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门赋
作者:司马相如
辞赋名篇。西汉司马相如作。《文选》见载。赋序说汉武帝皇后陈阿娇因妒失宠,幽居长门宫,遂以重金请司马相如作赋,希图感动武帝,武帝读赋后复宠阿娇。古今一些学者据序中“孝武皇帝”谥号之起期晚于作者卒年,及“陈皇后复得亲幸”不符史实等,推断此赋为他人托名所作;但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赋序或为托名者作,而赋的正文则“非相如不能作”(张惠言《七十家赋钞》)。文章首先推出一位精魂踰佚、形体枯槁的弃妇形象,点明因夫君恩爱转移和自己过于痴情造成了这位美人独居的悲剧。继而具体描绘其内心痛苦:她“登兰台而遥望”种种自然景观,将雷鸣误作君王车声,将风动误作牵帷人;她“下兰台而周览”深宫,更是触景伤情,“怅独托于空堂”;她又在洞房清夜抚琴抒怀,历数己过,于睡梦中与君王重逢;及至醒后伫望星空,终以“不敢忘(君)”煞尾。赋题取《长门》,固与陈后失宠有关,但并不囿于历史故事,而是概括了众多宫女的遭遇与痛苦,并寄予深切同情。朱熹《楚辞后语》曰:“此文古妙,最近楚辞。”赋仿楚辞之遣词造句与表现手法,具有浓郁的抒情色彩和“以悲为美”的特征。尤善刻画心理,以实写虚,利用景物特征表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委婉曲折,悲悽动人,在抒情小赋中别具一格,更不同于大赋的夸诞恢廓。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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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
宋元之际马端临撰。 348卷。记载上古到南宋嘉定末的典章制度的沿革。作者除因袭杜佑《通典》外,兼采经史、会要、传记、奏疏、议论及其他文献等,于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始撰,历时二十余载,至大德十一年(1307年)完成。资料较《通典》为详,于宋代制度尤 为详备。自序称:“引古经史谓之‘文’,参以唐宋以来诸臣之奏疏、诸儒之议论谓之‘献’,故名曰《文献通考》。”全书共分24卷,计田赋7卷,钱币2卷,户口2卷,职役2卷,征榷6卷,市籴2卷,土贡1卷,国用5卷,选举12卷,学校7卷,职官21卷,郊社23卷,宗庙15卷,王礼22卷,乐21卷,兵13卷,刑12卷,经籍76卷,帝系10卷,封建18卷,象纬17卷,物异20卷,舆地9卷,四裔25卷。其中19考参照《通典》而作;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5考,采摭诸书以成之。《经籍考》采录元前各种书目,《帝系考》叙历代帝王姓氏世系,《封建考》记历代封爵建国事略,《象纬考》载历代天象概况,《物异考》述历代各事物灾异变化。每考均按时代排比,前有说明著述成规、考订新意之小序;后附按语,阐述作者见解。所存宋代史料,多为《宋史》所无。 初刊于元至治二年饶州路。传世之本为元泰定年间西湖书院所刻之元明递修本。有明慎独斋校 正本、嘉靖司礼监刊本、清武英殿本等。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有《十通》合刊本,《文献通考》并附考证3卷。
上清洞真元经五籍符
《上清洞真元经五籍符》,早期上清派经书,约出于南北朝,原为《上清太一帝君太丹隐书洞真玄经》之一部分,后分出单行。今本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神符类,经文言「太一五神奉五符五籍,上请帝君混合之道,求长生神仙之诀」。所谓太一五神,系人体内执掌五符五籍,主宰人生死寿命之神,太一上请帝君度人符籍,经帝君混合定录,其人即可长生成仙。本篇内载「太一内精神符」(即五籍符)十二枚,据称皆为太上元精之气,依法佩带此符可求长生成仙。
紫岩易传
南宋张浚撰。十卷。《通志堂经解》本。此书前九卷解说经传,末一卷为《读易杂说》。《四库全书提要》云:“其曾孙献之《跋》云:‘忠献公潜心于《易》,尝为之传,前后两著稿,亲题其第二稿云:此本改正处极多,绍兴戊寅四月六日,某书始为定本矣。献之尝缮录之,附以《读易杂说》,通为十卷,藏之于家。’据此,则《杂说》一卷似献之所续附。然考献之是《跋》在嘉定庚辰,而朱子作浚《行状》已称有《易解》及《杂说》共十卷,则献之特缮录而已,未尝编次也。其书立言醇粹,凡说阴阳动静皆适于义理之正。末一卷即所谓《杂说》,胡一桂议其专主刘牧。今观所论河图,信然。朱子不取牧说,而作浚《行状》但称‘尤深于《易》、《春秋》、《论》、《孟》’,不言其《易》出于牧,殆讳之欤?”
滇黔土司婚礼记
清代陈鼎据自身经历写《滇黔土司婚礼记》一书,对清初西南地区龙氏土司家族婚姻习俗进行了详细记录,涵盖婚前,婚礼,婚后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研究明清时期土司家族婚姻习俗的重要资料,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清代陈鼎《滇黔土司婚礼记》自康熙间刊行以来,因有鼎自言娶滇黔土司女事,故《知不知斋丛书》、《昭代丛书》、《通学斋丛书》、《小方壶斋奥地丛钞》、《香艳丛书》、《笔记小说大观》等诸书并(民国)《贵州通志》等方志均有收录。然陈鼎于此书中详叙婚礼而不言土司所居。
宦游偶记
上下两卷,为陈惟彦晚年所著的笔记作品,所记为作者为宦的亲身经历,一则一事,具有回忆录的性质。于1912年成书,1918年梓行,为《强本堂汇编》之一种。前有陈澹然题词,严修续和作者自序。上卷主要记在贵州的从政经历,计有《辨开州无教案》、《断杨氏承袭事》,《争开州报灾事》、《书田其嘴事》、《判婺川命案》、《辞安顺府厘捐》、《整顿贵州厘金》、《免黎平票差催粮》、《缉匪得杀人案》、《记龙世渭事》、《记鸭贩事》11则,下卷主要记赴南京之后的经历,计有《查金陵厘捐》、《整顿金陵厘捐》、《记皖岸盐务》、《记与端督论辨数则》、《记美商造油栈案》、《记日本购米》、《辞查皖南道》、《莅湘始末》、《整顿淮鹾》、《撤西鄂湘掣验》、《辞皖财政司长》、《附记密查云贵总督案》12则。
别传心法议
别传心法议,一卷,残册,宋戒珠撰,附祭怀要禅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