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鸿烈解

作者:高诱
淮南鸿烈解

注释书。亦作《淮南子注》。后汉高诱撰。也有题作汉许慎撰。(《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宋书·艺文志》都是二注并列);原有二注,后许慎注散佚,传刻者误以高诱注题许慎名,故致歧误。全书21卷,今传世。此书注释简要,以解词义为主,间或串解句义,其中参之以经传道家之言。今有《四库全书》、《百子全书》、《诸子集成》、《丛书集成初编》本等。撰于汉献帝建安十年(205),成于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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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鲁公集

诗文别集。三十卷,其中诗一卷。唐颜真卿撰。按鲁公行状,其佐吉州时有《庐陵集》,刺杭州时有《临川集》,刺湖州时有《吴兴集》。但这些集子,历经五代战乱,全部亡逸。北宋时,吴兴沈侯采掇遗逸,辑编为十五卷,刘敞为之序。此为最早的辑本。后宋敏求广加采录,重编为十五卷,目次已非沈氏之旧。南宋宁宗嘉定(1208—1224)间,留元刚以其所得宋敏求残本十二卷,益以拾遗一卷,又撰《年谱》一卷,并附行状、碑传为一卷,仍合十五卷之数。以上诸本皆已不见。今所传通行本为明世宗嘉靖二年(1523)锡山安国据吴郡都穆重编十五卷本重梓的《颜鲁公文集》十五卷。《四库全书》所收即此本,《四部丛刊》亦据以影印。《四库全书》本又增安氏本未收的诗文作品增入《补遗》卷内。后来的不少版本即源自此本,如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刘思诚翻安氏本,万历二十四年颜胤祚重刻本等。其中颜胤祚本多脱漏舛误,尽失其旧。颜集遗佚颇多,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有《文忠集拾遗》四卷,专收其佚文。今搜集最备之本,当属清宣宗道光(1821—1850)间黄本骥刊《颜鲁公集》,总题三十卷,内多附有关鲁公的资料,道光二十五年(1845)黄氏三长物斋有刊本,后收入《三长物斋丛书》。此本包括《颜鲁公集》十二卷、《外集》八卷、《书评》十卷、《补遗》一卷。《四部备要》据以排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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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苏州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因苛征民赋,平仓获私,激起当地人士不平,诸生倪用宾、沈玬、金圣叹等,遂有抗粮哭庙之举。适清世祖哀诏至,府堂设幕帐,哭临三日,诸生百余人至庙,鸣钟击鼓,并即至府堂,跪进揭帖,且千余人号呼而来,欲逐任维初。苏州巡抚朱国治以哀诏初临之日,乃千百成群,肆行无忌,列罪不逭者三条,密题治狱,自倪用宾、金圣叹以次十八人,皆奉旨处斩,仅礼部员外郎顾予咸免死革职。《辛丑纪闻》记江南哭庙案始末,用日记体,条理分明,于当时奏疏及廷议、会审、行刑等情节叙述详细,并不乏生动。又及是时江南奏销、金坛、镇江、无为等十案,共一百二十一人,凌迟二十八人,斩八十九人,绞四人,分5处处决。其中镇江、金坛九案一百零三人大抵因通郑成功被祸,顺治生前曾说:“他们怕死耳,不必问其事。”迨顺治死后,朱国治欲行杀戮以示其威,遂复成大狱。其后知县任维初亦因别案处斩,朱国治后抚云南,仍如故操,吴三桂反,被手下将士处死而食,骸骨无存。《辛丑纪闻》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江南地方的严厉镇压政策。四大臣辅政时,将顺治亲政后对汉族地主知识分子略有宽松的政策骤然改变,以至金圣叹等江南名士罹于难者不下数十人。《辛丑纪闻》有《纪载汇编》本、《满楼丛书》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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