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
作者:王力
王力所写的讲述诗词格律基本知识的书。为中华书局编辑出版的《中国文学史知识丛书》 中的一种,收入《文集》 第15卷(据《丛书》 本1977年第2版)。本书简明扼要地讲述了诗词格律的基本知识,除“引言” 外,共4章: 第1章“关于诗词格律的一些概念”,讲诗词的韵、四声、平仄和对仗的基本知识; 第2章 “诗律”,讲诗的种类、律诗的韵、律诗的平仄、律诗的对仗、绝句、古体诗; 第3章 “词律”,讲词的种类、词谱、词韵以及词的平仄和对仗; 第4章 “诗词的节奏及其语法特点”,讲诗词节奏、诗词的语法特点。本书的 “结语” 强调: 任何规律都有它的灵活性,诗词格律也不能是例外; 处处拘泥格律,反而损害了诗的意境,同时也降低了艺术。但格律本来是适应艺术的要求而产生的,先要熟谙格律,才能得心应手地驱遣格律,而不为格律所束缚。
章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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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羊皮大衣的男人
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了一起奇案,凶手是个穿羊皮大衣的男人,他突然不翼而飞。他究竟是谁?
中国侦探案
笔记小说集。清吴沃尧撰。沃尧(1866—1910),字小允,又字茧人,后改趼人,广东南海(今广州)人。因住佛山,自署“我佛山人”。20余岁寓居上海,一度客山东,游日本。著有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命奇冤》、《痛史》、《恨海》等,是晚清谴责小说的代表作家。此集凡34则。所写大多是诈骗案情、奸杀案情,取材于近人笔记或故老传闻,其中一些故事流布较广,如《断布》、《诬控和尚》、《浦五房一鸡案》、《打笆斗》、《晒银字》、《荆花毒》、《审树》。旧有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海广智书局本。今人卢叔度辑校的《我佛山人短篇小说集》(花城出版社,1984)收有此集。
创造
茅盾的第一篇短篇小说,1928年2月完成,最初发表于同年4月,《东方杂志》25卷8号,署名茅盾。先后收入大江书铺1929年7月出版的《野蔷薇》、天马书店1933年4月出版的《茅盾自选集》,及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3月出版的《茅盾文集》第7卷、1980年4月出版的《茅盾短篇小说集》。叙述父亲已死、且小有财产的青年君实要亲自“创造”一个半新半旧——继承中国五千年文化传统而又是解放了的女子——的理想夫人。但两年后,君实创造结束之日,也是他理想失败之时,夫人不辞而别。这是一篇通过谈妇女解放来谈中国社会解放的作品,证明了中庸之道的失败。说明被解放了的思想是束缚不住的,它将冲破一切阻拦,勇往直前。表明了革命虽失败,并且还会失败,但最后终于要胜利的信念。《创造》标志着写《幻灭》以后,茅盾第一次思想上的变化。在艺术上,茅盾构想用古典主义戏剧的“三一律”来试写小说:两个人物,在一个早晨,在一间房子里发生的矛盾。
渔樵问对
理学著作。北宋邵雍著。1卷。其书设为问答,以发明义理。所言虽大抵习见之谈,然亦不乏精彩之处。朱熹认为:“其间尽有好处,非康节不能著也”(《朱子语类》卷一一五)。对天地构架成因有独到见解,非止于阴阳消长的推论。明杨慎《铅丹总录》尝摘驳其中几条,恐未必尽是。
彻翁和尚语录
凡二卷。日本临济宗僧彻翁义亨(1295~1370)撰,禅兴编。日本宽文九年(1669)重刊。又作彻翁国师语录、彻翁录、灵山录。收于大正藏第八十一册。上卷辑录安养寺语录、大德寺语录,下卷辑录德禅寺示众法语、佛祖赞、小佛事、下火、升座语、室中垂示问答代语、勘辨、偈颂、颂古等,卷末附录彻翁和尚行状一篇。
受十善戒经
全一卷。译者不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内容分为十恶业品,及十施报品两部分。(一)十恶业品,揭示灭除十恶,持守十善戒之要理;并举出纳受十善戒、八斋戒等之作法。(二)十施报品,论述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愚痴等十恶之恶报相,并说示灭除十恶、持守十善之功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