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沉默

作者:托尔斯泰
我不能沉默

《我不能沉默》是托尔斯泰 1908 年创作的一篇充满批判力量的短文,灵感源于他在报纸上得知二十名农民因袭击地主庄园被判绞刑的消息。文中,托尔斯泰没有将这些人简单称作罪犯,而是定义为 “以劳动养活我们的人” 和 “被我们掠夺的人”。他细致描述了行刑细节,比如刽子手用肥皂水涂抹绳圈以便勒紧,神职人员对着将死之人宣讲上帝教义等场景,以此揭露行刑过程中的荒谬与残酷。 托尔斯泰坚决驳斥政府以维护公众利益为由施行处决的借口,指出这些农民只是 “不幸的、被欺骗的人”,真正的罪犯是败坏他们灵魂、维护特权的专制制度及相关机构。他坦言自身的优渥生活与这些暴力行径紧密相关,深感愧疚。同时他批判这种暴力因责任分散而被合理化的现象,强调每个人都需为此负责。 文末他无畏地表示要全力传播此文,只求终止暴行或让自己与这残暴制度切断联系,哪怕面临入狱甚至被处决的后果,还呼吁所有人铭记彼此同为人类,遵循相互关爱的宗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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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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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除了仇恨和暴力,导致情感危机的另一根源就是冷漠。两个人在相对私密的地方相处几年,无聊、烦琐、平庸的氛围便形成,沟通困难,进而导致冷漠。 一男一女,一见钟情,但没能在一起,各自结婚。多年后他们在旅馆的“蓝色房间”里重逢。他们从重逢那一刻起,就注定要卷入一场充斥着谋杀和猜疑的错综复杂的风波。 相遇的巧合在《火车》里更加令人难以捉摸。一九四〇年五月大撤退,安静的收音机商人认识了一名年轻的捷克籍犹太女子。他们在这趟逃亡者的列车上相爱了。但是一到目的地,他们就分手了,因为收音机商人得找家人。可是,偶然的婚外情并不比长期的婚外情更容易淡忘。 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让巴黎的一个珠宝商发现妻子与合伙人一起背叛了他十八年。但是我们为了弄明白为什么他们都是“无辜者”,应该好好读一读他们的故事。

译语

译语

民族地理著作。明尹耕撰。一卷。耕字子华,号岷峨山人,代州(今山西代县)人。嘉靖进士,官河南按察司兵备佥事,为张万纪所劾,谪戍辽左。是志约作于正德间,因叙蒙古事迹,故取《说文》释“译”之意,名之曰《译语》。约一万五千字。分沿革、风俗、山川、土产、古迹、杂记六大部分叙事。沿革自夏至明, 凡其称名、部族替代兴废等均有简述。风俗部分叙其婚丧嫁娶、起居饮食、待宾宴客等内容。山川部分内容最多,自阴山、狼居胥山、燕然山、苍山等近六十座,凡位置、自然生态、历代攻战等皆有载述;具体记斡难河、清尘河及众多海子、沙漠等,特别是记盐海子盐,是考查内蒙古及西北地区资源的重要资料。杂记部记酋长、马匹、骑射、弓箭、甲胄、地形、气候、风沙、狩猎与中原战争、归附中原王朝等内容。全书记载十分详备系统,对研究蒙古族历史、地理有重要参考价值。有《纪录汇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景印元明善本丛书十种》本。

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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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说,一卷明沈炼撰。变化第一,兵之道神乎非圣人孰其能之一刚为龙一柔为蛇蟠屈翱翔各有其时非独旌旗之见伏而已也动静几之矣。

余冬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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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何孟春撰。六卷。成书于嘉靖七年(1528)。孟春,弘治六年(1493)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本书记述内容广泛,涉及明朝以前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生活及民族、宗教诸方面。对科举、学校问题亦有收录。诸如卷五记教学由来,书院之制,科贡入仕之途,中第授官,状元曾棨受知,朝廷设官以为民;卷六记科考中第入仕后之艰难,以及翰林官言行轶闻。有嘉靖刻本、万历刻本等,今有《中华野史》标点本。

饿鬼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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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鬼事经》是小部经典之第七,与《天宫事经》为姊妹篇,在巴利圣典中属于新的部份。即出现于第四品第三节之宾伽罗王,依护法论师的注释,是于佛陀入涅槃后二百年顷统治斯拉陀。依此事实等之观察,本经之成立可置于佛灭度以后之时代。天界、地狱、涅槃等思想,虽可并存于原始佛教时代,而从诗集溯至更远的古代是有困难的。本经与长老偈经、长老尼偈经,皆是北传佛教所少见,北传汉译没有相当此经偈,为南传上座部佛教特有之圣典。本经之内容,由四品五十一节,即蛇品十二节、郁婆利品十三节、小品十节、大品十六节而成的 。以全部看,是采用叙述饿鬼凄惨之状态,由其业力而然。其次,应用归依佛、法、僧,为此解脱之方法,这是婆罗门及佛教诸原典中以业力说为基础,辑集有饿鬼关系的故事。因此,有取《本生经》故事再现于此处,犹如第一品第八节牛鬼事、第十节秃头鬼事、第十二节蛇鬼事、第二品第六节康哈鬼事、第九节安库拉鬼事。此外,亦有见于《譬喻经》的,如第一品第六节、第七节之食儿鬼事。

受十善戒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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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译者不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内容分为十恶业品,及十施报品两部分。(一)十恶业品,揭示灭除十恶,持守十善戒之要理;并举出纳受十善戒、八斋戒等之作法。(二)十施报品,论述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愚痴等十恶之恶报相,并说示灭除十恶、持守十善之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