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人杂剧选

作者:顾学颉
元人杂剧选

顾肇仓选注。该书选录了元人杂剧15种,都是具有代表性的较优秀的作品。该书如果按照它们的主题思想加以区分归纳,可分下列5个种类:一、属于表现和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作品包括:关汉卿的《窦娥冤》,《救风尘》,张国宾的《合汉衫》,无名氏《货郎旦》,秦简夫的《东堂老》和李直夫的《虎头牌》。二、正面描写反抗统治的英雄人物的作品有:康进之的《李逵负荆》。三、以公案剧的形式,抒写民众的痛苦与希望的作品有:无名氏的《陈州粜米》、《生金阁》和孟汉卿的《魔合罗》。四、以民间传说与神话为题材的作品有:李好古的《张生煮海》和郑德辉的《倩女离魂》。五、以历史故事为题材,而具有一定意义的作品有:石君宝的《秋胡戏妻》、马致远的《汉宫秋》和白仁甫的《梧桐雨》。这几个种类大体上能概括地代表元杂剧中的主要类别,从中可对元杂剧进行初步的分析。该选本基本上以明万历年间臧晋叔选刻的《元曲选》(即《元人百种曲》)作为底本,因为臧本经过整理,较为完善,此外该书还参校了其他一些刊本,如:元刊本,《古名家杂剧》本,《柳枝集》及《酹江集》本等。该书1956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另有1956年作家出版社本,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本;197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本。

顾学颉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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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概论

1922年4至6月,章太炎在上海讲授国学,由弟子曹聚仁加以笔录整理,于当年11月由上海泰东图书馆出版。该书共分“概论”“经学的派别”“哲学的派别”“文学之派别”“国学之进步”五部分。“概论”叙国学的内涵及其研治国学的方法,提出治国学的方法有五:一为辨书籍的真伪,二为通小学,三是明地理,四是知古今人情之变迁,五是辨文学应用。随后三章系统介绍了传统经学、哲学、文学的流变,其中对各时期学术发展的特点以及代表人物、著作皆有评价。最后一章论“国学之进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经学以比较知原求进步;二、哲学以直观自德求进步;三、文学以发情止义求进步。出版后在学术界影响甚大。今有多种排印单行本。

中学修身教科书

蔡元培著。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一部中学德育教材,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侧重于道德实践,从修身、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和国家之关系以及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道德规范。主张一个人应该身体健康、勤勉正直、谦让公正,要热爱国家、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要有理想。在伦理学说上,提出了孝是德性之基础的观点,“吾国圣人,以为孝为百行之本,小之一人之私德,大之国民之公义,无不由是推演之者。”(《第一章总论》)但孝是有原则的,“乱命不可从”,“知其不可为,以父母之命而勉从之者,不孝之大者也。”(《子女》)又提出了博爱是最宝贵的德性的伦理思想。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爱他人;对他人之危难能鼎力相助。爱是人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在职业观上,主张职业无高下之分,一个人功绩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大小。下篇主要注重于论述伦理学理论,由《绪论》、《良心论》、《理想论》、《本务论》和《德论》五篇组成。主张良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人性固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良心是使人行善的动力,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而不是随着人的出现而出现的;同情心是良心作用的基础。提出了存在“至善”的观点。“至善”是个人完美的道德境界,是人类的理想,也是人生目的,“实现理想,而进化不已,即所以近于至善。”(《理想论》)这种“至善”既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也是品德高尚之人的行为动机。认为道德义务不是强制实行的,而是良心自律的“呵责”,道德义务在良心“呵责”下,习惯成自然。最后,提出了养性的方法:为善、去恶、悔悟、自责四种方法,最后达到自知的境界。作者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研究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在当时学术界有一定影响,1912年5月至1921年9月间,共出十六版。

韦苏州集

又名《韦江州集》、《韦刺史集》。诗别集。唐韦应物(曾官苏州及江州刺史)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韦应物诗集》十卷,原本不传。宋嘉祐间王钦臣重加编定,题《韦苏州集》十卷,序称收赋、诗五百七十一篇,按十五门类编列。今传宋乾道刻本十卷,有拾遗一卷,收赋一篇、诗五百六十三首,仅十四门类,系从嘉祐本流衍而来。又有宋刻元修、明铜活字、弘治、嘉靖、万历、天启、崇祯诸刻本,大体属同一系统,而编次、篇目略有差异。嘉靖间华云刻本题《韦刺史诗集》(又名《韦江州集》)十卷,拾遗外更增附录一卷,《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清康熙项絪《王韦合刻》本则据宋本翻刻,共十四门类五百七十一篇,《四库全书》和《四部备要》并加采录。另有《韦苏州集》八卷,明嘉靖吴汝纪刻本;《韦苏州诗集》二卷,清汪立名辑《唐四家诗》本。近人卢文弨有《韦苏州集校正拾遗》一卷,收入《抱经堂丛书》和《丛书集成初编》。评本则有宋刘辰翁《须溪先生校点韦苏州集》十卷,元刻本和明刻朱墨套印本;又刘辰翁批点、明袁宏道评《韦苏州集》五卷,明刻《韦孟全集》本。

新竹县制度考

不分卷,不着撰人。原为抄本,藏于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前无序,后无跋。但观其中有「明治二十八年七月」及采访人员有日人「市川彻弥」等字样,推知为日据台湾后不久之作。内叙「竹城沿革」,起自「淡厅建始于雍正元年……」,迄「新竹支厅开始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所考制度,纯属清季新竹县之疆域、衙署、庄堡、路站、屯社、租赋及其他等项,而以租赋为尤详。

春秋左氏古经说义疏

是书又名《左氏古经説》、《春秋左氏古经説疏证》,是廖平于经学“二变”时改《左传》爲“今学”后的著作。成于光绪三十四年(一九〇八),同年由成都府中学堂刊刻。全书十二卷,以鲁十二公爲次序,各爲一卷。廖平初治《左传》,分爲两端,其从《汉书·艺文志》中的《左氏微》得到啓发,将《左氏春秋》分爲义例的“説”和记事的“传”,沿着先“説”后“传”的次序,依次著成了《左氏古经説读本》、《左氏古经説汉义补证》(又名《春秋古经左氏説汉义补证》)、《左传汉义证》、《左传汉义补证》,而《春秋左氏古经説义疏》经、传同载,与《左氏古经説汉义补证》、《左传汉义证》之经、传别行不同,是廖氏集其《左氏》学诸成果而成之作。原书每卷下标有“井研廖氏学”。全书旨在阐发经义,广引二传、《礼记》、《论语》、《国语》、《史记》等以相印证,博采贾、服、许、班等汉儒师説,以匡杜説之失。其间采杜説较刘文淇爲严,多推传例、师説以补古注所无。主要版本有光绪三十四年(一九〇八)成都中学堂刻本、民国八年(一九一九)重刻本、民国十年(一九二一)四川存古书局《六译馆丛书》重印成都中学堂刻本。兹据成都中学堂刊本整理。

春秋四传质

二卷。王介之撰。王介之字石子,号石崖,衡阳(今属湖南)人,明末经学家,清代着名哲学家王夫之之兄。明崇祯时,介之与其弟夫之同举于乡,明亡,遂隐居不仕。除此书外,王介氏还撰有《周易本义质》、《诗经尊序》诸书。此书取《春秋》三传及胡传之异同而断以己意。王氏认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事屡变,文亦屡易,四传各存其说。而断以义,则《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质以事,则《左氏》有征为可信也。”此即是本书之宗旨。此书有本旧说者,如隐公元年用杨时《答胡康侯书》以驳胡氏“元即仁”之说;有据一传而去取互异者,如隐公元“王正月”既采《公羊》大一统之说,又驳《公羊》王即文王之说;有就四传互质者,如文公四年“逆妇姜于齐”,四传异说,王氏舍《左》、《公》、《胡》而从《穀梁》“礼成乎齐”之说;有专据《胡传》而不尽从者,如定公从祀先公,取胡氏昭公始祀于庙之说,而驳其事出阳虎而不可详之说。要之,王氏之治《春秋》,归之于“君子原心”,“绝恶于未萌”。桓公元年“公即位”,王氏说云:“恶莫憯于意,意者,不可如者也。故《春秋》之法有诛意以殊诸文者矣,未有因其意而为文以执法者也。意动于微而滔天之恶从之以生,圣人笔削以夺其意,所以窒乱源而遏人心之横流也。”《四库》系据抄本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