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满、华共同宣言

御名 御玺rWF中华典藏网

昭和十五年十二月二日rWF中华典藏网

内阁总理大 臣   近卫 文麿rWF中华典藏网

陆 军 大 臣   东条 英机rWF中华典藏网

外 务 大 臣   松冈 洋右rWF中华典藏网

大 藏 大 臣   河田 烈rWF中华典藏网

海 军 大 臣   及川 古志郎rWF中华典藏网

大中华民国国民政府rWF中华典藏网

大日本帝国政府及满洲国政府rWF中华典藏网

希望三国互相尊重其原然之特质,于东亚建设以道义为基础之新秩序之共同理想下,互为善邻,紧密提携,俾形成东亚永久和平之轴心,并希望以此为核心,而贡献于世界全体之和平。为此宣言如下:rWF中华典藏网

中华民国、日本国及满洲国互相尊重其主权及领土。rWF中华典藏网

中华民国、日本国及满洲国,讲求各项必要之一切手段,俾三国间以互惠为基调之一般提携,尤其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得收实效。rWF中华典藏网

中华民国、日本国及满洲国,根据本宣言之旨趣,速行缔结协定。rWF中华典藏网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WF中华典藏网

昭和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WF中华典藏网

康德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WF中华典藏网

于南京rWF中华典藏网