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师说

作者:赵汸
春秋师说

三卷。元赵汸编。此书是由赵汸记录整理的黄泽论《春秋》之语录。赵汸曾师从黄泽,其初一再登门,得六经疑义十余条以归。后复往留住二年,得黄泽口授六十四卦大义与学《春秋》之要。此书行文称“泽谓”,概是黄泽之作,故题曰“师说”。元代《春秋》学,以黄泽和赵汸最有成就。据赵汸《黄楚望先生行状》载黄泽说《春秋》之书,有《元年春王正月辨》、《笔削本旨》、《诸侯取女立子通考》、《鲁隐不书即位义》、《殷周诸侯禘祫考》、《周庙太庙单祭合食说》、《作丘甲辨》、《春秋指要》。赵汸本黄泽之意,以类分为十一篇,其门人金居敬又集黄泽《思古十吟》与吴澄之序及赵汸《黄楚望先生行状》附录于后。据赵汸所云,黄泽论《春秋》学以《左传》和杜预《集解》为主。黄泽《春秋》学之着作已不可考,其说则赖此书以行。其论《春秋》述作本旨云:“《春秋》如正例变例之实,此是泽破近代诸儒《春秋》不用例之说。三传皆用例,虽未必尽合圣人,然不中不远。”其论鲁史策书遗法云:“鲁史《春秋》有例,夫子《春秋》无例,非无例也,以义为例,隐而不彰也。……《春秋》凡例本周公之遗法……说《春秋》必须兼考史家记载之法,不可专据经文也。”其论三传得失云:“孔子作《春秋》以授史官及高第,在史官者则丘明作《传》:在高第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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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经直解

难经直解

医经著作。又名《详注难经脉诀直解大全》。2卷。清莫熺(丹子)撰。成书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作者以“讲求《难经》,须究《灵》、《素》”,而“后之学者,欲溯《灵》、《素》之源流,亦当从此而入门”为前提,对《难经》进行诠释。并以滑寿《难经本义》的学术见解为主,兼采各家,参以己见,编成此书。其注文简明易懂,是学习《难经》的通俗读本。现有《莫氏锦囊十二种》本。

元人杂剧选

元人杂剧选

顾肇仓选注。该书选录了元人杂剧15种,都是具有代表性的较优秀的作品。该书如果按照它们的主题思想加以区分归纳,可分下列5个种类:一、属于表现和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作品包括:关汉卿的《窦娥冤》,《救风尘》,张国宾的《合汉衫》,无名氏《货郎旦》,秦简夫的《东堂老》和李直夫的《虎头牌》。二、正面描写反抗统治的英雄人物的作品有:康进之的《李逵负荆》。三、以公案剧的形式,抒写民众的痛苦与希望的作品有:无名氏的《陈州粜米》、《生金阁》和孟汉卿的《魔合罗》。四、以民间传说与神话为题材的作品有:李好古的《张生煮海》和郑德辉的《倩女离魂》。五、以历史故事为题材,而具有一定意义的作品有:石君宝的《秋胡戏妻》、马致远的《汉宫秋》和白仁甫的《梧桐雨》。这几个种类大体上能概括地代表元杂剧中的主要类别,从中可对元杂剧进行初步的分析。该选本基本上以明万历年间臧晋叔选刻的《元曲选》(即《元人百种曲》)作为底本,因为臧本经过整理,较为完善,此外该书还参校了其他一些刊本,如:元刊本,《古名家杂剧》本,《柳枝集》及《酹江集》本等。该书1956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另有1956年作家出版社本,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本;197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本。

雨村词话

雨村词话

清代词话著作。4卷。李调元撰。李调元著此词话的目的很明确,他在自序中说:“存前人之是,正所以正今人之非”,“择其可学者取以为法,其不可学者取以为鉴”。古为今用,以利于时人创作,态度是可取的。全书杂评前人词作优劣,间亦辨证字句讹误出处,阐述其大意。李调元论词推重南宋,盛称姜夔、史达祖、李清照,并为史达祖作“摘句图”,录数十首。他虽以婉约为宗,但也重视豪宕有寄兴的作品。如说张元幹“平生忠义,见于‘梦绕神州路’”一词;说辛弃疾词“肝胆激烈,有奇气”;评刘克庄〔满江红〕12首,“悲壮激烈,有敲碎唾壶,旁若无人之意,南渡后诸贤皆不及”。李调元也反对南宋词人的率易不经,对辛派词人豪放而有时流于粗略的毛病给予批评。《雨村词话》系杂感式的随笔,没有提出系统明确的理论观点,引用原作大多没有详细核实,以至有不少讹误失考之处,如说〔玉楼春〕“来如春梦几多时”2句为欧阳修现成对句,说程垓为苏轼中表兄弟之类。本书有《函海》本,唐圭璋据以编入《词话丛编》。

政学录

政学录

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机构、官员,分成中央、地方两类。中央机构自内阁、六部,以至各寺、监、院,乃至科道;地方机构、官员,自督抚、司道,以至府州县守令。于各级机构、官员下述其职守,凡应行事宜、利弊得失均载无遗。本书对研究清代各机构的职掌,以及工作守则、办事章程,即行政法规,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时有直隶总督采进本。

牧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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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著述。有关地方官员的治政要点及法律规范的汇编。牧令,即与民众有直接关系的官员。首出于清代道光年间。辑者徐楝,道光二十一年(1841),由工部主事调任陕西兴安知府、西安知府。他在其任上,为总结地方官的治政经验,特编辑了《牧令书》。成书于道光十八年(1838),共23卷。所辑内容取法于《切问斋文钞》与贺氏的《皇朝经世文编》,专收清初至道光二百年间汪琬等人的有关地方官之章疏、文檄、条规、刑名等著述,分门别类。分18门:治原、政略、持家、用人、事上、接下、取善、屏思、农桑、赋役、筹荒、保息、教化、刑名、戢暴、备武、事汇、宪纲。其中刑名、戢暴、宪纲、保甲篇中,收录有王士俊之律令、刘衡的理讼十条,王植的听断、李渔的论监狱、田文镜的戢盗要法、则分定例等论述,多为法律制度内容。之后又有《牧令书辑要》、《牧令书节要》、《牧令书钞》、《牧令要诀》等节摘本多种,皆为研究地方行政体制与行政法的专著。

俱舍论法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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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法宗原》。佛教著述。唐普光撰。一卷。依《俱舍论》,为初学者略示一切有部之诸法,即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所相应行法、无为法等;其后略释诸法体相,并略以百门分别七十五法。见载于日本《卐字续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