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问题发端

作者:傅斯年
人生问题发端

傅斯年著。载1919年1月《新潮》月刊第1卷第1号。中心是宣扬实用主义的人生观,认为“供给人生的发达与成功的是有用,有用就是真;损害人生的发达与成功的是无用(包括有害),无用就是假”。认为实用主义的观点是“拿人生解释人生,是现在思想潮流的趋势”。文章批判中国传统的人生观,认为传统人生观念的核心是“遗传的伦理主义”,“他以为人为道德而生,——为圣人制定的道德而生”,这是“硬拿着全没灵气的人生信条,当做裁制人生的一切标准”。反映了作者当时主张批判封建伦理,提倡个性解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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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丁山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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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采用章回体形式,讲述了唐代薛丁山的故事。 唐贞观年间,薛仁贵征东有功,被封为平辽王。因与皇叔李道宗结怨,被陷下狱。幸于危急之际,西凉哈迷国犯境,徐茂公立推荐仁贵挂帅征战,逃过此劫。仁贵征西,误中圈套,被困锁阳城,为苏宝同飞刀所伤。当他伤重昏迷、魂游地府之际,得知儿子薛丁山尚在人间,并知自己与儿子有一段难解死结。

大清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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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般若心经直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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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经直谈,一卷,明真可撰。

辨正论

辨正论

中国佛教论书。亦作《辨正理论》。唐法琳著。法琳,俗姓陈。颍川(治所在今河南许昌)人。自幼出家,广习儒释经书,特精三论。隋末蓄发入长安,习道术,旋改著道服,住道馆。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再入释门,住长安济法寺。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上表请废佛法,法琳著《破邪论》与之辩驳,傅奕理屈无以对。后有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攻击佛教“弃义弃亲,不仁不孝”等。法琳又著《辨正论》予以反驳。贞观(627—649)初,奉敕住终南山龙田寺,并参任译经之笔受。贞观十三年(639),遭道士秦世英之谗而下狱,判其死罪。敕引《辨正论》中所谓“有念观音者,临刃不伤”之语,许缓刑七天令自念观音,以观其验。期至,法琳回答:“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于是改判流徙益州(治所在今成都),未至而卒。著有诗赋、赞颂、碑志、记传及大乘教法等三十余卷。此书博引史书佛典,宣扬佛教比道教优越。全书分为“三教治道篇”等十二篇,论述历代帝王、皇族、名臣之佛教信仰,佛道先后问题,以及道教经典和教理之伪妄等。其中第五篇之“十喻篇”和第六篇之“九箴篇”,是专门针对道士李仲卿之《十异九迷论》而论述的。收录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

坐禅三昧经

坐禅三昧经

梵名Dhya^na -nis!t!hita-sama^dhi-dharmaparya^ya-su^tra 。凡二卷(或三卷)。姚秦弘始四年(402)鸠摩罗什于长安译出。弘始九年复校。又称坐禅三昧法门经、菩萨禅法经、阿兰若习禅法、禅法要。略称禅经。今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此经系抄集诸家禅要,阐明五门禅之法,并论大小二乘综合之禅观。据僧睿关中出禅经序,诸家系指鸠摩罗罗陀、马鸣菩萨、婆须蜜、僧伽罗叉、沤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等诸师。本经与觉贤在庐山译出之达摩多罗禅经相同,论说大小二乘综合性之禅观。未译出以前,我国佛教初期之禅观,均系根据后汉安世高所译之禅经;其后由于道安之倡导,北方前秦与后秦之禅观始渐兴隆,并盛行实修方法,然均不出小乘禅之领域。鸠摩罗什译出本经后,大乘佛教与小乘禅乃至大乘禅与小乘禅之关系明确。故天台止观之成立、我国禅宗之诞生,本经促发之功实不可灭。

前世三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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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西晋法炬译。说佛前世三转生行檀波罗蜜之事。佛在祇园,笑而放光。阿难问其因缘?佛为说本生事,初为上色女,割二乳救食子者,次转成男子作国王,正法治国,复以身普施禽兽,后转生为婆罗门子,绝食以求出家,舍身以救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