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法典

作者:德萨米
公有法典

法国泰·德萨米著。1842年出版。根据18世纪唯物主义论证共产主义,确信存在着社会生活的永恒的确定不移的规律,这种规律是自然赋予的,符合人的自然特性。而合乎人的自然特性的社会生活原则是幸福、自由、平等、博爱、统一和共有,共有法则正是自然本身体现出来的。由此批判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指出私有制违反社会生活的自然规律,是剥削、压迫、阶级对抗、社会不平等和一切社会祸害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是现代奴隶制,它使无产者遭受非人的压迫,使现代工业变成血腥的搏斗场,使科学发明变成大多数人的灾难,使劳动和才智不能保证免受贫困。号召无产者进行社会革命,铲除私有制这一祸根,建立公有制社会。 认为公有制社会基本经济单位是城乡结合、工农业结合、约由1万人组成的公社。公社联合为省,省联合为民族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再联合成全人类共同体。在公社内部,在公社与公社之间,一律实行平等的原则。 在分配上反对昂·圣西门的“能力等级制”,反对绝对平均,主张按比例的平等,人人有义务各按所能参加共同劳动,各按需要共同享受劳动成果。指出,公社以促进生产、发展教育、繁荣科学和艺术为己任,人人充分享受科学艺术成果,脑力和体力劳动密切结合。公社将不存在强制力量,自由成为个人利

德萨米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太上北斗二十八章经

太上北斗二十八章经

太上北斗二十八章经。撰人不祥,约出於宋代。假托北斗七元星君於终南山为汉明帝说经二十八章,言礼诵七元星君,保命消灾之事。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本文类。经中称玉皇为“昊天金阙玉皇上帝”,称真武为“真武佑圣帅将”,皆为北宋时称呼。本经盖出自北宋。凡28章。北斗七元星君向汉明帝述七真圣号,劝人礼拜呼名。

中国革命史论

中国革命史论

陈天华撰。《中国革命史论》系为批驳梁启超保皇论调而作。梁启超为反对革命,于1904年发表了《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一文,以便“求其论据于历史,鉴其因果于历史”。他宣称,中国与西方不同,中国历来的革命,皆是野心家实现个人野心的手段,都要祸及全国,祸延百数十年,使社会倒退,人口锐减,而且势必造成外族的人侵,所以革命者乃是灭亡中国的罪人。对于梁启超的挑战,陈天华于1905年在《民报》第一、二号上发表了此文,针锋相对地作了批驳。梁启超曾以中国历史上的革命与西方近代革命加以比较,并得出结论,具体列出中国革命有七个方面不如西方,诸如中国有私人革命而无团体革命,中国有野心的革命而无自己的革命,中国有上等、下等社会的革命而无中等社会的革命等等。陈文首先指出,梁的这种比较,是搞错了时代,不同时代的革命是无法相比的。如果要比较中西革命,应该以中西方同时代的革命相比。接着又指出,西方古代的农民革命远不如中国。中国自秦以来,革命多起于民间,与平民革命较接近。革命以后虽未享有自由,然而无特别的奴役制度。西方则不同, “所谓平民团体,其范围极其狭窄(希腊平民、罗马公民,其数极少)也是次等的贵族团体。”所以,在中古以前,西方没有平民革命。再次,又进一步分析了革命与革命之间的差别,指出:历史上的革命有两种:一为“英雄革命”,这种革命多出于个人野心的膨胀,因此,革命的结果往往是“一专制去而另一专制来”;二为“国民革命”,这种革命“出于责任心”,而不是私心,因此,革命之后“幸福较之未革命之前增进万倍”。在文中,他对革命作了热烈的颂扬,指出“革命是救人世之圣药也。终古无革命,则终古成长夜矣。”并赞美秦末农民革命与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指出中国的前途是国民革命。此篇史论虽然只完成了《绪论》、 《秦末之革命》前二章,但在革命派与改良派之间的大论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椒生随笔

椒生随笔

八卷。清王之春撰。之春字爵棠,清泉 (今湖南衡阳)人,1894年出使俄国,著 《使俄草》。是编乃记之春生平耳闻目睹之事。意在正人心,原风俗,以兴平治之事。其特点是讲学则有渊源,考典则刚直原本,论诗则力宗风雅,序事则务求切近。《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版本有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1983年8月岳麓书社 《近代湘人笔记丛刊》本。

因明入正理论疏后记

因明入正理论疏后记

因明入正理论疏后记,三卷,唐智周撰,下卷不全。简称《后记》。因明著作。是对《前记》的修改和增删。对基疏所解《入论》同喻体“因同品”三字连读一句作详细明白注释,并解释了窥基关于同喻体的问答与关于第二相的问答之区别,即同喻体与因第二相组成方式的差别。关于十四过类疏归属,《后记》中有“如轨法师疏,当广分别也”,它表明十四过类疏应为文轨所撰。

大辩邪正经

大辩邪正经

佛教经典。译者不详。一卷,共分十一品。首先叙述十地。其次提出要断绝生死轮回,就应当先破除六种错误的观点及态度,依善知识。接着用本生故事说明归依善知识必得大利益。以下解释众生之所以轮回不绝,是由于不证入如来之心;又解释“邪”、“正”、“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经末称:“玄奘及长年师及邪奢等,于如来七宝窟中,得此《如来大辩邪正甚深密藏经》一卷。”本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历代大藏经均不收入,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首楞严三昧经

首楞严三昧经

梵名S/u^ram!gama -maha^-su^tra 。凡二卷。略称首楞严经、旧首楞严经。后秦鸠摩罗什译。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别本为大佛顶首楞严经(十卷,般剌蜜帝译,收于大正藏第十九册)。内容叙述坚意菩萨问能否疾证菩提三昧,佛乃为说首楞严三昧(勇伏定)。其后舍利弗问佛三昧是否可远离魔境,佛遂放一切魔境,而以首楞严三昧降伏之。古有支娄迦谶、支谦、白延、竺法护、竺叔兰、支施仑等之别译本,今皆不传。又支敏度曾就上记之别译,汇集支谦、竺法护、竺叔兰等三本而作成,合首楞严经八卷。六朝时代颇受重视,如法显传(大五一·八六三上):‘佛昔于此说首楞严,法显生不值佛,但见遗迹处所而已,即于石窟前诵首楞严,停止一宿。’本经自古盛行于印度,近来于新疆发现本经之梵文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