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香记

作者:王玉峰
焚香记

传奇剧本。明王玉峰著。明吕天成《曲品》以此剧入“下上品”,说:“王魁负桂英,做来甚恳楚。”清梁廷楠《曲话》说:“《焚香记·寄书》折,关目与《荆钗记》大段雷同:金员外潜随来东,孙汝权亦下第留京,一同也;卖登科录人寄书,承局亦寄书,二同也;同归寓所写书,同调开肆中饮酒,同私开书包,同改写休书。无之不同,当是有意剿袭而为之。”近人姚华《菉猗室曲话》说:“此本为王魁翻案而作。”日本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说:此剧“打消背约事实,使之重圆,是虽出于传奇常套,反减杀悲剧之兴味焉。”“此记关目布置、用笔疏密不得其宜,宜疏处反冗漫令人倦,宜密处反草草一过,淡然无味。”《王魁负桂英》原为一部著名悲剧,作者为替王魁翻案而改为喜剧,实是点金成铁。关目布置处处捉襟见肘,情节发展落入传奇俗套。

王玉峰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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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丹的恶魔

《卢丹的恶魔》记录了欧洲历史上一件巨大的冤假错案。事情发生在黑暗的中世纪结束之后、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的公元十七世纪中叶。当时法国小城卢丹的教区长名叫于尔班·格兰第,此人博闻强识,仪表堂堂,只可惜他同时也是一枚情种,暗中欠下许多风流债。这些丑闻令他在卢丹与很多人结仇,敌人们决心要报复他。 不久,当地修道院的一群修女被“魔鬼附身”,并声称全是因为格兰第神父与魔鬼签下了契约,使群魔来到中间与她们荒淫无度,才令她们被污鬼附身。经过宗教法庭和世俗法庭的审判,格兰第被判有罪,不仅身体受到非人的酷刑,最终还被火刑烧死。 作者阿道司·赫胥黎梳理了近300年来针对这一真实事件留下的相关文字资料,进行了严肃缜密的推论,推翻了修女们被魔鬼附身的说法,同时点出了十七世纪的欧洲在政治、民生、宗教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因赫胥黎在写作这本书时,语气上不偏不倚,保持中立,行文奇特,读起来相当有趣,尤其是用大篇幅对修女们的淫乱行为、驱魔人的驱魔仪式、普通民众的野蛮无情进行的记录。

芝峰集

芝峰集,朝鲜朝中期学者李晬光(号芝峰)的诗文集。其子李圣求等编辑,1633年(仁祖11年)刊行。全书34卷,10册。1卷至7卷为绝句、律诗等,其余各卷内容有:安南使臣唱和录、琉球使臣赠答录、朝天录、洪阳录、皇华集次韵、梦中录、续朝天录、新恩唱和录、升平录及其他一些杂著。最后有作者生平、事迹、墓志等资料。现有影印本流传。

清拳

拳种之一。据传,该拳传自京西“勒建岫云禅寺”万春、万光和尚。清光绪三十四年,河北宁晋李振鸣从养性禅师学得此拳后,清拳始在河北宁晋、钜鹿和北京等地得到流传。该拳以十路弹腿为基本功。单练套路有:轻身小架36式、行气大架36式、硬功十项掌36式; 对练套路有10趟缠手:一缠、二随、三打、四靠、五堵门、六小缠、七翻身、八窜趟、九斜趟、十靠打。还有10趟“晃手缠”,用于比手过场。

杨仲宏集

元诗别集。8卷。全称《翰林杨仲宏诗集》。杨载撰。《四库全书》曾据内府藏本编入别集类。书首有明嘉靖十五年(1536)梅南翁撰《重刻翰林杨仲弘诗集序》。并有原序2篇:至大二年(1309)裴庾序、致和元年(1328)范梈序。卷1为五言古诗,卷2—4为五言律诗,卷5为七言古诗,卷6—7为七言律诗,卷8为五七言绝句。杨载为元诗四大家之一,诗名较大。集中所收的诗篇,题画、赠答、送别等应酬之作所占比例很高,作品表现的生活面比较窄小,往往是有工整可诵的句子,少见通篇具佳的好诗。据焦竑《国史经籍志》载,杨载诗集原本为4卷,现存8卷本应为明人所析。他的名句如“风雨五更鸡乱叫,江湖千里雁相呼”,“窗间夜雨消银烛,城上春云压彩旗”都曾受到称赏。而长诗如《古墙行》、《梅梁歌》也曾传诵一时。据范竑序,杨载死时其子年幼,文稿散失。友人杜伯原将其平生所写诗篇汇辑刊刻于武夷山中。至明代传本甚少,梅南翁见到旧本1帙,字多磨灭,便经亲自校订,刊行于世。本集有明嘉靖十五年辽藩刻本,曾影印编入《四部丛刊》,流传比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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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总集。二卷。唐高仲武编。高仲武,仕履不详,郡望渤海。此书选录当代诗人,起自肃宗至德初年(756),迄于代宗大历末年(779)。肃、代两朝正值安史乱后,时称“唐室中兴”,间气,谓杰出之人才秉五行之气而生,指代杰出人才。故以此命集。殷璠《河岳英灵集》选诗“终癸巳”(天宝十二载),本书正与之相接。入选诗人二十六人,诗一百三十余首,诗人前各有评语,其体例与殷书相仿。高氏以钱起,郎士元分置两卷之首,并谓“前有沈、宋,后有钱、郎”,甚推重之。所选诗以五律为多,五古次之,风格清新婉丽,“但使体尚风雅,理致清新,观者易心,听者竦耳,则朝野通取,格律兼收”(高仲武《中兴间气集序》),反映了大历时代的主要倾向,亦可见高氏的选诗标准。《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等书目均著录。此书甚为后代选家看重,将其与《河岳英灵集》相提并论,严羽《沧浪诗话·考证》指出:“王荆公《百家诗选》,盖本于唐人《英灵》、《间气集》。”毛晋《汲古阁书跋》谓:“《河岳》、《中兴》二集,一选开元迄天宝名家,一选至德迄大历名家,相继品骘,真盛唐一大观也。”有武进费氏影宋本,《四部丛刊》影印明翻宋本,《唐人选唐诗(十种)》收录本集,即以后者排印。

诏狱惨言

原题“燕客具草”,经考证实为明顾大武著,1卷,民国九年(1920)刊印,集在“借月山房汇钞”中。本书据著者“目击”,详述了明熹宗天启五年(1625)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魏大忠、杨涟、左光斗六君子因忤犯权奸颜珰而被诬以贪赃之罪、几经拷讯最终惨死诏狱之经过。书中于明代诏狱的组织系统、狱房结构、狱中饮食及医治、监狱管理及收受贿银等情况均有记载,尤其是对狱吏、狱卒秉承旨意、用刑惨毒及所用刑具的种类、规制的叙述,翔实而具体,为今天了解明代“六君子事件”的真相、了解宦官、厂卫干予司法的状况以及研究当时的诏狱和刑制,都提供了可贵的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