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作者:斯宾诺莎
伦理学

《伦理学》(Ethica in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是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创作的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677年。 《伦理学》全名为《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方法写成,认为只有凭理性的能力获得的知识才是最可靠的知识,人有天赋的知识能力,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伦理学》从本体论、认识论开始,最后得出《伦理学》的最高概念自由,为人的幸福指明了道路。可以说,自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和最终归宿。

斯宾诺莎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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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之初

入世之初

《入世之初》于一八四二年二月脱稿,同年七月二十六至九月四日在《宪政报》上连载,题为《招摇撞骗的危险》。一八四四年六月由杜蒙书屋出版单行本,分上、下两册(下册附有中篇小说《假情妇》),篇名改为《入世之初》。一八四五年编入《人间喜剧》十六卷本第四卷,属“风俗研究·私人生活场景”。本篇由作者的妹妹洛尔提供素材,主旨在表现年轻人的成长及其心理特点,因而作者曾经考虑用《青年们》作为标题。小说以温和的态度批评了年轻人爱慕虚荣、贪图享受,喜欢吹牛说大话等弱点,也描写了他们通过艰苦生活的磨练,如何从所犯错误中接受教训,逐步变得成熟、老练起来。作为风俗史家的巴尔扎克,善于结合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经济地位来分析和刻画他们的性格。特别是首尾呼应的两次公共马车旅行,巧妙地勾画出了从王政复辟到七月王朝时期社会各阶层人物的面貌和他们的变化发展,并充分显示了作家在对话中塑造形象的才能。

断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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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译合集。郁达夫著。1933年8月上海北新书局初版,列为《达夫全集》第7卷。收《关于小说的话》、《关于黄仲则》、《政权和民权》、《移家琐记》、《光慈的晚年》等文学短论、杂文、散记38篇。

独秀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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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著。陈氏系安徽怀宁人。《新青年》的创办者,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之一。《独秀文存》收录陈独秀1915年到1922年之间的文章,共三卷,分为论文、随感录、通信三部分。从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陈独秀这一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人物的思想主张,而且几乎可以管窥新文化运动中新思想的全貌。书中认为要倡导民主与科学,就必须树立新的思想风范和人格楷模,即进行“国民性质行为改善”,要独立自主而非奴性,要积极进取而非退隐保守,要科学实利而非想象虚文,要强健开放而非懦弱自守。与此新人格、新思想相呼应,陈独秀还努力提倡“文学革命”,倡导“国民的”、“写实的”、“社会的”新文学,以反对专制的、玄虚的、陈旧的封建文学。书中还有一部分文章是对封建旧思想的申诉,对正统儒学、圣人孔子的批判,表现了作者与封建文化彻底决裂的坚决态度与勇敢精神。书中认为孔子学说是封建时代的产物,是维护封建体制的,其所提倡的道德伦理不仅不适合于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更与民主共和国的精神背道而弛,不可调和。因此,只有彻底消除孔子学说,才能维护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在对待西学与中学、批判与继承、吸收与扬弃等问题上,陈独秀的某些言论过于极端,开了“全盘西化”论的先声。原书1922年11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印行,后多次再版。1987年安徽人民出版社重版,将三卷合为一册,最便读者。

说文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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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王夫之撰。3卷。为《船山遗书》中治小学之唯一专著。此书主旨在于阐明汉字之正确书写,反对古人及时人书法之弊。内容则根据许慎六书的准则,解说《说文》中各字的本义,再广释其引申、假借各义,故书名《说文广义》。在释义中,同时指出汉儒经师传授之讹及后世杜撰、生造之误,目的在于匡谬正俗,纳书法于正轨。本书虽为研究文字的专著,然亦贯串着船山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与民族主义的爱国思想,妙语精言,触处可见,成为全书的一大特色。此书原无目录,系据南宋李焘《说文解字五音韵谱》以《集韵》韵部为序。岳麓书社作为《船山全书》第九册整理出版时,重新编目,并注明大徐本《说文》部居,以便于读者查检。

四十二章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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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经注》是现存有关《四十二章经》注释书中最权威的注疏。宋代守遂撰,明代了童补注。收在守遂撰《注佛祖三经》中。日本 《续藏经》将其收入第59卷。 1卷。全书分4部分:1.释经题目,2. 译经人时,3. 注述名号,4. 释经本文。其中 “释经本文”又分2: 1.经家标序,有三:“初序始成正觉,二序传法度人,三序怀疑请教”。2.金口亲宣,分为42:(1)出家证果,(2)断欲绝朕,(3)割爱去贪,(4)善恶并明,(5) 转重令轻,(6) 忍恶无瞋,(7) 恶还本身,(8) 尘唾自污,(9)返本会道,(10) 喜施获福,(11) 施饭转胜,(12) 举难劝修,(13) 问道宿命,(14) 请问善大,(15) 请问力明,(16) 舍爱得道,(17) 明来暗㓔, (18) 念等本空, (19) 假真并观,(20) 推我本空,(21) 名声丧本,(22) 财色招苦,(23) 妻子甚狱,(24)色欲障道,(25) 欲火烧身,(26) 天魔烧佛,(27) 无著得道,(28) 意马莫从,(29) 正观敌色,(30) 欲火远离,(31) 心寂欲除,(32) 我空怖灭,(33)智明破魔,(34) 处中得道,(35)垢净明存,(36)展转获胜,(37) 念戒近道,(38) 生即有灭,(39) 教海无差,(40) 行道在心,(41) 直心出欲,(42) 达世知幻。 本注依 《宝林传》本作注,并对 《宝林传》本中费解的字句。依 《丽藏》本作了更正,而自成一系。本注的特点是将经文明确区分为四十二段(但不名章),并在各段前注有了解该段内容的恰当标题,这是最初的作法。 本注对后世影响较大。明代智旭撰 《四十二章经解》,即依本注作解。清续法撰《四十二章经疏抄》,亦本此注。且将其区分为序、正、流通三分和标出章名,使本注在分章科段上具备了完整的形式。

诸经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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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二十卷。又称善恶业报论。唐代显庆四年(659)道世着。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四册。对本书之撰者,自古有二说:一说道世,一说为道宣。本书系根据大小乘诸经律论,取其中各种佛教要目(关于善恶业报者尤多),集录要义,加以分类 辑而成。全书二十卷分为三十部一百八十五项。本书盖为便利于检寻一切经而作,具有佛教百科辞典之性质。后来之法苑珠林则系扩大本书范围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