰口传,祝太玄、周玄明笔受完成。另有异译本:西晋竺法护译《光赞般若经》十卷、后秦鸠摩罗什译《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二十七卷。本经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亦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