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撒大帝

作者:雅各布·阿博特
恺撒大帝

“美国国家图书馆珍藏名传”系列之《恺撒大帝》以别样的笔触叙写了恺撒传奇的人生:夺取高卢,开启内战,打败庞培,如龙卷风般横扫埃及、小亚细亚、西班牙。但最终,恺撒的独裁和权力引来了罗马元老院的憎恶,在他自己加冕的当天,恺撒遇刺,戏剧性地结束了一生。恺撒终其一生未能称帝,却被后人称为“大帝”,这是其卓越的政治、军事能力,以及强大的个人魅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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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井上靖的自传体小说之一,他以洪作为代表,描写自己在告别少年时代进入青年时代转折时期,从荒废学业转向刻苦学习的过程。书中青少年人物栩栩如生,对话生动,生活气息颇浓,对柔道技巧的描写十分精彩,全书贯穿优美的抒情。洪作自幼脱离父母生活。中学毕业后,升学考试不及洛,但他仍不愿回家,留在中学所在地沼津镇,和一群顽皮的伙伴参加母校练武场的柔道训练,丝毫不为前途着想。后来,在母校师生和新老伙伴的热心诱导下,加之严格的柔道训练磨炼了他的意志和毅力,面对日本海的壮观景色,洪作萌发了上进的决心,走上奋发有为的道路。

孔易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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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清刘一明撰。此书即门氏《易理阐真》末二卷之单行本

大清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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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李鸿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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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维新时期、旅日时期、民国期间撰写了大量的人物传记,《李鸿章传》是其中的代表作。梁启超以李鸿章为代表来展现晚清四十年之历史,文中体现着梁启超“以人物为时代之代表”的撰述旨趣,通过对李鸿章一生之行事的叙述来表现出晚清军事、洋务、外交三方面的大事记,故不同于旧史将历史描绘成“人物之画像”,可视为其新史学思想在人物传中的体现。《李鸿章传》的表现形式是以章节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体裁加以呈现,并附有“序例”“绪论”“结论”,从而显示出与“中国旧文体”的不同,开启了中国近代评传体的先河。

弘光实录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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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题古藏室史臣撰。《弘光室录钞》以邸抄为蓝本,记南明福王一朝大政事,起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福王立于南京,迄于左懋第出使议和,被清所杀,及袁继成被执。书中记有许多弘光朝重要事件,如马士英、阮大铖当道,史可法督师,江北四镇,从“逆”案,伪太子案等。内容大致与顾苓《金陵野钞》相出入,而不及李清《南渡录》、顾炎武《圣安本纪》详审。书前有自序及不着人名识语,书后附大臣月表。《弘光实录钞》以记注体为主,颇近似于起居注,并夹叙有关诸臣生平事略,间又有作者史评,据古藏室史臣序自称,作者撰着《弘光实录钞》是以邸报排比而纂之,又证以故所见闻,抄之以求其备。书中录有当时奏疏、圣旨,为作者所亲见,故而所记事大多信而有征,不是仅据传闻而附会。但其中也有一些失实之处,如记许定国降清,封宁南王;福王北去,唐王豫以质宗谥之;典史闫应元偕勇士溯江而去各条,尤属谬误,失于考证。又于福王及马士英、阮大铖颇多怨憞之词,序中直称弘光帝不道,且以伪太子为真,并左袒左良玉率兵东下事,凡此种种,均可见作者所存党争门户之见较深,史论不免有失于偏颇之处。尽管如此,《弘光实录钞》作为“取材邸报,无异官档”的史料,仍不失为研究南明史迹的重要参考。关于《弘光实录钞》的作者问题,有两种观点:杨凤苞《南疆逸史跋》谓:“黄宗羲《弘光实录》一名《弘光实录钞》,又名《弘光纪年》。”傅以礼、谢国祯均认为《弘光实录钞》的作者为黄宗羲。台湾商务印书馆所编《续修四库全书提要》的作者则认为,所传有关黄宗羲生平记载,如黄梨洲年谱、黄宗羲神道碑铭,以及《梨洲遗书十种》等均未提及《弘光实录钞》,故不应遽信杨凤苞《南疆逸史跋》之言。杨凤苞生于清季,忌讳已弛,南明遗着,不禁传抄,当时书商拟名射利,伪托名人之作,学者常被欺骗。《弘光实录钞》有清吟馆抄本,题作《弘光日录》,又有浙江图书馆藏傅以礼抄校本,《痛史》本,《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

法华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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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卷。唐代僧详撰。又称唐法华传、法华经传记、法华经传。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一册。本书记述有关法华经之由来、传译及灵验等事。分为部类增减、隐显时异、传译年代、支派别行、论释不同、诸师序集、讲解感应、讽诵胜利、转读灭罪、书写救苦、听闻利益、依正供养等十二科。文中援引诸典,包括有大智度论、道生法华义疏、西域传等二十余种。与本书性质相类之著作有宋代宗晓所撰法华经显应录、清代周克复所撰法华经持验记、高丽了因所撰法华灵验传各二卷,三书皆收于卍续藏第一三四册。其中,法华经显应录系增补法华灵瑞集(作者不详)及宋代元颖所著续灵瑞集中之阙漏者。分为古圣、高僧、高尼、信男、信女等五篇,总收二三九事,有理宗庆元四年(1198)之自序。法华经持验记则不分篇目,集录晋代昙摩罗刹以下二百二十余人之传,成于顺治年间(1644~1661)。法华灵验传系由弘赞法华传、法华经显应录及高丽真净之海东传弘录中抄录而成者,收有‘唱题之顷地狱皆空’以下百十四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