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的证词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大象的证词 【Elephants Can Remember】又译作:旧罪的阴影、悬崖迷案,波洛健康时期的最后一案,携手奥利弗夫人。这又是一件对过去的旧案的调查,与《啤酒谋杀案》很有些类似,但结局仍然会给你一个恍然大悟的感觉。英国有句老话:大象从不忘事儿。奥利弗夫人应邀去参加一次盛大的文学午餐会。席间,她遇到一位让她讨厌的夫人,此人向她提出了一个让她难以置信的问题。原来奥利弗夫人有一位教女叫西莉亚,而这位夫人则是她的男友的母亲,她向作家提出的问题是:“是西莉亚的母亲杀了她父亲,还是她父亲杀了她母亲?” 这个问题让奥利弗夫人感到有些不快,更重要的是它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原来十几年前,西莉亚的双亲——一对非常幸福的夫妇,他们外出散步时,随身带了一支左轮手枪。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两人都死了,警察认为是自杀,但无法确认究竟是谁开的枪。但是让人不解的是,他们关系很融洽、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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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双名记
一卷。明陶涵中(生卒年不详)撰。陶涵中字雪凡,嘉兴(今属浙江省)人。万历十六年举人。官至建昌府同知。其书所记皆为古今男子双字之名者,如殷七七、王保保之类,共二十一人。自叙谓与友人相饮酒,以此为酒令,在坐的人各自说出自己所知道的,然后用笔记之,辑成此书。
妇人规
妇产科著作。明张介宾撰。二卷。介宾有《类经》 已著录,此为其妇科部分。张氏认为妇人诸病本于男子无异,而其异者,惟经水胎产之属。乃将妇科病证分类论述,于明天启四年(1624)撰成此书。约四万八千字。有妇科总论及经脉、胎孕、产育、产后、带浊梦遗、乳病类、子嗣、瘕类、前阴等九类。类下赅病,每病多择取诸家之精要,详述辨证施治之法,后附效验之方,书中分类明晰,辨证清楚,治法井然,多以温补为主,立论多有独到之处,颇为后世医家所重。有明刊本,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 瀛海贾棠刻本,一九八四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据上海图书馆藏清康熙后岳峙楼刊本影印精装本。
朝话
本书是梁漱溟先生对山东乡村建设研究历届(自民国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研究部同学,在朝会时讲话的笔录所集成。但只是笔录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本书非系统的学术讲演,而只是对同学之日常生活有所诏示启发,或自同学提出之问题,予以当下指点。故其内容包括有治学、修养及人生、社会、文化各方面之问题。多由阅历得来,语重心长,亲切隽永,足以发人深省,其有裨于青年者,至为深钜。兹不忍令其零佚,爰特编印成册,以供同好。 本书各篇之题目是后加的,朝话原无题目也。各篇先后之序,原宜以其年月日为准,唯已不易查明,今只有以其内容意义相连类者,而编次之,不复问其年月日先后。 本书内有一部分先曾陆续发表于《乡村建设》半月刊;其大部分则为黄省敏同学整理誊抄者。至某篇为某人所记,中因互相传抄,已无由记证。本书印行时,以先生事繁,复未经核阅。其有与先生愿意不符或小有出入者,当由笔记者与辑校者负责。
四教仪集注科
四教仪集注科,一卷,元蒙润排定,甲七套存目,会入本套四教仪彙补辅宏记。(按已出序科,今改附录天台四教仪集注,惟存序科。)
仁王经疏
佛典注疏。作者与卷数不详。是后秦鸠摩罗什译《仁王经》的注释书。敦煌遗书藏本。为斯2502号,首残尾全,存八十一行。尾有题记:“开皇十九年六月二日抄写讫。”原卷无标题,现题系据内容所拟。本号分两部分:前一部分疏释“我闻”(残,惟存十五字)、“一时”四字;后一部分明《仁王经》所宗。两部分中间留有一段空白。从抄写形态看,两部分所疏应为同一经。《敦煌宝藏》则据前段将此号定名为《法华论》。在本疏中,作者认为《仁王经》以真性为宗,是如来圣弟子说;在菩萨、声闻两藏中,属菩萨藏收,为根熟空顿教法轮。本疏未为中国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出土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放光般若经
全称《放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亦称《放光般若波罗蜜经》、《放光摩诃般若经》、《摩诃般若放光经》、《般若波罗蜜放光经》、《摩诃般若波罗蜜放光经》、《光般若波罗蜜经》、《放光经》等。佛教经典。西晋无罗叉、竺叔兰译。二十卷(或三十卷)。是《大般若经》第二会的异译。述记般若波罗蜜法及其功德,并劝众生修持之。共九十品,始《放光品》,终《嘱累品》,经名盖依初品而立。据《出三藏记集》卷七,本经系三国魏齐王甘露五年(260)由颍川朱士行入于阗抄得梵本九十六章六十万余言,后由弟子弗如檀送回洛阳,至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始由于阗僧无罗叉执梵本,竺叔兰口传,祝太玄、周玄明笔受完成。另有异译本:西晋竺法护译《光赞般若经》十卷、后秦鸠摩罗什译《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二十七卷。本经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亦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