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会要

作者:陆深
史通会要

三卷,明陆深撰。陆深(1477—1544年); 上海人,初名荣,字子渊,号俨山,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官国子监祭酒、四川左布政使。嘉靖十六年 (1537年),召为太常卿兼侍读学士,世宗南巡,掌行在翰林院印,进詹事府詹事。出入馆阁四十年,熟识朝章,兼通古今,善书法,多仿颜真卿、李邕、赵孟。陆深因唐刘知几《史通》刊本多谬误,遂为校订之。其中订正《困学》、 《曲笔》、 《鉴识》等篇,又复采其中精粹者,别纂为《会要》三卷,附以后人论史之语,其间亦以己见参之。他认为,刘知几是非任情,往往采摭圣贤,是其所短;至于评论文体,则可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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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集点勘

韩集点勘

四卷。清陈景云(1670—1747)撰。陈景云字少章,吴县(今属江苏省)人,散文作家、学者。少时苦读苦学,以博闻强记著称。十九岁就读于何焯门下,后来成为何氏的高足。曾应京兆试,落选后留寓藩邸,设馆教书,历时三年。后以母老辞归,居家著述,以著终生。卒后门人私谥文道先生。他以善长于史学、校勘学而有名于时,是继何焯之后吴中著名的学者。著有 《三国志辨误》、《纪元要略》、《纲目订误》、《通鉴胡注举正》、《文道十书》、《韩集点勘》、《柳集点勘》、《文选举正》等,对《文选》、韩、柳文集的文字多所考订,对前人之说有所辨正。他亦善写作散文,其文简严有法。《韩集点勘》四卷,此书取廖莹中世彩堂所注 《韩集》,纠正其错误,汇编成集。卷首注曰校《东雅堂本》,以廖注为徐时泰东雅堂所翻雕。末有陈景云自跋,称莹中粗涉文义,全无学识。其博采诸条,在选择上不够谨慎,即文义亦多疏舛。但其所校,考据史传,订正训诂,删繁补缺,较原本实为精确。有《四库全书》本。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

简称《说文注》。中国研究《说文》的著作。段玉裁著。段氏首先根据《说文》体例和宋以前群书所引《说文》辞句,以校正其讹脱;再用古书上所用字义,以阐明《说文》说解和一字多义由来。创通条例、联系音韵和训诂,有贡献。后附《六书音均表》5篇。根据《诗经》用韵和谐声,分古韵为6类17部,为古音学重要著作。《说文注》中每篆下所注古韵部,大体以此为据。【末尾附《说文解字注》PDF图文版下载,可以比对阅读】

活地狱

活地狱

章回小说。近代李伯元著。四十三回。由十五个各自独立的故事组成,描写了晚清中国山西、江苏、安徽、湖南、浙江、山东、陕西、直隶等省的十二个州县衙门,通过典型案例集中揭露了封建官府是“阳世的地狱”。有胥吏衙役两面讹诈,设圈套陷人于狱,逼得当事双方倾家荡产;有以清官著称的县官,惯用酷刑,遇讼案,无论屈直,均加毒打。酷刑逼供之下,冤、假、错案不断产生。书中还叙写了敲诈勒索的稿案、书办,横行无忌的捕头、牢子,乃至诡计多端的讼棍、地保之流的种种罪恶勾当。是书从审理诉讼监狱方面实录晚清官场的黑暗腐败,是我国第一部系统暴露衙狱黑暗的小说,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初载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至三十二年三月《绣像小说》杂志第一期至七十二期。每回有愿雨楼评语。作者写至第三十九回,患病去世,由吴沃尧续写第四十回至四十二回,欧阳钜元续写第四十三回,未完。近有1956年上海文化出版社校订整理本,1959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重版,198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校订重印。

实验主义

实验主义

胡适撰。全文七个部分:先后发表于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4期)、《新教育》(第1卷第3期)和《新中国》(第1卷第2号)。为中国最早系统介绍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著作,亦反映了作者自己的哲学主张。“实验主义”是胡适对实用主义的译名。介绍了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皮尔斯、W.詹姆斯和杜威,阐述了实用主义的方法论、真理论和实在论。认为实用主义的“宗旨不过要寻一个方法来把我们所有的观念的意义弄得明白清楚”,这个方法就是求出观念“能发生何种实际的效果”。主张“有用即真理”。把实在比作任人打扮的姑娘,因为“实在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在实在里面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特别推崇杜威,称其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大革命家”,因为他用“经验”把哲学根本问题一齐抹煞,超越了唯心论和唯物论、理性派和经验派的争论。详细论述了杜威“经验就是生活”的哲学根本观念、“思想五步说”的方法论和“教育即是生活”的教育哲学。认为中国之所以需要实用主义,是因为当时的中国人缺乏实用主义的“两个根本观念”,即“科学试验室的态度”和“历史的态度”。为研究胡适哲学思想的重要材料。收入《胡适文存》。

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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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清徐祯稷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南扶山房重刻本一册山大。本书是《儒林宝训丛书》之一,收录了前人撰写的山居琐记。以帮助读者了解儒家先哲箴言语录的概貌,领略历代儒生学士奇言妙语的风采,汲取中华仁人志士劝世化俗言论的思想精华。希望读者通过阅读此书,能够与千古圣贤共赴心灵之约,找到自己终身奉行的人生格言。

法华经指掌疏

法华经指掌疏

佛典注疏。清雍正三年至乾隆十一年(1725—1746)通理撰。七卷。是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的注释书。疏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科文”,一卷,提示《法华》全经纲目。第二部分为“悬示”,一卷,以十门总述《法华》经义,即:一教起因缘、二藏乘分摄、三能被教义、四所披机宜、五体性浅深、六宗趣通别、七部类品会、八疏序通经、九总释名题、十别解文义。第三部分为正文,七卷,正释《法华》经文。先释“名题”,包括经名、译者。次则别解文义,将经文二十八品分为序、正宗和流通三分。疏文先举原文,再依文释意。第四部分称“法华指掌疏事义”,一卷,即将“悬示”和“别解文义”中所出成语、典故、事类等再予单列解释。此书不见于国内诸藏。今见载于日本《卐字续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