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池吟稿

作者:汪广洋
凤池吟稿

十卷。明汪广洋(?—1379)撰。汪广洋,字朝宗,江苏高邮人,流寓安徽太平(今黄山)。汪广洋少师余阙,淹道经史,善篆录,工为诗歌。元末举进士。明太祖朱元璋渡江,召为元帅府令史。官至右丞相,封忠勤伯。洪武十二年 (1379),坐贬云南广南县,于中途赐死。其事迹具载《明史》本传。著有《凤池吟稿》十卷。此集共十卷。辑录广洋所作之诗。其诗作开爽朗秀,自成一家,一洗元人纤媚之习。朱彝尊《静志居诗话》曾摘其“平沙谁戏马,落日自登台。湖水当门落,松云傍枕浮。怀人当永夜,看月上疏桐。对客开春酒,当门扫落花。天垂芳草地,渔唱夕阳村”等句数十联,认为可入唐人主客图。王世贞评其诗“如胡琴羌管,虽非太常乐,琅琅有致。”可见其诗虽当时为宋濂诸人盛名所掩,世不甚称。然终不愧为一代开国之音。有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汪广洋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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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社会

学校与社会

美国杜威著。该书是根据他对芝加哥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和赞助人的几篇演讲汇集而成,1899年出版,被认为是他的教育著作中影响较大的一本书。在书中,作者从美国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引起的社会生活的根本变化,以及教育应当怎样适应这种变化出发,要求教育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谋求在儿童观、教材观和教学方法上的彻底改造。作者认为脱离实际的、狭隘的旧教育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把各种主动作业、自然研究、科学常识、艺术、历史等引进学校,使学校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引导和训练儿童成为社会的成员。作者反对旧教育的消极的“儿童观”,认为它使学校的重心在儿童之外,在课程和教师身上,主张进行“哥白尼式的革命”,把学校的重心转移到儿童生活上来。杜威尖锐地抨击了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称之为“静听”的教学,很少给儿童活动的余地。主张教学应以儿童的本能活动为中心,围绕儿童的活动来组织教学。杜威的教育思想反映了美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教育上相应的革新,对美国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

1804年拿破仑主持编纂的《法国民法典》,1807年改名为《拿破仑法典》。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旧的法典已不适应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为了从法律上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维护资产阶级统治,以《人权宣言》和宪法为基础,着手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典。经过多年努力,先后制定了《法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业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等五部法典,从此建立起近代法国最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些法典中以《法国民法典》最为著名,是拿破仑亲自主持编纂和审定的。1800年8月,拿破仑任命特隆歇(Tronchet)、比戈·德·普雷亚梅纽(Bigot dePreameneu)、马尔维尔(Malleuille)和波塔利斯(Portalis)等四位著名法学家组成法典起草委员会,由立法专门委员会讨论修改,交国务院审定。经过三年多的时间,于1804年3月,立法院正式通过,拿破仑签署后正式颁布实施。《法国民法典》包括总则和三编,共一千二百八十一条。法典确立了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基本原则,阐明了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性,它规定:“个人得以自由支配属其所有的财产”。法典进一步固定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保证不受封建复辟势力侵犯。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并包含该地上空和地下的所有权,所有人得在地上从事其认为适当的种植或建筑”,“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法典否定了封建特权,确立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原则,明文规定所有法国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法典对于家庭、婚姻、继承等社会生活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拿破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它对维护、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打击封建残余势力,保证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帝国时期曾强制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此法典,对于打击欧洲封建势力,推动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起了积极作用。《拿破仑法典》作为一部最完整的资产阶级民法典,后来成为近代欧美各国资产阶级法典的范本。

桂故

桂故

广西地方志。明张凤鸣撰。八卷。凤鸣有《桂胜》已著录。张氏世居粤西,熟知山水,留心桂事,故于万历十三年(1585)纂成桂故、桂胜十二卷,其后八卷即为是编。约一万三千字。卷首有序。凡郡国、官名、先政、先献、游寓、杂志六门。郡国以史志考历代沿革,辨今之桂林非古之桂林。官记历代官制设置。先政载张九龄、李商隐、范成大等百余人传。先宪记曹邺、张茂良等十余人传。流寓附外方载黄庭坚、了真等十余人传。杂志记述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人和事,其中《平蛮碑》、《平交趾记》等,有较高史料价值。记事多采金石文,词简有要,博而有据,结构严谨,取材繁简得当。 《四库全书总目》称其在明代舆地记中,可与《武功志》、 《朝阳志》 “鼎立而三也”。有万历刻本, 《四库全书》本, 《古学汇刊》本。

陶朱新录

陶朱新录

宋代文言志怪小说。南宋马纯著。马纯致仕后居越州陶朱乡,搜辑见闻著成此书,故名。一卷,有《说郛》本、 《墨海金壶》本、 《五朝小说》本等。本书记北宋至南宋初的杂事。涉于怪异之事占全书的大部分,如说汉泉井中有三鱼,刳之而不死;熊入永嘉城,后城中遭火灾,大致均得之于传闻。所录黄定《冤牛文》,为有感于时人称司马光为牛而作的寓言,写华州村民养牛,在虎欲食人时以身翼卫主人,但主人不察,反以牛为妖,归而杀之。其意为司马光忠于朝廷而不为世人理解鸣不平。此文作于绍圣党禁时,作者当时敢为司马光讲话,颇为不易。另载建炎间金人已攻入汴京,而驻守陈州的宋军尚掠取妇女, 滥杀无辜,对了解宋朝军队的腐败,也有价值。书末附有《元祐党籍碑》全文,与全书体例不合。

唐诗品汇

唐诗品汇

明初洪武间高棅编选的一部比较全面而有广泛影响的大型唐诗选本。此书广选全唐一代之诗,诸体皆备,各个时期的重要作家和作品大都选入,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唐代诗歌创作的全貌。全书凡90卷,共选作者602人,诗5769首,分体编排,计五古24卷,七古13卷(附长短句),五绝8卷(附六言绝句),七绝10卷,五律15卷,五排11卷,七律9卷(附七排)。后又编《唐诗补遗》10卷,附于书后,足成百卷之数。该书卷首附有《历代名公叙论》,评述有唐一代之诗。“其有评论本人之诗者,则附于姓氏之后;有评论本诗者,则附于本诗之前;有评论本句者则附于本句之下”(《凡例》)。且偶有作者笺注。这些评论对读者都很有帮助。该书的最大特色在于首次把唐诗分期明确定为初、盛、中、晚四期,并把入选作家和作品,按时期和体裁区分为正始、正宗、大家、名家、羽翼、接武、正变、余响、旁流等九格。“大略以初唐为正始,盛唐为正宗、大家、名家、羽翼,中唐为接武,晚唐为正变、余响,方外异人等诗为旁流。间有一二成家特立与时异者,不以世次拘之”(《凡例》)。高氏承袭宋人严羽《沧浪诗话》之说,提倡规仿盛唐,对明代前、后七子“诗必盛唐”的主张颇有影响。明代馆阁皆以此书为宗。

十不二门

十不二门

亦称《法华本迹十妙不二门》。湛然在《法华玄义释签》中依智顗所说的十种妙而建立。运用一念三千、三谛圆融之义,分十门论述色心等无二无碍:①色心不二门。谓一切诸法无非心性故,心具三千,色亦具三千,心能造,色亦能造,心、色同居一念,体非各别,“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是为不二。②内外不二门。谓所观内外二境本来互受、互摄、互具、互融,随便观察外境或内境,都能遍摄互融。③修性不二门。众生性具十界万法,凭圆修而彻显,“由修照性,由性发修,存性则全修成性,起修则全性成修”,性常不改,修常宛然,性外无修,修外无性,性即是修,修即是性,性德与圆修互融互泯。④因果不二门。众生一念心因具备真性、观照、资成三法,此因显发而成就佛果,故因果不殊,始终相即。⑤染净不二门。无明即为法性,一念迷染之心,本具三千的体用,与离染的净心本来无别。⑥依正不二门。一念心本具三千诸法,故依报正报同居一心,因果相摄,身土不二,净秽之土,胜劣之身,各各体遍法界,互摄互收。⑦自他不二门。由十界互具故,心、佛与众生各具众生及佛,同为一念,自他无别。⑧三业不二门。佛应机以三业说法,不出一念,故身口平等,心色一如。⑨权实不二门。菩萨等九界权法,与佛界一乘实法互相融摄,实即是权,权即是实,实外无权,权外无实,非权非实,而权而实,法法皆妙,一一互收。⑩受润不二门。三乘众为能受,三乘法为能润,三乘法即一佛乘,如一雨普润众草木,无上下大小的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