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柳溪边旧话

作者:尤玘
万柳溪边旧话

一卷。元尤玘撰。尤玘字君玉,号知非子,无锡(今属江苏)人。宋著名诗人尤袤之后,官至户部尚书。生卒年不详。本书记载尤氏先世事,其中所记尤袤事迹颇多,可补正史之缺误。有清抄本(现藏北京图书馆)、《知不足斋丛书》(第十集)本、《学海类编》(集余一)本、《锡山尤氏丛刊》(甲集)本、《丛书集成初编》 (文学类) 本等。

尤玘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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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气感证要义

温病类著作。清周岩撰。一卷。岩字伯度。另有 《本草思辨录》 已著录。是书撰于光绪二十四年 (1898)。依次论述: 风、中风、寒、中寒、暑、风温、湿、风湿、湿温、燥、火等多种病证。周氏认为外感不出风、寒、暑、湿、燥、火六气,故编撰于一帙。于六气的每一外感病证,先集诸说,广引 《伤寒论》及诸贤所论。次方解,参以个人心得阐明脉、因、证、治。纲目清楚,内容简约。于治疗四时外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现有光绪二十四年古越存济堂石印本及一九三六年 《珍本医书集成》 本等。

医学指归

综合类著作。清赵术堂撰。二卷。术堂字观澜,又字双湖,高邮(今属江苏)人。采摭历代医著整理编辑,成书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首为脏腑经络图。继以十二经络为纲,分别引述《灵枢》原文,后列经络解、经穴歌、分寸歌、病证解、治法解、本草脏腑虚实标本用药式诸项,主要阐发《灵枢·经脉篇》,后结合病证逐一论述。为学习、研究《灵枢》 有关经络内容之参考书。有咸丰元年 (1851) 刻本,同治元年 (1862)高邮赵氏旌孝堂刊本,一九二八年上海中一书局、受古书店石印本。

青华秘文

全称《玉清金笥青华秘文金宝内炼丹诀》。简称《青华秘文》。北宋张伯端撰,门人王邦叔辑录。三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编首有表奏,自称以青华真人所授内炼丹诀撰为图论,直泄金丹秘旨。全书分二十四节,有图有论说,有诗有口诀,叙述内丹理论和功法,较《悟真篇》更为明晰畅达。大略以精、气、神为纲,强调必用元精、元气、元神为金丹大药,以元神为炼丹主宰。又谓心为神之舍,为万化纲维枢纽,性命皆在乎是。故学道先须了心见性,认识真心元神之性。去除欲神气质之性,气质之性尽而本元之性始见。了心见性之道唯在于静,收视反听,心静神定,静极生动,则自然气服其窍。又称炼丹下手功夫,以闭息为先。用神凝于精气,俟精、气、神合一而产元神。此乃始于有为而及乎无为,即先以命取性,后以性安命。性命双修者,此之谓也。故此书丹法虽曰先命后性,而所重实在于性。有人怀疑此书为明代道士李朴野所著,而托名张伯端。

野百合花

王实味著。1942年6月重庆初版。编者邹正之作《介绍〈野百合花〉》,收《野百合花》杂文1篇。

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梁漱溟著。作者于1920年和1921年分别在北大、山东教育厅的讲演记录编辑而成。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至1930年,曾先后十次出版发行。1987年,商务印书馆又推出初版的影印本。1989年,收入《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共五章,申论东西文化及哲学的特质并标书其各自在“世界文化” 中的 “位置”。认为“文化是民族生活的样法”,“生活就是没尽的意欲”。由于人生态度的不同和意欲要求的方向的差别而导致西方、中国、印度三方文化的差别。西方文化 “以意欲向前为根本精神”,由此有了个性的伸展、科学的进步、民主制度的建立; 中国文化“以意欲的自为调和折中为根本精神”,成就了中国的艺术和道德; 印度文化“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产生了宗教。西方文化是人类本来应有的第一期文化,中国文化是本来应有的第二期文化,印度文化是本来应有的第三期文化。暗示东方文化优越于西方文化,断言人类文化发展的终极归趋是印度文化,而最近的未来文化必定是中国文化的复兴。东方文化之不足在于没有第一期文化应有的充分发展,是谓之人类文化的早熟。若没有近代之东西交通,东方文化很可能要长此终古。东西文化的接触是东方文化的机遇,面对此机遇,中国对未来文化的对策应该是:第一,要排斥印度的态度,丝毫不能容留; 第二,对于西方文化是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就是对其态度要改一改; 第三,批评的把中国原来态度重新拿出来。该书因论述东西方文化派的独特角度,体现了东方文化派回应西方文化的立场,受到广泛关注。某些观点,成为现代新儒家的共识。

春秋管窥

十二卷。徐庭垣撰。徐庭垣,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曾官新昌县丞。徐庭垣《自序》驳宋以来诸儒所谓孔子特笔之失曰:“世但知推尊圣人,而不知孔子当日固一鲁大夫也。于周天子则其大君,于鲁公则其本国之君,于列国诸侯,则俱周天子所封建,与鲁君并尊也。身为人臣,作私书,以赏罚王侯君公,此犯上作乱之为,而谓圣人肯为之乎?如谓所诛绝者非在伍之王公,岂先王先公遂可得而诛之乎?昌言无忌,祸之招也。纵曰深藏其书,不轻示人,然圣人者不欺屋漏,明知犯上干禁而故作之,又深匿之以图幸免,亦必无之事矣。举世袭先儒之论,而不究其非。藉有妄人,亦曰我欲法《春秋》也,亦削天子位号,黜当代公卿,其将何辞以遇之?”徐氏之攻诸儒,正所谓以谬攻谬,其失一也。又云:“观《春秋》一书,与《礼经》相表里,礼存其体,而《春秋》着其用。故必先达于礼而后能达于《春秋》也。”又云其书之体例云:“以《左传》之事实质经,以经之异同辨例,于《公羊》、《穀梁》二传以汉晋宋诸儒论释其合于义例,先后无悖者,不复置议。如其曲说偏断,理有窒碍,则就经文先后之例以驳正之。”其书亦时有考证,如隐公年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公》、《穀》以克为杀,徐氏引庄公之语“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证克为“角而得俊”之辞。《四库》系据抄本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