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甓公牍

作者:刘汝骥
陶甓公牍

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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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元十子图

玄元十子图

玄元十子图,元人赵孟頫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灵图类。卷末有至元二十三年(1286)赵孟頫跋,内称:「师(杜道坚)属予作老子及十子像,并采诸家之言为列传十一传。见之所以明老子之道,如此将藏诸名山以贻后人。」书中载玄元老子及道家十子图像。十子即关尹子、文子、庚桑子、南荣子、尹文字、士成子、崔瞿子、柏矩子、列子、庄子每人一图,并有像题(短传)。图像以单线钩勒,颇具艺术性。

丰川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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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清王心敬著。书中认为“学《易》可以无大过,是孔子明《易》之切于人身,即是可以知四圣人系《易》之本旨,并可以识学《易》之要领。“故认定《易》为人事之书,书中所言阴阳消长,只是一个影子。讲《易》离开阴阳消长之像,就会悬空谈《易》;讲《易》不切于人事,则是捕风捉影,未抓住根本。主张根据阴阳消长之像,来探究其中的人事观念。又提出《易传》十篇为孔子所作,怕当日学《易》者视《易》为高深玄远,而特别重申易简之说。《四库全书》指出:王氏所注诸经,大抵好为异论,唯“此编推阐《易》理,最为笃实。其言曰:‘学《易》可以无大过,是孔子明《易》之切于人身,即是可以知四圣人系《易》之本旨,并可以识学《易》之要领。’又曰:‘《易》是道人事之书,阴阳消长,只是借来作影子耳。故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于阴阳消长处看得不明,是影子不真;若徒泥阴阳消长而无得于切己之人事,亦属捕风捉影。”

断指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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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小小的活剧,当时曾给予我一种恐怖和憎恶的刺激。这刺激残留的印象并不因时间的间隔而淡漠。这时我握笔记叙,我的周身的肌肉还禁不住粒粒地起栗。
事情发生在我和佩芹结婚那年的秋季。婚后,我已和霍桑分居,但我在从事著作的余暇,仍不时和霍桑往来。

梦窗国师语录

梦窗国师语录

凡三卷。全称梦窗正觉心宗普济国师语录。又作梦窗语录。日僧梦窗疏石(1275~1351)撰,本元、妙葩等编。日本文和三年(1354)刊行。收于大正藏第八十册。卷上辑录南禅寺、净智寺、圆觉寺、天龙寺等六会之语录,卷下之一辑录升座、拈香、小佛事、佛祖赞、自赞、偈颂等,卷下之二辑录普济国师年谱、西山夜话、塔铭、宋濂所撰之碑铭,以及拾遗(临川家训、三会院遗诫、西芳遗训、末后垂诫、偈颂、祭文、疏、梁牌、法语、发愿文等)。卷下之二所收西山夜话,系春屋妙葩所编,别刊于日本元禄十三年(1700),收录疏石住于天龙寺、西芳寺时,与学人之机缘问答、教诫等。

高王观音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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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王观音经注释,一卷,清周上智注释,由所著西来妙谛录出并原跋,夏同玄西来妙谛序。(总目标智敬录)。是《佛说高王观世音经》(简称《高王观音经》)的注释书。此经为《法华经》“观音品”的单出,东魏天平年间(534—537)所传,后人疑为伪经,但在信徒中传播较广。书前有清光绪四年(戊寅岁,1878)同玄所撰序,智敬所撰跋,后附《高王经缘起》。疏文依经文顺序,逐句进行解释。光绪四年刊印于杭州昭庆慧空经房。今见载于日本《卐字续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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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元魏菩提留支译。复有旧译四卷,题为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新译有七卷,楞伽为师子国之山名,佛入彼山所说之经故名入楞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