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豫和

许豫和
  • 姓名:许豫和
  • 别名:字宣治,号橡村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歙县(今属安徽)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许豫和,清医家。字宣治,号橡村。歙县(今属安徽)人。年十五从程嘉予习医七年,又受业于黄席有、方博九。博览医书,细考诸药,精于儿科,尤善治痘疹。行医三十余年,临证经验甚富,名著乡里。尝遍考诸家之论,参以已见,著《许氏幼科七种》(1785年刊),包括《小儿诸热辨》两卷(1775—1782)、《怡堂散记》两卷(另附《散记续编》一卷,1785年)、《橡村痘诀》两卷(1783年)、《痘诀余义》一卷、《橡村治验》、《重订幼科痘疹金镜学》三卷(1785年)。

许豫和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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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舟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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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诗文别集。 15卷。陈高撰。《四库全书》曾据两淮马裕家藏本编入别集类。陈高有《子上存稿》,为明洪武十七年(1384)苏伯衡编次。但今无传本,很可能就是《不系舟渔集》的别称。本集有数种清抄本为传世善本,民国十七年(1938)由黄群编入《敬乡楼丛书》,并据抄本作了较多的校正,是流传较广的版本。卷首为苏伯衡序,明成化元年吕洪序。卷1为四言古诗,卷2为骚体诗,卷3为五言古诗,卷4为七言古诗,卷5为五言律诗,卷6为五言排律,卷7为七言律诗,卷8为五言绝句,卷9为七言绝句,卷10—11为序,卷12为记,卷13为传、墓志铭、行状,卷14为铭、赞、箴、跋,卷15为说、书,并附有陈高撰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的《子上自识》,应是写于将诗文结集之后。卷末为附录:揭汯撰《陈子上墓志铭》、《祭陈子上先生文》,苏伯衡撰《跋陈子上书》,胡翰撰《寄陈子上录事诗》。附录之后,是《四库全书总目》的本集提要等有关资料。陈高文章洁雅。他的五言古诗源出陶潜,律诗“格从杜甫,面目稍别,而神思不远”(《四库全书总目》)。从总的而貌上看,他显然有别于杨维桢一派的风格。

康熙溧水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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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刘登科修,程之望纂。《康熙志》全书二十多万字,共十一卷,另加卷首一卷,是一部纂辑门类比较齐全、收录内容比较详备的县志。该书在继承清初《顺治溧水县志》的基础上修纂而成。全书除“卷首”外,共分十一卷,系统介绍了清代初年溧水县的各个方面,在参考前志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分类。自顺治十三年(1656)到康熙十五年(1576),县内政府官员的变动、科举考试的录取,自然灾害的发生,社会设施的修建,忠孝节义的表彰,林林总总的大小事件,《康熙志》都及时作了记录。质量虽比起顺治志有所下降,仍不失为了解了解清代溧水县的一手资料。

王氏医案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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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仁术志》。医案。清王士雄撰,张鸿辑。八卷。士雄有《温热经纬》 已著录。鸿字柳吟。收集道光二十年 (1844) 至三十年间王氏临证验案,并于道光三十年编辑成书。此书仿《王氏医案》体例,以年代为序,列载各科临证治案,其中以外感证治为多,补充了前书之不足。叙案繁简不一,或简叙证治,或议病论证,或论诊法,解析方药。辨证精细,施治灵活,临证经验丰富。有《潜斋医学丛书十四种》本,道光间刊本,咸丰十一年 (1861) 吟香书屋刊本。

大人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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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赋。司马相如作。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见上好仙道,因曰:‘《上林》之事未足美也,尚有靡者,臣尝为《大人赋》,未就,请具而奏之。’相如以为列仙之传居山泽间,形容甚癯,此非帝王之仙意也,乃遂就《大人赋》。”文章写大人“悲世俗之迫隘”,于是远离尘嚣而游于旷杳,“驾应龙象舆”,“骖赤螭青虯”,以星辰为旌幡,以虹霓为幡饰,游于东南西北天地之间。众神悉听征召,五帝为先导,陵阳当侍从,神仙们前呼后拥,供其役使,历唐尧于崇山兮,过虞舜于九疑”,“经营炎火而浮弱水兮,杭绝浮渚而涉流沙”,最后到了昆仑山,见到了西王母,她“皬然白首,载胜而穴处”,所幸还有三足乌“为之使”。文章至此感叹道:“必长生者若此而不死兮,虽济万世不足以喜”,露出讽谏规劝之意。作品最后申足此意,说明在空旷无人的虚无之境成仙,超脱尘世而独存,丝毫没有乐趣。这篇赋的用意在于谏正汉武帝的好神求仙,采用了较婉曲的手法,借渲染仙境的冷寂、仙人的凄凉生活表现作者的态度,达到讽谕的目的。文章辞采华美,以丰富的想象和大胆的夸张描绘大人富于浪漫色彩的远游,表现大人凌驾一切的威武气概。据说此赋既奏,“天子大说,飘飘有凌云之气,似游天地之间意”(《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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